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儿终会遇到沙,缠缠绵绵绕天涯要相信,良人正朝你走来,风尘仆仆。
1
凌晨两点钟,急促的敲门声把我惊醒,将脸拧成包子状气势汹汹跳下床。
前方高能预警,一系列粗言粗语即将从我嘴里喷薄而出。
是格格这不要脸的,没等我张口,这厮就“哇”地一声扑我身上了。迎面而来的还有醉人的臭酒气以及黏糊糊的鼻涕眼泪。
身后,是她交往不久的小男友。
真是够了!半夜喝得醉醺醺回来是要闹哪样,男票就是这么当的?还这么不礼貌,半夜扰我清梦,太可恨!一边在心里骂着一边不耐烦地瞥了一眼那个小男友,艾玛~真是坨鲜肉啊!
我还是黑着脸说了句:进来吧!
趁格格去厕所的空挡,问小鲜肉:她为什么哭?小鲜肉说:因为我不爱她。
我一听就毛了,瞬间睡意全无:你他妈是不是个男的,不爱她还跟他在一起balabala......越说越激动,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只记得最后两句是:你要是有种现在就滚出去,永远别让我们见到你。滚,麻利点!
然后小鲜肉就真的滚了。
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
这时妆花了一片的格格从卫生间趔趄走出来:他呢。
“哦,滚了”。
duang一声巨响,格格夺门而出。
我真不想管!却还是跟着跑下了楼,拉格格回去,她哭着喊着不让小鲜肉走。
这货犟起来谁都拉不动。
我就回去了。
2
这是我第一次见小鲜肉,也是第一次看到格格把自己放那么低。那天晚上我被折腾得一宿没睡着,而格格还是和小鲜肉和好了。
格格,和我合租的女孩,大学室友。性格开朗,生得漂亮,爱笑讨喜。
毕业后跟异地5年的前任彻底掰了。老实说,我最害怕的就是他们这种,经过好多年的拉锯战,在全世界都以为他们要修成正果时突然宣告分手。
他前任来看了一眼,真的只有一眼,就走了。两个当事人没什么表示,少女心爆棚的我却在一边轻声啜泣。
格格骂我:你有病吧,是老娘失恋,不是你!然后我哭得更加放肆了。
良久,格格说了一句:只是不知道还会不会遇到像他对我那么好的人。
两个月后,趁我回老家,格格跟小鲜肉在一起了。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是拒绝的。速度也太快了点吧?小鲜肉是哪根葱?亏她想得出来,我觉得这厮简直是疯了,典型的老牛吃嫩草!
文明如我,从不动手,只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于是开启我碎碎念的唐僧模式:他太小了,太低了,家太远了,你自己都照顾不好难道天天领个弟弟吗?balabala......
重点是第一次见面还给我留下那么那么糟糕的印象!我就不自觉地往他身上贴了好多标签,譬如;幼稚,暴脾气,没责任心等。
格格不为所动,一脸幸福地说:你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吗?他和尔康同名呀,我是风儿,他是沙,我们一定能缠缠绵绵绕天涯!
我不屑:他是尔康没错,你是格格也没错,但你也有可能是小燕子格格好不啦?
迎接我的是一阵暴打......
在格格耳边叨叨半个月后,尔康非要请我吃饭,姐是有骨气的,士可杀不可辱,坚决不去。
后来尔康直接买了几大包零食送到家里,于是我就心安理得地吃了。
吃人手软,几次接触,我渐渐地不讨厌尔康了。他说起那天晚上的事儿,赔礼道歉。他说不是不爱格格,是格格非说他不爱,把他逼疯了。还说,很高兴格格有这么好一个闺蜜。
那天我们握手言和,相谈甚欢。也是,能不握手言和吗?吃都吃了......
3
一直以来都觉得格格应该找一个成熟稳重的大叔,事业有为,睿智多金。当她小心翼翼告诉我她跟小鲜肉在一起时,我以为她只是在玩玩儿。毕竟差距有点儿大,后来才发现她真的动了心,在以往的爱情里,她从来都是颐指气使的公主,不肯低头。认识多年,我从来没见过她为哪个人狼狈过,也从没见过她那么灿烂的笑容。
尔康呢,虽是少年尔康,但也着实对她不错,更重要的是能让格格笑出一朵花来。
在这样的年纪,还能纯粹地谈一场恋爱真是一件幸事。
在这样的年纪,有幸看别人谈一场琼瑶式的爱情也真是酸爽。
格格洗完头,这边尔康跟个奴才似的毛巾赶紧迎上,帮她擦,时不时问她温度怎样,然后细心地拿起吹风机帮她吹干。
我在客厅安安静静做我的美少女,他们非叫我过去,然后说,没事儿。我一看,哦,是没事儿,尔康在为格格捶腿按摩,而已,而已。
炒菜下厨是我的活,刷锅洗碗是格格的活。格格一句:不想洗碗。二十分钟后,尔康打的跑来洗碗,顺便把厨房的地拖了拖,把垃圾稍下楼,又打的走了。
格格生日,尔康精心设计一周的H5动画发布到朋友圈,买格格喜欢的大白,准备蜡烛摆成心形......
放假回老家,格格抱怨火车上人太多,尔康二话不说开几个小时的车去接她。
每天早上,尔康甘做人肉闹钟,准时打电话唤格格起床。
一起出去吃饭,格格动不动娇羞地说:你能不能不要一直盯着我看。尔康说:我就是喜欢盯着你看。
活生生的还珠格格再现嘛!
为刷存在感,我忍不住插一句:喂,就不怕皇上发现吗,你们这对狗男女!
可是他们根本就听不见......
4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里,沈佳宜对柯景腾说:“被你喜欢过,就很难觉得别人有那么喜欢我”。
格格也害怕过,但还是遇到了一个对他很好很好的人。一点儿都不比前任差。因为格格足够勇敢,虽伤痕累累还是义无反顾勇敢地去面对即将出现的各种难题。爱情里最缺少的就是勇气了不是吗?
在一个小小的四线城市,本无交集的他们相遇了。虽然很多人不看好,当然,曾经也包括我。
不得不承认,现在的格格是幸福的,和尔康在一起的她整天笑得合不拢嘴,面若桃花,容光焕发。
但现在的我是崩溃的,每次跟他们出去,老感觉像是带自己一对儿女似的。
妙的是,和这对幼稚鬼在一起,我竟然很开心。
格格说得对,她是风儿,尔康是沙,风儿终于遇到了沙,他们会缠缠绵绵绕天涯。
前不久有朋友说:很多东西都是命中注定的。比我条件差的都有人宠有人爱,我要么尽遇渣男,要么无人问津。我改变了自己,却改变不了事实,我认命。
可是,姑娘,你知道吗?改变只是遇到良人的充分不必要条件。而你不改变,永远不可能遇到。
我相信尽人事听天命之说,也愿意在人事尽的基础上听天命。至于你想要的,若没到,不要悲伤,不要心急。
要笃定,
你终会遇到你的沙。
人海茫茫 ,山长水阔知何处。
浪迹天涯 ,从此并肩看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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