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肉味道尚可,鸡我却不敢杀。
小时候,爸妈忙不过来,将杀鸡这件事吩咐给我和妹妹。我总是极尽能言善辩之能事,将这件艰巨的任务推给妹妹做,自己在一旁打下手。
妹妹将鸡头翻折到鸡身上去,露出鸡毛根根树立的鸡脖子。她学着大人的样子,冷静地拔下几根鸡毛,看见里面雪白的肉,便准备将菜刀架上去。我赶紧闭上眼睛,抓着两只鸡爪的手与鸡一起瑟瑟发抖。
鸡的喉咙里发出濒死的咕噜声。随着妹妹手中的菜刀在鸡脖子上滑动,鸡身轻轻摆动。鸡脖子里的血淅沥流到地上的碗里——碗中已提前备好了淡盐水。
鸡爪上的温度渐渐变低,我还是不敢睁开眼睛。我想象着辣子鸡和啤酒鸡的味道,想象着鸡腿的紧实和鸡翅的Q弹,鼓励自己睁开眼睛。
它终于没动静了。
将鸡扔进盆里,浇上滚开的水,用铁钳将鸡翻转,让它的浑身都被烫到,这样比较好去毛。
给鸡去毛是一件考验耐心和眼力的事情。我低头拔鸡毛,摩挲着鸡肥硕的大腿,期待着它油滋滋的飘香时刻,瞬间忘了刚才的害怕和不忍。
因为常年遭受狗的追赶,所以鸡们往往肌肉发达,肉的口感十分劲道。
小时候最爱吃鸡腿,觉得受到表扬时,钱和夸奖都是虚的,给两只鸡腿最实在。饭桌上,哪个小孩最受大人喜欢和宠爱,鸡腿就会被送到他的碗中。眼睁睁看着鸡腿进了别人的碗和别人的嘴巴,那是童年时代最令人心碎的事情之一。
鸡腿曾是多少孩子的童年缪斯?我只知道,为了鸡腿,自己大概心碎过千千万万遍。
童年时代,每年过年,吃了年夜饭后,跟妹妹一人手拿一只鸡腿,出门跟小伙伴放鞭炮,一直疯到天黑许久才回家。手中没有鸡腿,仿佛过年那一天就过得不是十分圆满。
先用牙齿从上至下,把柔软Q弹的鸡腿皮一点一点啃食了,再将鸡腿上的肉一丝一丝撕下来吃。鸡大腿上的瘦肉紧实而细腻,撕起来非常带感。直到最后,把肉剔干净,只剩一根骨头,也要含在嘴里玩很久,才舍得扔掉。
渐渐长大,饭碗里或者手中再有鸡腿,会觉得自己仍被当做小孩看待,因此有点不好意思。
大概也是因为鸡腿吃多了,有点厌倦。长大后,爱上烤鸡翅,便将鸡腿抛至脑后。这么说来,对于鸡腿,我算是一个始乱终弃的人。
现在,去肯某基和麦某劳,我点的多是一对鸡翅加鸡腿,脑海中想着自己吃的是速生鸡,心里无比想念童年时代家里院中四处奔跑的土鸡们——它们鲜美、紧实的肉。
在云无心《吃的真香》中读到过一段话:
“鸡犬之声相闻”的田园牧歌其实在现实之中并不存在。四处乱跑的鸡四处留下鸡粪,每到下雨,粪水流淌,不闻习惯了吃起饭来会很影响胃口。有时候,鸡们还会跑到邻居家,吃人家地里的蔬菜或者晒的粮食。如果邻里关系不是那么好,有的“受害者”就会在自家地盘上洒一些拌了老鼠药的粮食。跑到邻家地盘上被毒死,主人也无 无话可说,只能把仇恨留在心里,等着将来有机会再还回来。而被毒死的鸡,还是舍不得扔掉,去掉了内脏,依然会被农民们吃掉。
因为身边无案,所以不能够拍案叫绝,但还是忍不住拍了几下大腿:哎,农家就是这个样子,鸡和狗之间才没那么太平,该鸡飞狗跳还是会鸡飞狗跳;人和人之间也没那么和睦,该家长里短还是会家长里短。
世上最不好吃的鸡肉,大概是新妈妈坐月子时喝的鸡汤里的鸡肉了。营养所剩无几,寡淡,且很柴,但奇怪的是,很多捡着新妈妈喝剩下的鸡汤、吃剩下的鸡肉吃的新爸爸,会在短时间内胖上许多。
每次看到刚出月子光彩照人的新妈妈旁边站着一个泡发了一般的新爸爸,我都会想,这家伙,是吃了多少他媳妇儿剩下的鸡肉啊。
如今,我最爱吃的鸡的身体部位是鸡翅,最爱吃的两道与鸡有关的菜是辣子鸡和啤酒鸡。
自从我妈学会做啤酒鸡,这道菜就成了她的拿手好菜。
如果你恰好在我妈做啤酒鸡的时候经过我们家,就会看到我从家里飞奔出去买啤酒的样子。
我脑海里全都是冰镇啤酒在空气里“嘶嘶”开拆的声音。这是一种奇妙的令人神往的声音。因为是女生,所以在父母面前是不能喝酒的,只能看着被冰镇啤酒爽到皱眉的老爸,根据他的反应去揣度那种冰爽。
买两瓶常温、一瓶冰镇的啤酒回家。常温的用来做啤酒鸡,冰镇的孝敬老爸。
老妈将鸡肉剁成小块,与姜葱蒜爆炒,之后放入啤酒炖煮, 大火转小火,啤酒被鸡肉全部吸收,酒味散去,只剩下香味。入口时,鸡肉多汁且鲜嫩得令人惊讶。
我实在不太明白,为什么鸡肉经啤酒炖煮之后,味道会鲜美那么多。
来不及明白,只想多吃几块。
上大学及工作之后,离家较远。各色饭店与餐馆间辗转,啤酒鸭倒是吃过不少,却没见着哪里有啤酒鸡。这时候才怀念起总是逼我多多吃饭和多多穿衣(有一种饿叫“你妈觉得你饿”,有一种冷叫“你妈觉得你冷”)的那个中年妇女。好吧,我承认,我怀念的其实是她做的啤酒鸭。大概,我不到冷时和饿时,跟小时候在外面疯玩不愿意回家的那个疯丫头,并没有什么两样。
因为只是自己吃饭,买一只半只鸡许久都吃不完,所以只能去超市买包装好的整只鸡腿,回家将肉切成丁做辣子鸡。
川味辣子鸡的诱人,在于它的麻辣鲜香。所以一定要舍得放花椒和辣椒,放到吃的时候需要在辣椒堆中翻找鸡丁才可。由此可见,餐厅中那种只见辣椒不见鸡丁的辣子鸡丁,也真是费了老板和厨师的一番苦心。
作为湖南人,最吃不惯的大概就是白斩鸡了,白色的鸡肉,看起来并不能勾引人的胃口。
章小东的《吃饭》里提到:
美国鸡肉便宜,华人经常购买,可有人觉得这样做没尊严,“宁愿饿饭,不吃鸡肉,最后他真的因饥饿而死亡。
其实,人真的挺可笑的,不仅要将人类自己划分为三六九等,对待其他事物也是一样。东西能吃、好吃你就多吃点,不吃鸡肉,最后他真的因饥饿而死亡。”
其实,人真的挺可笑的,不仅要将人类自己划分为三六九等,对待其他事物也是一样。东西能吃、好吃你就多吃点,不能吃、难吃你就不吃或者少吃点,何必弄得那么复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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