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读此书之前,单从书名上判断,还以为是本很有暴力的小说。看完之后,发现正好相反:原来是个温情且伤感的故事。
作者写作功底相当深厚,译者也很优秀。该书完全是以一个9岁孩童的眼光来看待世间百态,角度新奇可爱,语言轻松诙谐,字里行间充满童趣。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另一部类似的小说《怦然心动》,同样也是以小孩子的视角去追求爱情的故事。不得不承认,这种类型的小说,特别适合三观尚未成形的青少年阅读,难怪它会成为美国中学生必读书目之一,国内的中学生也不应错过。
小说主体部分按时间顺序向前推进,张弛有度,脉络清晰。书中有两条线一直贯穿始终:一条是怪人拉德利,另一条是黑人汤姆。前面很大篇幅都是在讨论怪人拉德利,向读者解释怪人拉德利的背景由来,以及孩子们对怪人拉德利的好奇心引发一系列种种趣事。这些趣事充满小孩子的好奇心和幻想,连带着读者也和小说中的主人公一起探索其中的奥秘,单纯而可爱。
后半部分围绕着黑人汤姆的审判进行。通过审判前邻里间的议论纷纷,审判中阿迪克斯的仗义执言,以及审判后引发的一系列事件,向读者展示了一个奴隶制废除后,仍旧充满种族歧视的美国社会。作为原告父亲的尤厄尔,在污蔑汤姆并将其送进监狱丧命后,仍对汤姆的辩护律师阿迪克斯充满怨恨,试图报复。
在小说最后,这份冲突达到了顶峰。尤厄尔企图伤害阿迪克斯的两个小孩,而怪人拉德利挺身而出成功保护了他们。至此,小说的两条线完美融合在一起,故事也迎来了高潮。
虽说作者的行文结构,颇具特色。但相比较而言,书中饱满鲜活的人物形象,细腻活泼的语言风格,充满教育意义的父女对话,更能让读者为之感动和佩服,实为难得的佳作。
这里主要谈下感触颇深的几点。
1.关于偏见。
故事中的那个年代,或许最不缺的就是偏见。对拉德利的偏见,对黑人汤姆的偏见,弥漫在科姆镇中,以致形成了一种思想正确。一旦出现违逆这种偏见的人,就被视为异类,遭受排斥。这种严重违背人性的偏见,深深碾压着民众心底的善良和正义,以致造就了诸多悲剧。
老拉德利先生对工读学校的偏见,致使他把自己的孩子锁在在家中十多年。十多年不能出门,想想看,正常人也会被关出精神病。他作为父亲,虽想保护孩子,但这种手段反而毁了孩子的一生。这般沉重的父爱,让人窒息。而邻里间因对小拉德利的偏见,更是肆无忌惮地扭曲着他在别人心中的形象:把一个善良的普通人演变成了一个可怖的恶魔。
小镇对黑人汤姆的偏见,显得更为可怕。明明毫无证据,明明真相已水落石出,却仍放纵一份拙劣的谎言,把一条无辜的生命送入监狱,直至葬送性命。仅仅因为汤姆是黑人,所以证词变得毫无意义。这种份偏见,使得人心不得自由,公平正义成了笑话的代名词。既虚伪,又愚蠢,尤其是面对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被偏见蒙蔽,无异于与邪恶同行。
2.关于教育。
教育一直是个永恒不变的话题。书中阿迪克斯的言传身教,给为人父母者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当孩子不理解对方时,他教育孩子站在对方的角度看问题。当孩子因故犯错时,他总能耐心听其解释。他从不打骂孩子,而是将心比心,循循善诱,指引他们走上正确道路。当他不畏偏见,坚持要为汤姆辩护时,杰姆也能毫不畏惧,面对坎宁安一伙。虽然惹得阿迪克斯很担心,不过这正不是孩子们对阿迪克斯教育的贯彻吗?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 。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对孩子而言,来自父母的言传身教,绝对比任何打骂都来得切实有效。
总的来说,这本书不是简单给读者讲了一个故事,说了一些道理,而是紧扣当时的时代背景,给读者呈现了一个充满种族歧视,并处于经济大萧条的美国社会。而对时代背景的展现,更体现了作者对社会和个人命运的深层次思考。在这种思考之下,整部作品除了极高的文学造诣外,也具备非常优秀的思想价值。它不仅能唤醒我们心底的善良、正直和勇敢,更能引发我们对世俗偏见的深刻反思,这恰恰就是优秀作品本身所蕴含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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