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总是会有很多的断点,但是也许很久很久以后,当初的断点会突然重现与今有所相连,变身为奇妙的惊喜,推着你把过去遗落下的东西一点点拉回来。
听说今天下雪了,打开窗户,冰凉醒脑的空气打到脸上,楼下慢悠悠的车辆驶在湿漉漉的马路,黑漆漆的天空被路灯照出了怪异形状。我借着外出觅食的动机,匆忙穿上衣服奔下楼去,这个时候,有一突然的瞬间让我想起九年前,一个下着大雪的周日的下午,那時候白茫茫的雪花铺满了所有建筑,覆盖住了我全部的视野,那个临近开学的下午,我一個人漫步在街上,踩着厚厚的积雪,在并不熟悉的路上,走来走去,在商场的门口偶遇已经叫不上名字的同学,在路边的小店浏览各式的御寒棉衣,躲在超市杂乱的文具货架下,大海捞针似的翻着一个一个的本子。
人生中是不是一定有一些永远无法忘怀的时刻,那些时刻就像电影里简洁唯美的慢镜头,一遍一遍在你脑袋里面回放,我想,在我拿到那个画着可爱猫咪的小本子的时刻,一定不会想到几年以后自己会亲手烧毁它,即使它曾陪伴过那么多重要的时刻。怎么说,执拗的我,也许直到此时此刻,才第一次真正为曾失去它感到极度地糟糕和懊恼。
然后,再往回倒。
在可爱猫咪的小本子之前,我便早已开始了我写的故事,所以,我这个笔记本狂最开始是用什么本子记录的呢?在昏暗的楼道,小心翼翼的举着手机照亮,也还是踩空了楼梯最后一层的台阶,这时那个有着飞轮海宣传照的本子再次浮现在脑海里,没错,是那个我曾经盯着四人的照片,在同桌说她觉得阿布最帅的时候,思绪和目光一同停滞凝固在阿布精致纯真充满善意的脸上的日记本。有时记忆像是一层蒙上了浅金色的轻薄朦胧的沙子,带着贴近遥远的时光的意味,也带着温和慵懒的午后阳光的味道,总之,在那一秒的停滞和凝固里,那个慢镜头莫名的变得意味深长,我曾不禁反复回想却无法参透,只能在空白的幕布出现之后不断地给予重启。而可笑的是,一直到现在我才能想起我曾经拿它写过很长时间的心事和日记。
我记得我明明认可尊爸的帅气,却在每个人都说他好帅的时候心里默默地嗤之以鼻;我记得在短短的两天假期不停切换电视频道只为看一眼可爱又中二的大东,倾倒在他阳光乐观性格的同时却潜藏着自己也很难发觉的无法诉清的怜惜,甚至在大学之后的一次短暂的关注里,这股奇妙却莫名的怜惜仍然存留并有所加重;我记得不知从哪听来的儒妈情商很高,说话水平可以掌控全场;记得年纪很小很小,永远19岁的阿布。
课业繁多,可能我记得的就这么多。
曾经,破碎的过去总是能令人难过和抓狂,而那些美好的在刚刚触碰时候的欢笑之后,总会变得苦涩而不能理解和接受,也许是太年轻了,或者谓之为贪恋。当经历足够多失去、离别,并且反复咀嚼思考以后,竟然单单想起和记得就已变得这么珍贵,找到它曾经与你的连结,成为了你生命里小小的涟漪和惊叹。
所以,此情此景,这个时刻,抛开杂绪,应该有所记得。
【The last day,To my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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