迢遥牧女的羊铃,摇落了秋叶,私语着轻柔的梦乡
儿时每每被问起最喜欢哪个季节时,我总是会脱口而出:“这还用问,当然是秋天了。”
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自古文人墨客多半是逢秋悲寂寥的。可一个虎头虎脑的孩子这样回答,不知多少人会作老气横秋之叹?
究其缘由,是因为生在九月,还是不经意间感受到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盛景?这些早已都随风逝去不得而知了。
如果非要一个解释的话,秋日合宜的气候倒是可以算上一个:远离春日的乍寒骤暖,也少了夏日的似火骄阳,更还未到冬日的天寒地冻。
这对玩得忘乎所有的孩子来说岂非幸事一桩?一件简易的外套便可尽享这云淡气爽,且还省去了父母的唠叨和增减衣物的烦恼。
爱玩是孩子的天性,于美食面前就更不用提我们发光的小眼睛了。
墙头累累柿子黄,人家秋获争登场。
一眼瞥见压得弯下腰的一树树红灯笼,毛头小子们哪还等得及大人来采收,早已踮起脚尖卯足劲开摘了起来。
您瞧,身手敏捷些的更是猫似地蹦到了树上: “左边的那个,又大又红。”
“摘右边第二个,那个才是最大最红的!”
树上的人挠头思忖,树下的人争执一片、互不相让。
可是当柿子摘下,用清凉的井水一冲,剥下柿皮。
随着一声吸溜,所有的分歧便都烟消云散,开怀的笑声里就只剩下沁人心脾的爽滑了。这种甘甜倒是很容易让人回味起裹着细沙的糖炒栗子。
每次集市,远远的我嗅着气味就一路小跑了过来。从口袋小心翼翼摸出几角零用钱,眼睛直直地盯着唰啦唰啦翻炒的锅铲。
待其出锅装进纸袋捧于手心,用拇指、食指按住,再轻轻一捏,将栗仁扔进嘴里。那一股软软的糯米香立即从唇齿溢满全身,带着的些许暖意让人心悦口服。
桂花初开月正圆,暄气渐消蟹尚肥。
林语堂先生恋着这般的秋味,可那时小小年龄的我又怎会有如此的诗情画意?更何况蒸好的螃蟹还是完完整整的一大个,哪里知道从何下口呢?
乱嚼一通,倒有点像猪八戒吃人参果,啥滋味也不知。如今的蟹,身价暴涨,幸好现在也渐渐知道了如何慢条斯理地将蟹吃的干净。
不时再约上三五朋友,斟上几杯黄酒。推杯谈笑间才发觉已是三十岁的人生。
三十岁的年龄,少了儿时的欢蹦乱跳,也不会再爬树登高纠结到底该摘哪一粒柿子,更没有了等着糖炒栗子出锅的迫不及待。
三十岁的年龄,清茗酬知己,煮茶会佳人,心里更多了一份安定和宁静。只是回首这三十年的生命历程才发觉对秋深沉的爱意倒是一直未变。
如若将人之一世比拟岁月之四时,三十岁,该是初秋的季节吧。它历经春天的明媚妖娆、夏日的热情似火,却还未到冬天的老态龙钟。
他是温良的谦谦君子,倜傥洒脱,温和坚定。她是二八佳人所不及的半老徐娘,绰约明澈,风韵犹存。
他终该是一杯醇馥的酒,在历久弥香中传达出人生至味的清欢。
搁笔间,片片落叶随风而下。再过一些天,焜黄华叶衰的深秋就该来了。
可那又如何呢?岂不闻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连生死这等大事都能如此静好,更何况落红本就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呢?
一缕桂子的淡淡幽香随风袭来,三十岁也好,四十岁也罢。即便到老,这样的秋日我也是爱着的......
丙申年八月二十一夜
网友评论
三十岁的年龄,我觉得应该是盛夏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