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一个人以后是什么样子呢?会想要走他走过的路,吃他爱吃的菜,听他听过的歌,也许,就是把自己过成他平时的模样。
爱一个人,会像一个人吧。
1
16岁的时候,喜欢后座的男生,16岁,你懂得,根本不知道为什么会喜欢,也许单纯因为他只是刚好校服穿起来很好看。
他有着一张特别冷峻的脸,基本不笑,爱穿白色回力鞋,爱吃学校右转角餐厅的凉皮,爱听周杰伦。
喜欢一个人,是不敢靠近的,可是又想靠近,还好他的同桌是个二货,整天嘴巴闲不住,这就给了我一个太好扭头闲聊的机会。
时间长一点,他也会慢慢加入我们的聊天,每一次虽然都是很简短的交流,却让我一天都能元气满满。
那个时候,正是冲刺中考的时候。我所有的科目都极其好,就是化学差到爆,老师拿着擀面杖粗的棍子扬言要打我都没有把成绩刺激上去。
而他,化学却是出了名的好。
一个午后,化学老师把我叫进办公室,推门进去看见他刚好也在,心里正纳闷,老师说:苏缓,以后你下午放学留下,让苏阳给你补课。
我愣了一下,缓缓抬起头用眼角扫了一眼,他还是那副无所谓的架势,天知道我开心到爆炸。
那天开始,每天放学苏阳都会留下给我补课。看着他的侧脸,那些化学方程式也不再让人讨厌。
除了补课,每次化学实验课,苏阳也和我一组,不知是不是和我在一起久了,苏阳笑的次数越来越多,我感觉心都要化了。
一个月以后调座位,我们被分到了距离好远的地方,搬东西那天我坐在座位上不舍得动,鼻子酸的想哭。苏阳拍了我的肩膀:放学记得留下补课。
是啊,下学还能在一块呢。我立马就笑了。
那个时候,我其实一直都有想,我是单恋,还是他也许也喜欢我。
我收到重点高中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化学老师悄悄告诉我,补课以及实验一组都是苏阳找到他主动要求的。我站在那不知道说什么。化学老师笑了:苏阳仗着他成绩好,公然在我面前表示对你的喜欢,我也忍了。
喜欢,原来他喜欢我啊。
后来,我们很友好的道别,把所有的小心思都埋在了心里,毕竟16岁,就让它美好在16岁吧。
只是后来我也爱上了白色回力鞋,爱上了周杰伦,想到他的时候,即使胃不好也要吃一碗凉皮。
其实我早已不再喜欢他了,只是觉得这也许是纪念我最美好时光的最好的方法。
2
木子点了超麻辣香锅,即使辣到泪流满面也不放下筷子。
木子发过誓,这辈子绝不吃辣。木子做到了,至少在遇见莫然以前,她没有碰过辣。
莫然是被木子捡到的。晚上下班的木子去便利店买东西,发现眼神空洞头发散乱坐在便利店台阶上的莫然,不知为何就把他捡回了家。
木子给莫然放好洗澡水,找出父亲节准备送老爸的衣服,呆呆的坐在沙发上等着莫然出来。
从那天起,木子开始信佛,相信冥冥中自有安排。
收拾干净的莫然焕然一新,挺拔的身材,稍微还有点帅气的脸,只是眼神依旧空洞。木子想,这就是传说中有故事的人吧。
三天以后,莫然开始说话,木子断断续续的拼凑出了一个还算完整的真相:莫然32岁,是一个不得志的漫画家,女朋友长期看不到希望狠心离开,莫然失去了人生方向,成天混日子,混到哪里自己都不清楚,然后就被木子带回了家。
故事的发展很顺利。木子满怀同情的收留了莫然,每天看着莫然的画稿大加赞赏甚至吹捧,像韩剧女主角一样,充满无限斗志的给莫然加油打气。
久而久之,木子不可自拔的爱上了眼前这个忧郁的男人。
莫然最爱吃辣,他说辣能够激发他的创作灵感,木子立马破了誓,死死地隐瞒了自己从不吃辣的习惯,换着花样陪莫然吃辣,就像现在这样,辣到泪流满面也不放下筷子。
两年的时间,他们同吃同喝同玩乐,莫然会在某个有月光的晚上牵着木子的手散步,也会在木子感冒发烧的时候默默守在床边照顾,木子总是想着,水到渠成的事情而已。
按照偶像剧剧情发展,他们也应该顺理成章双宿双飞,可是事情总是这样不尽人意。
两年的时间也抵不过前女友的一刹那回眸,一个眼神就把两年的磨合清理的一干二净。莫然走了,带着木子的心一起走了。
眼前的木子还在拼命的吃,流出的眼泪分不清是辣还是伤心,顺着脸颊划过脖子,直至心脏。
看来辣是戒不掉了。
3
二花每年的这天都会穿一件黑色的大风衣,像极了装在套子里的人。
习惯性的喝下一杯苦咖啡,带上墨镜便出了门。去楼下拐角处的花店,店长已经很细心的将花准备好了,道过谢去车库取车,一辆老式的桑塔纳在群光闪耀的车库里显得那么不合时宜,上车朝郊区开去。
和秦朗在一起的第六年了,还记得刚认识的时候,流星花园正火。秦朗像极了里面的道明寺,霸道又张狂,衣服却走嘻哈风。二花是傻呆呆的学霸,黑框大眼镜高马尾亘古不变。
两人真正杠上的理由超级搞笑,刚从厕所回来的二花不小心撞到了正在撒欢的秦朗,道歉之后,该死的秦朗竟动用了道明寺的名言:如果道歉有用,要警察干嘛。从此相看两生厌。
秦朗开始各种找二花的茬,土里土气的装扮成了罪魁祸首。刚开始,二花觉得无聊就算了,时间长了,忍无可忍的二花在秦朗去打篮球的时候,将他放在教室的衣服剪了个稀巴烂。自此以后两人的仇怨你来我往直至高三。
高三,不知道班主任抽了什么风,将二花和秦朗调到了同桌,让二花帮助秦朗学习。哦,忘了说,秦朗是一个理科高材生,就是英语差的有点离谱。
二花一脸不情愿又无可奈何。谁知这次的秦朗脸皮超厚的开始央求二花补习,还发誓不再欺负二花。一脸疑惑的二花和秦朗开始了结伴学习的生涯。
高考很快到了,考英语的时候,二花开始莫名的担心,担心秦朗会考不好。使劲儿拍了拍脑袋,却也无法停止乱想。
成绩出来以后,两人分数相差无几。二花填报了北大,偷偷看到秦朗填了厦大。
开学第一天,二花拉着行李箱在学校穿行,忽然行李箱被另一个人抢走了,抬头一看,秦朗正用他惯有的痞笑望着傻眼的二花。
两人很自然的走到了一起,没有告白没有鲜花,一切自然地不像回事。
和秦朗一起以后,二花不再呆头呆脑的模样,竟也莫名其妙的穿上了肥大的嘻哈风。
大学毕业,两人决定一起读研,考上研究生的那天,两个人出去庆祝,二花看到了闪烁的霓虹灯,看到了遍野的花草丛生,就是没有看到突如其来的小货车,然后秦朗推开了到处张望的二花,自己倒在血泊中。
郊区很快就到了,秦朗的墓碑在第三排的第二个,是高中时的座位,二花穿着秦朗死那天的外套,微笑着摆上菊花,默默地坐在那,嘴巴一张一合开始讲述这些天的点点滴滴。
二花26岁了,该是成熟小女人的模样,但我想这身不修边幅的肥大衣衫怕是褪不下了吧。
4
经常有人说,为了爱情,你愿意改变吗?我一向认为,如果我单纯为了迎合爱他而改变自己,那我不会。可是如果有一天我发现自己莫名的爱上了一些自己可能之前不喜欢的人和事,那我相信我一定是爱上了他。
因为,爱一个人,真的会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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