对孩子,是否应该采用奖励等各种外驱力,争议很大。
但其实这是要看孩子的具体情况的。

每个孩子在成长不同阶段都有一个“关键期”。所谓“关键期” 即个体在发育的过程中对外界的刺激特别敏感、容易接受外界信息的一个短暂时期。
如果在这个时期的教育是正确的,那么就可以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旦错过这个时期,就需要花费几倍的努力去弥补,甚至永远也无法弥补。在早期发展中缺少某类经验,对以后生命中的许多行为将产生不可逆转的影响。
孩子的性格养成的关键期在6岁之前。
很多十五六岁的孩子,父母已经拿他没有办法,用父亲的话讲就是“我劝过他,我说过他,我打过他,我骂过他,但是我说他他不听,我拿他没有办法”。为什么?因为你没有在他6岁之前对他说“不”,6岁之前说“不行”,他大不了在地上打滚;你等12岁再说“不行”,他可以拔腿离家出走,他可以把一瓶农药喝下去,他可以扒着楼房说“你不答应我,我就跳楼”。
因此性格培养必须越早越好,也就是说要在他6岁之前,在他反抗能力非常小的情况下给他建立行为模式。
在给孩子建立行为模式的过程中要让他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不对的,那么观念实际上也在同时形成。
观念就是:你对孩子的一种行为的反应得当,孩子就会对这是行、还是不行,这是对、还是不对产生直观印象,如果你对他的不当行为当时没有制止,一旦这种行为出现重复,三次之后就会形成心理学上的“定式”。所以6岁之前的养育,也就是说我们随时随地的指正是非常重要的,那么这就涉及陪伴。所以在孩子的早年,陪伴极为重要。
如果在孩子的3~6岁关键期去“立威于他”,并且父母在孩子0~3岁与孩子积累了充分的亲密关系,就不需要外驱力这个跳板,在6~18岁的习惯养成阶段,父母恰当的反应就能让孩子形成正确的观念和良好的性格。可惜的是,如果我们错过了关键期,就要用一些非常的方法来补偿,外驱力虽然有其弊端,但是相对于父母常用的提醒、催促、警告等“狼追型”方法,外驱力法的害处更小些,两害相权取其轻。
另外,一定要配合二级反馈(表扬+告知表扬的原因),以使外驱力到内驱力的转化能够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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