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婚姻诉讼案例。
一位女性在重男轻女思想严重的婆家高压之下,连着生了六个女儿。
她不堪生育之苦,逃回了娘家,生怕被婆家强迫继续生孩子,做生育机器。
结果在她提出离婚诉讼的时候,法官却认为他们夫妻并没有“感情确已破裂”,并指责女方在逃回娘家的期间没有照顾好六个孩子。
然后判决不准离婚,还认为她家庭教育做得不够。
这位法官不会想到,原告被迫回到婆家,会受到怎样的对待,过着怎样的生活——当然是继续生孩子,“传宗接代”。
三观不合,都已经害怕到逃跑了,还不算“感情确已破裂”吗?
况且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而案例中,女方已经逃离快满四年了。
结果她向法官寻求帮助,得到的是责令继续这段婚姻。
这就像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的遭遇。
他被用铁锁链绑在高加索山上,一只凶猛恶鹰每天来啄食他的心脏,而心脏第二天又会长出来,痛苦是无休无止的。
但普罗米修斯又是幸运的,遇到了救他的人。
而她已经生了六个孩子,以后还不知道要再生多少次。
道德和法律的冲突一直被人们津津乐道。
但本案并不应该让法律来背这个锅,因为根源在于,政策支持的是减少离婚率,增加生育率。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离婚和生育再也不是属于公民自己的权利。
而是在离婚率和生育率两个冷冰冰的数字改变时,人们需要履行的义务。
孩子当然是国家的未来,但最先需要承担生养孩子责任的,永远是母亲。
妈妈们都明白,生一次孩子,就是过一次鬼门关。
这就是为什么新闻评论区里,声援女方的,大多数是女性。
感同的人,大都是身受过的。
为什么说大部分婚姻中,三观相合与门当户对都很重要呢?
正如只有普通人才能理解普通人的生活,打工人才懂得打工人的不易。
人民网上有一条感人的新闻:
一般在这种紧急的情况下,人命关天,还有谁会考虑到一辆普通电动车的重要性呢?
只有外卖小哥知道,那个用来吃饭的家伙几乎就是他们的命。
或许大家都注意到了,最近微博上谈论大熊猫回家的内容有很多。
但很少有人提起“内蒙古新井煤矿事故53位失联者全部遇难”。
能知道这件事有多么可怕的,只有他们的家人和朋友。
熊猫是国宝,是国家的尊严,捕猎一只熊猫,需要坐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牢。
而一个矿工的死亡,老板只需给予几十万的赔偿。
他们的矿,是为谁而挖的呢?
反正肯定不是他们自己。
她的六个孩子,是给谁生的呢?
也不是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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