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猫之名

作者: 晏喃 | 来源:发表于2018-02-09 13:00 被阅读0次

    他们的婚礼简单的近乎敷衍,甚至都不算是婚礼。没有迎亲队伍鸣锣旗鼓,没有高堂等着磕头改口;也没有红毯和鲜花萦绕的拱门,没有引导新人宣誓的神父。

    自家的庭院,相识却不算相熟的村民,几桌丰盛的酒菜,随意来去,热闹淳朴。

    新娘却是盛装出席,中式礼服,阔袖绣花鸟的龙凤褂,上黑下红,配着简单的首饰,华贵又不繁琐。是新郎亲手缝制。

    清水穿城过,人家尽枕河。

    徐安之在这座小镇长大,成年后离开,又再回来。离乡时独自一人,回来时不是。身边多了一只猫,叫怪粒,一只四岁的狸花猫,体型瘦小。

    家里的老房子还在。这座小镇有它的幸运,这么多年,还没有被太多的商业化气息侵染,未曾繁华过,却带着些许败落的意味。

    它不是座斑驳的古城,不是电影里有着浓重历史感和情怀的城,只是座在时代快速发展中被落下的小镇,却也没有人想要追赶,这里的人,慢吞吞地陪时光走着,没有要去开发它的概念。

    徐安之是在离开之后才意识到它的好。

    他从小在这里长大,所以不能深刻地体会到这里的不同。而在其他的地方生活过之后,才发现自己骨子里流淌着的这座小镇遗留下的血液,血液里涌动的是这里盛产的,避世的基因。

    差别在于,他的这份情感,更为强烈。

    他走过这座小镇的每一条石板路,知道哪家门口的墙上长着旺盛的青苔,知道附近的小吃何时出摊,知道哪条街哪家店最有味道,知道何时日出日落,在这个地方。

    他有一家不大不小的店面,整日埋头画图纸,裁布,做衣服,闲时坐在后屋的石阶前放空。怪粒有时围着他踱来踱去,像是观察自己的宠物。更多的时候伏在他的膝上,阳光温柔,水乳交融。

    他很喜欢手工艺人这个身份,像是固执的守着某种情怀,固执的把自己和这急湍溯流的世界划开界限。

    言英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推开店门,没有见到人。她径直走向后门,进了庭院。是一种莫名的情感,她总觉得不真实,总觉得,她可以进去,不用打什么招呼,不用担心被责怪,只是觉得,她应该悄没声地进去,会有故事。

    徐安之坐在后屋门前的石阶上,怀里依偎着一只猫,一只瘦小的狸花猫。

    徐安之看到言英,脸上并没有错愕或者责怪。言英觉得,她是该径直走过去坐到他旁边的,今天她已经凭着她的“觉得”做了太多莫名其妙的事情了,便还是停下了,没有更放肆。

    独自生活的少年,在岁月和时光步步紧逼,所有人对于时代和潮流亦步亦趋的背景下,反而背过身去,迎着逆流,以更缓慢的步调,过着一种近似倒退的生活。像是执念,像是宣战,那种不流于世的少年感,在言英看来,格外可爱。

    言英说,你可以开家工作室,在网上宣传。你这样子的店,满足的网红店的所有要求,能吸引蛮多的所谓的文艺青年呢。不然,在现在,除了情怀,也不会有人白花费那么多钱来定制一套纯手工的衣服。

    她知道他对于这些都无所谓的,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又觉得自己应该是知道的。不禁笑自己,怕也是被他这份特别的气质与神秘感吸引住的所谓的文艺青年。

    徐安之的生活太简单了,工作和逗猫。怪粒不太喜欢言英。

    女人的直觉。怪粒像大多的猫一样对人冷淡,只有对着徐安之的时候,格外乖巧和温柔。

    而每次言英去找徐安之,怪粒都会从徐安之的膝上跳起,摇摇尾巴走开。像是表达对言英的不欢迎或者不屑。但它并不会走掉,在庭院里另找一阳光处。

    言英总觉得,它是佯装睡眠,偷偷窥探。

    想要什么,徐安之自己也不清楚。并不是在离开这里的那段时间里经历了什么刻骨铭心的事情,没有抛弃与被抛弃,没有什么失意于红尘,所以逃离世事。只是突然间觉得累了,大概是骨子里的倦怠与懒散的基因在作祟。

    就这样回来,日复一日,没有什么意义。这是他愿意做的事,这是他自己选择的事。而这件事越特立独行,他便坚持的越有成就感,偏执而已。

    人们总是热衷于自己把控不住的人和事物吧。

    言英频繁的去徐安之的店里,大多的时候只是坐在他旁边,看他认真地画图纸。

    “我们结婚吧。”她这样讲。

    “好。”徐安之这样答复。

    他们要结婚了,真是件不可思议的事。突兀又郑重,徐安之拿出一套婚纱,他说,这是他为爱人亲手做的。

    言英笑笑,为我做的婚纱?看起来耗费了不少时日,那这样算来,从你见到我的第一眼起,就在为我赶制嫁衣了。

    婚礼简单的近乎敷衍,只有她身着华美礼服。没有流程,不讲规矩,早起梳妆打扮好,她就在后屋的床边坐着,等徐安之来牵着她的手,到庭院里敬酒。

    她有没有能力抓住这个人呢,自己轻轻地摇头,这段故事,有个悲伤的结局,才算是圆满。

    在她的想象中,徐安一定有个爱而不得的姑娘,一定有太多沉重的过往,他为什么回来,又是为谁做的嫁衣?他可能太想放下,所以尝试着努力去好好爱她,她是他上岸的稻草。

    她就这样想着,就这样等着。

    屋外由热闹喧嚣,变成嘈杂私语,嘁嘁喳喳的像针一样迎面刺来。

    一语成谶。

    戒指不见了,怪粒也不见了。

    徐安之不知道该先找谁。今天是他的婚礼,应该是要先找戒指。

    怪粒最近病恹恹的样子,似乎对一切事情都失去了兴致,毛线,柳絮,花草。它总自己趴在石阶上,没太阳可晒的时候也趴在那里。

    有时又极暴躁,剑拔弩张的样子。只是徐安之伸手要抱它的时候,又温顺下来。

    说不定怪粒叼着他的戒指跑掉了。

    她的少年要迎娶别人,穿着他亲手缝制的嫁衣。

    冬日的午后,阳光正暖,她便伏在他的膝上晒着暖阳,夏天,比较喜欢的是清凉的雨后,空气清新,隔窗听雨,他们不说话,只是在一起。

    从前,他的目光所及只有他的画,他的衣服,和她。他抚摸她的身体,目光满含温柔,像他每次欣赏自己作品时眼里的幸福感。她对他的爱,深信不疑。

    可她的少年,要迎娶别人,穿着他亲手缝制的嫁衣。她都还不曾,穿过他做的衣服。她偷了他的戒指,逃到远处去。

    她吞下他的婚戒,躲进阳光里,沉沉睡下,做了一个悲伤又可怕的梦——醒来后,见到爱人的尸体,玻璃划过喉咙,血肉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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