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日记 - 2015.4.12

作者: 乔醉 | 来源:发表于2017-05-29 01:41 被阅读86次
    从前日记 - 2015.4.12

     

    2015.4.12

    四月十二日是四月的植树节吗?反正我的头已经像慢羊羊村长一样长草了。

    影子说,毕业以后要在绿树成荫的地方给穿红裙子的我来上一组,好害羞好害羞好害羞。

    为什么今天我频频提到绿色的,比如草,比如树,好奇怪的现象。

    也许再一次提笔顾长安和江旧,冯弥回和林望会是在五十多天后了,谁知道呢?也许中途我又违反规定了呢?其实真的很不想吐槽自己,我昨天回家后接着写seven,我竟然忘了!忘了弥回姓冯!

    今天很棒,喝了一瓶牛奶,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是如此讨厌牛奶和鸡蛋?

    今天的物理应该上八十了,其实本来可以上九十的,生物估计还是六十左右,化学太差了!错了四个选择题,我一定要疯了一样写化学,数学也是,虽然大家都说难,我还在犹豫,到底要不要学习到一两点。

    (过去一个小时后……)

    物理只有七十七,失算了,原谅我现在才拿到成绩,准确说,写完八十以后两分钟,就到情人那里去翻了试卷。

    我还是只学习到一点吧,两点太晚了点,早上六点起来,起来干嘛?背啥好呢?算了,呆会儿再想,中午再睡一会儿午睡,一天睡五个多小时,差不多了。

    风扇开始转动了,春寒过去了。

    明明上个星期我还在穿袄子,下个星期就该是短袖了,好烦躁,只剩五十五天了。

    我希望我可以疯了一样学习。

    李逍遥对景天说:你不能只想结果,一定要想你要怎么做。

    所以我再也不能浪费眼睫毛了。

    至少我现在很肯定,我想读川大的中文系。

    我正在吃阿毛的松子,她很爱吃的松子。

    那你呢?现在正在哪里看花,虽然我很想你,虽然我很爱你,但是你不来,好像也没关系。


    2017.5.29

    到最后,我和影子好像没有穿着红裙拍照,十七岁尾巴十八岁那一年,应该是白色的背心衬衫和牛仔短裤再加上一个草沿帽,不知道我有没有记错,但确实好像没有红裙子的记忆了。

    现在谁跟我一提起绿色,我脑子里一下就能想到原谅色,可能是和傻婷蠢晨贱囧全能挫一起玩Uno的时候,他们反反复复说绿色就是原谅色,然后次数多了,就印象深刻了吧。

    顾长安和江旧这两个人名字还真是耳熟,毕竟我现在还在写。那时候说的五十五天,其实就是高考倒计时,想要好好复习觉得不能再分心了,但其实后来我应该是没有做到的。

    其实江旧他们真的很曲折,两年前的高三,因为枯燥乏味的生活,莫名其妙蹦入我的脑子,然后一发不可收拾,高三那会儿,学习越紧张鬼点子越多,什么晚自习,物理课,数学课,语文课,我从来都是来者不拒,不管什么课,只要一有灵感,就用那种晨光的便利贴写下短小的片段,在好友之间传阅。

    那时候的时光,真好。

    所以我一直觉得我是需要生活才能写出来东西的,不然就是很干枯的状态。就像我大一的时候,好长一段时间,闲的无聊,但是就是根本没有脑子去写,什么都写不出来。

    后来再次提笔,应该是去年,写了三万多字,觉得不能承载我对它的期待,它太轻薄了,于是弃文推翻重写,重写是从今年五月开始的,这个我记得。到今天,写了三周了,已经有有四万多字了,这一次我一定要加油坚持。

    至于冯弥回和林望,说实话我真的忘了。不太记得清了,只是有些许零碎的记忆。

    我老是这样,挖坑不填,这点非常不好。

    其实我就是嫌弃自己写的不好。但是像我这种笨鸟,没有什么天赋,灵气也不足,必须要不断的练习,才能,稍稍把我心里的想法表达出来吧。

    毕竟想法真的是这个世界上很神奇的东西。它总是很难被表达,就像毛姆说的,我们用各自的别人不懂的符号在表达,既不能理解别人也不能被别人所理解。

    我真的从小就讨厌鸡蛋牛奶。我对自己最狠的一次,就是高二还是高三的某一天,强迫自己噎着吃了两个白水鸡蛋。牛奶稍微好点,初中也曾有过一天喝1000ml伊利纯牛奶的时候,不过上了大学以后,好像就再也没有喝过了。

    那时候的生活很简单,每天就是分数,我现在看着那时候为分数着急的自己,我只是觉得,那时候的生活真纯粹。

    还记得那时候班上有一个很大的横幅标语:提升一分超越千人。

    我总是写日记,作业都没写完也要写日记。现在想想,要是那时候写日记的世界多学学习,说不定还能好点。

    但是说真的,我宁愿我是写日记,真的,我很感激我那时候写日记,不然我现在可能只记得那时候日子很美很好,但具体什么都说不上来,而不像现在这样,一边笑着一边感动着。

    五个小时真多呀,我昨天二十四小时就睡了三小时,活蹦乱跳,我老是想,我是不是那种睡觉一小时精神十小时的神经病。

    现在在兰州,老和晨婷觉得兰州是个精分的城市,随时都在降温升温,现在看来,其实成都也这样,袄子和短袖,这差异不是一般的大!不过本来二月四月八月,好像就是乱穿衣的季节。

    那时候就听过一个笑话,说是街上两个人一个人穿羽绒服一个人穿短袖,迎面走过,分别骂了对方一句神经病。

    果然是,你看别人是神经病的时候,你在他眼中也是神经病。因为每个人对这个世界都有不同的认知和理解吧。

    哈哈哈!眼睫毛这个梗,我记得应该是我的影子,也就是小可爱猫西给我说的,掉下来的眼睫毛,要很诚恳的许愿,然后吹走它。那时候我还不知道眼睫毛会长出来新的,每天都还担心这样掉眼睫毛,秃了怎么办!?

    川大中文系看来是一辈子遥不可及的梦了。毕竟我当初的分数,远远不及,但是有梦想嘛就是好的,我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可笑。

    原谅我,刚刚看到她的时候,竟然愣了两秒才反应过她是谁。她明明是我的至亲至爱,三年时光的逝去,我很庆幸,我还是很爱她,我还是会被她,被对她的思念折磨。我很开心,我早说过了,我自己愿意背负这一份痛苦,我愿意被痛苦缠绕,因为我不能忘了她。

    我之前看到有一句话是说,一个人一生会死三次。第一次是他没有呼吸了。第二次是他的身份在这个世界被注销了。第三次是他不再被人记得的时候。

    第一次我们所有人都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她死去。第二次,我后来听大姨说过,舅舅也是个倔脾气,拖着不想去办身份证的注销,我想他肯定和我一样,不想承认,更不想她第二次死去。可是没有办法,只能拖一时。所以,只剩下最后一次了,只有这最后一次了。千万不能,绝对不能,一定不能。

    不能让她再死去一次。

    她就是很喜欢吃松子,我现在都还能想起,她坐在家里吃着松子的模样。还好我还记得。真好我还记得。

    而至于那个你。我想我现在找到了。

    是王凯,我真的很想他也很爱他。但是他好像也真的不会来,不会来我身边,可是我和两年前想的一样,没关系,真的没关系。

    我喜欢他和他喜不喜欢我,无关。

    我只用知道我喜欢他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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