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开眼睛就想着我的小说。《艾玛》终于读到了不愿放下。以为一直要不温不火下去了。断断续续的有一搭没一搭的消磨时间是可怜的事,挖到喜欢的东西自然十分欣喜。
我不喜欢人们之间的思想博弈,总觉得家长里短就是一地鸡毛。不如去看看书散散步更清爽。可小说就是零零碎碎的日子。如同磊石砌墙一样,打造一片生活。
这是空中的楼阁,但会晃晃悠悠很多年,甚至永远。想想如同一大袋奇形怪状饼干模样的楼兰古城,还有庞贝古城,一定是曾经火辣辣的拼搏过,有一天会归于平静,而小说世界,却长存。
去过北京大观园,人们把想象世界还原了。就是因为喜欢。
还有孙悟空猪八戒,明明是作者的随手一捏,活了,生活中处处可见了。
公众名人,他们成了公众名人。
戏曲爱拿他们说事,连小广告也会请上他们来宣传。好像他们是大家的朋友,不论年龄大小,辈分高低,都那么亲近。
人们太需要认识一些人,可爱的人,可敬的人。
自命清高的艾玛想做什么?自尊有主见有往往短见的人究竟会拿到什么蛋糕呢。
我不想去揭晓结局,只想一点点看下去。
我猜她会和奈特利先生在一起。因为这个人一出场就在他们家,而且言谈举止透着对她的关心。
艾玛喜欢上了弗兰克,而弗兰克喜欢简。
最开始我设想埃克顿先生是假结婚,他会一直守着艾玛。现在明明是又多出了一个人物,那就是他太太。
作者写了她大段的语言,写艾玛对她的评价厌烦。
我倒觉得这出自嫉妒。
小说已经看到第二卷末尾了,故事给的几个线索交织起来,人物的命运已经牢牢抓住了读者的心。
读《月亮与六便士》的时候,我没有像这部小说这样艰涩,几天就读到头了。还反复的翻看觉得小说写的短了。
不知道是哪里吸引了我,是主人公的自私还是那位可怜的丈夫的哭泣。总觉得一起顺理成章。追求艺术,为艺术而变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成功是光环,也是磨难,灾难。只能说人的欲望是贪婪的,伟大背后有太多说不清的焦灼。
也许读书的人骨子里都喜欢婆婆妈妈,只是不愿意深陷其中。所以才喜欢读别人的故事。
早四点不到开始读,一直到现在,这就是作品的意义吧。
陪伴和思考。我也多了一个朋友。艾玛。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