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王利珍坚持分享第1206天
第6章:正向开始建立合作关系。
焦点解决咨商将资咨商关系看成是两个人一起跳舞,助人者与当事人要调整舞步,让彼此的节奏距离速度渐渐配合,让彼此在舒服的状态下共舞。焦点解决咨商认为带领舞步的是当事人,会谈初期,当事人可能不熟悉会谈如何进行,助人者先慢慢引导,鼓励当事人决定会谈方向,再渐渐放手让当事人带领。
建立合作关系的意义。
当事人有能力说出自己的需求和期待。助人者的责任就是将当事人的能力引发出来,引导他们以更具创造力,更有生产力的方式去达到他们的目标。
当事人若是表现出抗拒的态度或行为,其实是反映助人者的方式不适合他。或是助人者没有听懂当事人想表达的意思,如果当事人觉得助人者对自己有帮助,会提升他们愿意与助人者合作的动机。
助人者想和当事人建立合作关系,可以朝几个方向进行。
一:分辨当事人的状态。
SFBT指出,当事人在会谈情境有三种常见状态:消费状态、抱怨状态、来访状态。
处在不同状态的当事人对问题的定义,会谈动机,对会谈的期待需求存有差异。
1.消费状态。
处在消费状态的当事人,对解决问题有强烈动机与意愿,意识到若想达到既定目标,自己必须付出努力,可以思考自己,希望在会谈中获得哪些帮助,愿意为解决问题采取行动。助人者可以和处在消费状态的当事人,共同确认问题,建构所欲达到的目标,助人者可以采取的策略有:
请当事人描述他所关心的事,以及他曾经做过哪些尝试。
确认当事人所关心的事,以及当事人是否期待发生一些改变或不同。
和当事人一起设定好的目标,和当事人一起建构解决方案。
2.抱怨状态。
处在抱怨状态的当事人,知道自己遇到问题也愿意唔谈,他可以和助人者共同确认问题,不过他是视自己为局外人,认为改变是其他人的责任,例如配偶、子女同事、老师等。因此没有采取意愿的行动。
多数助人者企图教育抱怨状态的当事人为自己的问题负责,通常效果不大。SFBT建议尊重当事人的观点。但是谈话时要把焦点从有问题的其他人逐渐转移到当事人本身,找出当事人在任何正向改变中所扮演的角色。
助人者可以采取的策略包括:
(1)随时将焦点放在当事人身上,例如发生哪些事情时,你会认为这个问题可能被解决?你希望我如何帮助你?
(2)运用量尺法问句,例如如果十分代表机会非常大,一分代表机会非常小,你觉得找到问题解决方法的机会是几分?接着请当事人说明他评分的理由,进而从其谈话中发现有助于解决问题的信息,倾听当事人抱怨时助人者,除了同理当事人的情绪,更重要的是能够从当事人的抱怨中听到他的期待或需要。将当事人的抱怨转为期待。助人者要避免太快给当事人行动导向的作业,可以让当事人去观察预测与问题相关的一些现象,促进他对问题的了解。
3.来访状态。
这类型的当事人通常由法院学校或父母转介而来,是在他人要求或逼迫下前来会谈,当事人本身不认为自己有问题也不认为自己需要改变,甚至认为有问题的是第三者,他们才需要接受帮助。
此时助人者的重点在于发现当事人想在这个会谈关系中得到什么助人者,可以先和当事人讨论一些与问题无关的话题,多了解对方的才能与兴趣,增进对当事人的了解,接着才能发现与当事人合作的策略。
助人者可以采取的策略有:
(1)注意当事人的观点。
相信当事人是自己问题的,专家假定他对所处环境对自己的期待很清楚,助人者应以尊重的态度来询问当事人。
(2)帮助当事人对其观点负责
助人者以开放式问句引导当事人,说明其观点,并对其认知与观点进行解释,让他可以为自己的感受与观点负责。
(3)注意当事人进入会谈的情景。
当事人进入会谈的方式对会谈关系影响很大,助人者要注意当事人在何时何种情况下来接受会谈,注意当事人如何看待问题,己认为哪些人需要改变这些信息,有助于助人者了解当事人的行为观点与期待。
这类当事人大多并非自愿参加晤谈,往往会出现敌意,防卫、抗拒等反应。
一般来说,被其他人要求而来找助人者的当事人,通常是重要关系人希望他有所改变,这些当事人常常觉得自己对于会谈目标没有决定权或选择权,他们将会谈视为一种处罚,因此时常采取防卫来抵抗他人的控制,助人者要避免督促当事人做些什么,更不能给当事人贴上有问题抗拒不合作的标签。
面对非自愿当事人,助人者可以:
强调当事人有选择权。
告知当事人在会谈过程中可以有的期待及参与的重要性。
找出当事人目标与会谈过程的连接。
鼓励当事人参与。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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