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红旗下》是老舍先生的一部未完成的自传体小说,一共只有十一章。篇幅虽然不长,但老舍先生用细腻的笔触,非常生动地勾勒出了清末,老北京中下层旗人家庭的生存状况。
小说以第一人称视角娓娓道来。“我”在戊戌年腊月二十三(查了下万年历,是公元1899年1月25日,老舍先生的实际生日是1899年2月3日),出生于一个穷旗兵家里。“我”上有两个姐姐,还有两个早就夭折的哥哥。“我”母亲四十来岁才生“我”,“我”是名副其实的“老儿子”。
“我”全家人的生活,就在于当旗兵的父亲每月三两银子的饷银,以及春秋两季发下来的老米。作为旗人,祖上分到的一二百亩土地到他父亲这一辈时早就只剩一亩来地,挤着一堆坟墓,甚至连祖传的房子也早没了,现在家里的房子还是“我”曾祖母当年服侍一位在云南为官的满族贵人的太太挣下的。
大姐早就嫁了人,大姐夫是个五品却不会骑马的骁骑校,大姐的公公是个四品却完全不懂军旅之事的佐领,婆婆则是子爵的女儿。然而,这一家子人除了吃喝玩乐,啥也不会,凭着父子俩的俸䘵,本来生活应该不会太差,如果稍会过日子点,还能置办些产业,收些租金。偏偏爷儿俩除了遛鸟玩乐,没任何营生的手段,婆婆也同样,除了到处赊欠胡吃海喝,啥也不会。就在“我”出生一星期后的新年,为了应付除夕夜的索债人,大姐夫一家人把房契当了,过了个“肥年”。
“我”父亲有个寡居的姐姐,也就是“我”的姑母,姑母无儿无女,就白住在弟弟家。姑父虽然死了,可姑母每月却能领着好几份钱粮,故在胡同里,姑母算是个小财主。
“我”母亲有个哥哥,是三品的参领。他有五个儿子,其中二儿子福海跟“我”家关系良好,也是他来操办的“我”的“洗三”礼(从书中来看,似乎是新生儿出生第三天,亲友来贺的传统),虽然拿不出几个钱,福海操办的洗三礼却办得人人满意,既实惠,也没掉面子。作为旗人,福海为人处事八面玲珑,精通一切玩乐行当,却学了门手艺——漆匠,有自谋生路的能力,这使他与“我”的那些亲戚们格格不入,甚至不敢让我大姐夫一家知道他会手艺。
“我”父母没任何旗人的毛病,两人都省吃俭用,家人生活却依然过得十分困窘。单就旗人间各种应酬,家庭不得不时常以赊欠来应付日常花销。因无钱筹办“我”的满月礼,父亲不得不趁着拜年的机会,向各位亲戚朋友申明不给“老儿子”办满月酒。
小说只写到“我”出生后的第一个秋季,即1899年秋天时节。腐败的清王朝,已经千疮百孔,以山东为代表的义和拳反抗洋人和“二洋人”(投靠教会依仗洋人势力作威作福的中国教民)的运动,已经在北方各省此起彼伏,地下的火山即将喷发,就算北京城里也能感受到危机。小说后半段,写到了一个下层旗人多大爷,本是市井无赖,为混吃混喝投靠了美国来的牛牧师(一个在美国生活不下去,跑到中国来做发财梦的洋垃圾),以为有洋人撑腰,恶意赊欠便宜坊王掌柜钱财,“我”二表哥福海为王掌柜打抱不平,出头找到了定䘵定大爷,最后由定大爷请牛牧师吃饭,小说在这里戛然而止。
老舍先生用极简练的文笔,通过“我”家亲戚朋友们,这些位于社会中下层的旗人的生存状态,就将清末旗人阶层的腐败无能揭示得淋漓尽致。旗人整体已经堕落成一个寄生阶层,绝大部分旗人没任何生存能力,遛鸟逗蛐蛐,赊欠过日子是他们的生活常态。理论上,旗人们承袭祖荫,男人基本都有武职,象“我”的亲戚们,有三品、四品、五品的武官,有普通的旗兵,可事实上,这些亲戚们连会骑马的都没一个,这种腐败的军队能打什么仗?
虽然小说未完,但读者已经足以窥见清末社会的状况,危机四伏,帝国摇摇欲坠,但“我”的那些中下层亲戚们,甚至包括定䘵定大爷这样的高层旗人,却没一个能对时局、对社会、对世界有个清醒的认识,他们似乎活在一个远离现实的虚幻的梦中,可他们中大多数人却实实在在地在过着一天不如一天的窘困生活,这就非常魔幻。小说中对社会稍微有点了解的似乎是“我”大舅的二儿子福海,可他只是个小小的旗兵。
老舍文笔细腻,通过清末乱世将起时众生百态的描写,见微知著,把大厦将倾前的危机细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可惜作品未完,令读者倍感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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