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期法律讲堂活动如期举行,相比预计时间来说,整体课程内容约一个小时,虽然合同编依然未能全部分享,但仍算是从整体上梳理了合同编在民法典中的地位及对各编内容的可链接点,合同编除了本编的相关规定外,各编内容均有涉及,究其原因在于合同形式在民商事活动中的应用之广,尤其是将电子合同、具有合同条款的其他形式,如电邮、微信等方式均认可为合同形式之一时,合同编在实质上发挥了债法的作用,在民法典中应具有其特殊地位。
实际上关于合同编的分享内容上,我也是几易其稿,包括PPT也做了几版不同的内容,要点讲解的,法条解读的、条文对比的,最终选择的是条文对比的版本,这样可以以更加直观的方式看到合同编在合同法层面上的修改思路。
在整场活动的筹备上,除了内容的打磨之外,依然涉及场地准备、人员接待、人员答疑、现场照片及后勤筹备等,甚至后期推文的拟定都应提前安排好,无论是摆拍还是抓拍、都应有计划有安排的进行,正如近期的文章大纲拆解一样,一场活动的筹备,从前期规划到人员筹备、活动中的应对、后期的处理,如果能够按照大纲的方式进行处理,也许能更加的从容与完美。
再回到魔鬼私教这边,真是怼人不倦啊,不得不说,这几日的课程真不是两个小时能搞定的,我仿佛是给自己挖了一个天坑,怎么埋还不知道。
鉴于近期都将沦陷在这个课程里无法脱离,为了不让自己的脑汁耗尽,还有也想测试下小伙伴们对这种形式的接受程度,我发了朋友圈,但是收集到的数据远没有预计的乐观,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朋友圈的定点转发越来越少,甚至连朋友圈转发也不如往年频繁了。
今日为了寻找金句,我试图在历史朋友圈里去寻找,我的朋友圈算是非常冷落的,但即使如此,依然可以追溯到2016年,想想这几年互联网带给我们的巨大变化 ,而实际上连电脑进入寻常人家也不过十多年的时间而已。
今日另外也发现,原来并不热衷直播的朋友们也纷纷转战种菜神人,我以为永不会使用的人,不仅看直播、看抖音,甚至可以坦然面对自己被割韭菜、缴智商税。这究竟是时代的进步还是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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