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看到一则惊悚的新.闻,忍不住感叹:还有多少事故等在前面?
中年妇女好好走路,居然被一光身男子砍了,据说已经S了,据说肇事者是神经病。
这样的案例,近两年,发生了好几次。
还有疯狗咬人,鲜血淋漓,惨不忍睹。
俱是无妄之灾。
概率极低极低,但发生在个体身上,绝对不是轻飘飘的一粒沙 ,确确实实一座山,不堪承受,对于家庭,不啻天崩地裂。
有什么办法呢?
不单独外出?显然不现实。
譬如我,每晚都要去串场河边散步个把小时,林荫小道,非常安静,即便夏天,行人也不多。如果遇着下雨或者降温天气,行人更是稀少,寥若晨星。
这样的时候,似乎更容易发生事情,尽管身在闹市。
那怎么办?
放弃散步?显然做不到,只是尽量不去人少的地方。
就这样,也没法保证绝对的安全 ,上次就在人来人往的聚龙湖,我穿着裙子被一条大狗扑上身,幸好它只是伸出舌头舔了舔我裸露的胳膊。要是一口咬住呢?主人牵着长绳子根本来不及制止,咬也就咬了。
干脆缩在屋内,大门不迈二门不出?更加不可能。
有个人躺在自家床上午睡,一辆失控的货车破门而入,瞬间将房子推倒,取了午睡人性命。
偶然是一粒沙,砸在个人头上,不幸就变成一座爬不出来的大山。
而偶然,又是不速之客,防不胜防。
除了狗咬,除了精神病作乱,还有洪水,还有火灾,还有交通事故,以及挥之不去的疾病,种种意外,对于渺小的个体,无法做到未卜先知,更难以防患于未然。
那么,
因为怕被车撞,就不开车不走路?
因为怕被刺卡嗓,就不吃鱼不啃骨头?
因为怕有副作用,就不吃药不治疗?
即便真能做到这些,那人生还有什么乐趣?跟行尸走肉有啥区别?人活百岁,等于没来人间走一遭。
所以啊,该散步还是散步,该游山玩水还是游山玩水,该大快朵颐还是大快朵颐。
不过呢,遵守安全规则完全非常有必要。
那河滩禁入,就必须裹步不前。
那喝酒之后,就坚决不碰方向盘。
那小道山高路滑,就少去闲逛为佳。
那沙漠无边无际人鸟罕至,就谨慎涉足。
那儿鱼龙混杂,就着装少点暴露(女权主义不喜这句话,我可以袒露,但你必须非礼勿视,不可以产生邪念)。
如果既遵守了公共规则,又提高了安全意识,那么,我想,大可以随心所欲地行走人间,整天杞人忧天,时时草木皆兵,这样过日子未免窒息了一些。
噢,差点忘记提醒我自己,走路少低头看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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