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9,我可懒了,看一章书都看不完。我亲爱的弟弟,去亲戚家的草莓园摘了草莓,在别人的草莓地里吃了很多,最后人家以一斤10块的价钱卖给我们(原价30元一斤)。贪着小便宜,我内心不是很乐意,但我也没有按原价钱给他。
今天说什么好呢,我啥也没干,啥也没看。那就说说为什么而写吧。
文字在我这里从来都是纯洁的 ,它像一个孩子一样。可是我又是一个很懒的写文人,我有一篇名叫《新媳妇进村》的小文迟迟未动笔。我爱它,但又假爱它。
回到《刀锋》,回到毛姆身上。看了几章《刀锋》这本书,毛姆是真的热爱艺术,热爱文字。他的文字里,都透露出浓浓的自由气息,艺术气息,灵魂气息。他热爱巴黎,在某一时刻,他就是那个追求灵魂和自由的拉力,他和他很像,唯有热爱能胜过一切。
说实话,我被拉里这个人物所迷住了,其他人物出现的画面几乎都是匆匆看过,唯有拉你出现的场合,我都很认真阅读。我也有一颗自由,有一颗孤独的,但我没法像他一样,不顾一切逛大街。
我希望他寻找真理,也找到爱情。但就是不知道结局怎么样?
活动传送门:阅读,我们是认真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