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电视剧叫《完美关系》,有发文说讲的是离婚自由,我觉着这就是个扯淡的说法,结婚都不完全是自由的事,离婚还想自由?现在人对自由的理解是不是太曲解这个词的意思了,结婚尚且只是用短暂的感情当做桥梁,然后各自为了自己的利益盘算,在我国结婚真的是男女双方决定的事吗?更多的是双方家里为了互相攀比吧,结婚的俩人只是这场大秀的吉祥物而已,自由吗?时间长了互相看不顺眼了,又搞出个离婚自由,更是扯淡的说法,互相漏出狰狞的嘴脸互相撕咬,分财产,打官司,抢夺抚养权。有孩子的,好点的好好探望,然而还是得见面,不好的继续纠缠不休,如果能自由,婚姻法还有啥用,婚姻法保护的不是爱情,是双方在一起互相消耗的利益补偿,就是用法律强制执行,恢复不完全自由的自由,当今社会各种层出不穷的新词,不敢看人间真实的丑陋就造一个让自己能自我安慰的说法,但有没有人能真真正正的自己把自己骗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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