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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习笔记:农忙不打官司的“务限法”

法律学习笔记:农忙不打官司的“务限法”

作者: 一帆风正 | 来源:发表于2023-03-12 08:26 被阅读0次

    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业丰歉关乎国家兴亡大事,历朝历代都沿习了以农立国、利民劝农的国策。国家法律也不例外。保护农业生产的法令以及与农业密切的土地法、水利法、赋税法等,是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内容。在司法上,就是一个特殊的保护农业生产的法律:务限法。

    所谓“务限法”就是农忙季节,为了不误农时,保护农业生产,凡司法机关对于一般民事告诉不予受理的法律规定。

    务限法始于唐朝,据唐《杂令》规定:“谓诉田宅、婚姻、债负,起十月一日,至三月三十日检校,以外不合。若先有文案,交相侵夺者,不在此例。”、“务限”期内不得受理民事诉讼。

    按照唐朝务限法规定,每年从十月一日起受理有关土地、房宅、婚姻、债权债务的案件,称为“务开”,至次年三月三十日结束。由三月三十日至十月一日称为“入务”,不再受理一般民事案件。

    为了保护农业生产和土地所有权的利益,打击非法侵权,如因诉讼不能及时收割农作物,唐律规定,土地纠纷案件作出判决时,已耕未种,补偿人工,已耕种的,待收成后交割,如果是明知土地非自己所有而强耕盗种的则归地主所有。败诉方不得主张收益和补偿。

    “务限法”一直延续到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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