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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阅读的文字,有意义吗?

无人阅读的文字,有意义吗?

作者: 慕轩潇 | 来源:发表于2019-03-14 11:08 被阅读33次

    《月亮与六便士》的男主人公斯瑞克兰德,原型是法国画家高更。

    他是生活中随处可见的男人,中产、庸俗、面目模糊,家庭温馨。

    四十岁时,他突然抛妻弃子,去法国巴黎学习绘画。

    从此之后,他潦倒、冷酷、抛弃女性、背叛朋友、四处流浪、感染麻风病、死在热带荒岛远离人群的一间小屋子。

    他在那座小屋子里画下一幅壁画。

    库特拉斯医生的眼睛已经完全适应屋里的朦胧光线,他凝视墙上的画,心里有一种无法抑制的感情。他对绘画不在行,但墙上的这些画让他激动。四面墙壁、从地板到天花板上,展开一幅奇特的、精心绘制的巨画,非常奇妙,也非常神秘。库特拉斯医生几乎停止呼吸,心里浮起一种无法理解、无法分析的感情。如果能比较,也许一个人看到开天辟地之初就是怀着这种欣喜又畏服的感觉的。这幅画具有压人的气势,它既是肉欲的,又充满无限热情。与此同时它还有一种令人恐惧的成分,叫人看着心惊肉跳。绘制这幅巨作的人已经深入到大自然的隐秘中,探索到某种既美丽、又可怕的秘密。这个人知道了一般人所不该知道的事。他画出来的是某种原始的、令人震骇的东西,是不属于人世尘寰的。库特拉斯医生模模糊糊地联想到黑色魔法,既美得惊人,又污秽邪恶。

    “上帝啊,这是天才。”

    这句话脱口而出,说出来以后他才意识到自己下了一个评语。

    这样的壁画,不在梵蒂冈大教堂,不在凡尔赛宫殿,而在荒岛之上、人迹罕至的小屋中。

    看过它的只有作者、一个土著少女、一个医生。

    在恢宏美丽的壁画下,蜷缩着感染麻风病、肢体残缺的斯瑞克兰德。斯瑞克兰德已经死了。

    斯瑞克兰德的遗言是把房子烧掉。房子连壁画,一起烧掉。

    在斯瑞克兰德四十岁,刚刚离开温暖富裕的家庭,栖息在巴黎破旧的小旅馆里三餐不继、笨拙学画时,一个朋友这样问他:

    “你认为象你这样年纪的人学画还能学好么?大多数人十八岁开始学。”

    “如果我十八岁,会比现在学得快一些。”

    “你怎么会认为自己有绘画才能?”

    他没有马上回答我的问题。他的目光停留在过往人群上。但我认为他什么也没看见。他说出来的话简直不算回答:

    “我必须画画儿。”

    “你这样做是不是完全在碰运气?”

    这时他把目光转到我身上,眼睛里有一种奇怪的神情,叫我觉得不舒服。

    “你多大年纪?二十三岁?”

    我觉得他这个问题与我们谈的事毫不相干。如果我想碰碰运气做一件什么事的话,这是极其自然的事;但他的青年时代早已过去,他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证券经纪人,家有一个老婆、两个孩子。对我说来是自然的道路在他那里就是荒谬的。但是我还想尽量对他公道一些。

    “当然了,也许会发生奇迹,你也许会成为一个大画家。但你必须承认,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假如到头来你把事情搞得一塌糊涂,你就后悔莫及了。”

    “我必须画画儿。”他又重复了一句。

    “假如你最多只能成为一个三流画家,你是不是还认为值得把一切都抛弃掉呢?不管怎么说,其他各行各业,假如你才不出众,并没有多大关系;只要还能过得去,你就能够舒舒服服地过日子;但是当一个艺术家完全是另一码事。”

    “你他妈的真是个傻瓜。”他说。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说,除非我这样把最明显的道理说出来是在干傻事。”

    “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儿。我由不了我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他的语音里流露着一片热诚,我不由自主被他感动了。我好象感觉到一种猛烈的力量正在他身体里面奋力挣扎;我觉得这种力量非常强大,压倒一切,仿佛违拗着他自己的意志,并把他紧紧抓在手中。我理解不了。他似乎真的让魔鬼附体了,我觉得他可能一下子被那东西撕得粉碎。但是从表面上看,他却平平常常。

    创作欲望是一种残忍的东西。有时候会抓住你。

    它像狂风像烈焰像海潮像深渊,你无路可逃。

    必须把心里的欲望喷薄在纸上、涂抹在画布上、勾点在五线谱上,否则人就憋死了。

    能不能发表、有没有人看,都是次要。

    第一重要的,是宣泄这种强烈的创作欲望。

    斯特克兰德濒死的日子里,两眼瞎了,腿残缺了,躺在小屋里面盖着一块破布。他从不沮丧,从不抱怨,只是用瞎掉的眼睛凝视自己的画。

    他本来可以过平静的生活。但是那一天缪斯在他灵魂里种了一把火。

    从此他必须四处漂泊,为那火焰寻找燃料。

    否则火焰就会烧灼他的肉身。

    他不在乎是否出名,是否流芳百世,实际上他连自己是不是画得好都不在乎。只要画画儿,必须画画儿。画画儿是比马斯洛需求金字塔里生理需要还低一层的存在。

    他烧掉绝世之作,只因为他已经从缪斯手中拿到最好的报酬。

    他不需要世人的赞叹和膜拜了。

    那报酬就是画画儿本身。

    如果你写作,如果你乘着文字的翅膀飞入幻境,见过恢宏的帝国,见过俊美的少女,见过玫瑰花的爱情和至死不屈的忠勇,如果你落进缪斯的泉水里洗涤过身心,如果你在那个文字营造的幻境里忘了自己。

    你就已经拿到了写作的报酬。

    只有在幻境里迷过路,耽溺过的人,才会永远忘不了那种美好。才会永远永远一次一次地进入幻境。

    大多数写作者,都不是为了被人看,为了挣钱才拼命写。

    而是为了能够一直写,才要挣钱,才要养活自己。

    否则,这样的毅力这样的智商这样的文字技巧干点什么不好,非干活多钱少损关节的码字一行?

    写是写最好的报偿。

    写最大的意义就是它本身带给人类的快乐。

    艺术是人类狩猎欲望的化身,在文字世界里追逐词语,厮杀句子,把不桀骜不驯的修辞压制成华丽璀璨的诗。

    这就是为什么人们会写作,会爱艺术。

    如果你被写作欲望抓住了,能不能出名挣钱不重要,就像你跌进水里,会不会游泳不重要,反正你得游。

    这是作者的不幸,或者是大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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