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六楼的那匹“小野马”,有些日子没见了。
之前的那几个月,每天早上都会在电梯里,遇到这个只有三四岁的小男孩。
“小野马”是我给这个小男孩起的外号。至于这个外号,起得贴切,还是不贴切,你得身临其境才有发言权。
虽然,我们楼上的他家,中间还隔着三层,但是,小男孩每分每秒跑动的声音,就如同在我的头顶。
刚开始,我还以为是住在我家楼上的邻居,带着小孙子,从北京回来了呢。
可是,从物业那里得知,楼上的那家已经停止供热两三年了。老俩口退了休,在北京专业哄孙子。一转眼,已经去北京两年多了。
再往楼上查,有孩子的邻居,也就只有住在六楼的小男孩家了。
如今,这楼的质量真的不敢恭维。明明是隔着好几层楼呢,可动静儿,仿若只隔着一层薄薄的地板。
小男孩在家玩的时候,好像真的不会走路,从传到我们家的声音不难判断,一直都是光着小脚丫,像是上了发条的机器一样,不停地奔跑着。
我觉得这个“小野马”的称呼,非常适合这个永远奔跑着的小男孩。
一次在电梯里遇到小男孩,跟着他爸爸屁股后面,下楼做核酸的时候,我从他爸爸的嘴里,得到了印证。
据他爸爸讲,小男孩多少有点儿多动症,也看过医生。据医生讲,过了这个年龄段,小男孩的多动症,应该可以好起来。
小男孩家教很好。每次见面都主动跟我打招呼。看得出来,他喜欢我。
挺神奇的,在我的印象中,凡是见过面的小孩子,绝大多数都挺喜欢我。
会冒话儿的小朋友,会用呀呀学语的调调儿,主动与我打着招呼。不会冒话儿的小朋友,也会转动着小脑瓜儿,主动找到与我对视的角度,之后,便会以他们自己的方式向我示好。
干了一辈子幼儿教育工作的妻子,打心眼儿里佩服我。用她的话讲,我这个人挺招孩子稀罕的。
我就纳了闷了,到底是谁稀罕谁呢?她是不是把话给说反了?
当孩子的时候,就很喜欢比我还小的孩子,而且还喜欢得不得了。
三岁看老,到了今天,自己的孩子都到了该有孩子的时候,对小孩子的喜欢,仍然一如既往。
大概也正因为对小孩子的喜爱,岂今为止,几是住过的地方,那些前院儿后院儿、街坊邻居家的小孩子们见到我的时候,都乐呵得很自然。
生活中,如果把喜欢的人归归类,没有意外,一定会对无知而有趣的那类,最有好感。
无知,因为物以类聚;有趣,属于心向往之。听说那个著名的“毒舌”王尔德也有类似的喜好,看来有这个喜好的人是不分国界,更不分年龄的。
英雄所见略同之事,古今皆有之。况且,说得再直白一些,无知和有趣的人,往往都被众人公认为“开心果”。没有人不喜欢“开心果”。
想到这里,自然也就踏实、安逸了许多。
当然,与哲人有着十万八千多公里差距的一俗人,无论如何也做不到那么严谨的。虽然主语都是一个“人”字,但定语却是一“哲”、一“俗”,俗人敢于哲人搭上关系,好不脸红。
承认自己无知,特别是从不装腔作势,自然而然地把自己的不够,真实地表现出来的人,看似无知,实则很是可爱。
但有一种无知,却没有那么可爱了。
这类人从来不会承认自己无知,到死都可能认为自己很牛掰,牛掰指数达到听不懂好赖话儿程度的人还真有。尤其是连没啥文化的街坊大妈都听得出来的,那些肉麻无耻的傻逼吹捧,自己竟然如获至宝,不以为然地照单全收。
有些牛掰指数更高的牛人,竟然敢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把对自己那些肉麻的吹捧,无耻的贡献出来大晒特晒,路人掩面,汗颜无地。
真正有趣的人,是可以在人前人后、话里话外把自己贬到尘埃里的人。受得了抨击,经得住冷落,开得起玩笑,守得住寂寞。
有趣的人像一枚行走的吸铁石,由内而外地散发着不可抗拒的磁场,让人不断的想靠近,越接触越喜欢。不仅有让繁冗琐碎变神奇的魔力,还可以化风起云涌为云淡风轻。
一个人想要有趣,绝对不会只停留在调动语言去搞笑那么简单。有趣的内在是对世界的透彻洞见,对知识的充分汲取,和对自身恰如其分的自省和自知。
𥦬外,平时总是人流不断,可这段时间,真是半天都看不到什么人了。
这段时间,楼道里,除了保洁阿姨每天定时定点按部就班地打扫卫生。之后,就很少听到楼道内,有脚步声了。
但楼上那个小男孩的奔跑声,依然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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