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吃生夹泡面,因为生夹,好像泡面也吃出了属于面的劲道。比较难操作的是,要泡几分钟,期待灵感而至一般,泡面时不会看表,掀开杯盖,太生了不会再捂多几分,当在吃水版干脆面,太糊了呢,草草地哗啦啦地让面滑进胃里。
于是恰到好处的生夹泡面,就是一种偶遇,遇之我幸。
如偶遇之,吃得珍惜,吃得小心,要好好品尝每一口,也要把握好节奏,不然就让下半碗面糊了。而且吃完之后,简直像广告说的一样,“再来一碗”,奈何,胃太小,便利店太远,下次吧。
下次是什么时候,第二天肯定是不行的,还是要脸的,痘痘君不要来,第三天呢,第四天呢,终于等到一晚,晚饭“看”着不太好吃,应是吃泡面的好日子。这个时候,如若在电影里,主人公心心念念之事,在进度条一半之前,都是差强人意的结局——我的面糊了。
不仅是糊了,是太糊了,糊到以为自己煮了个酸菜粥。
吃完“酸菜粥”,一肚子的面糊和委屈,“再也不吃泡面了,不好吃。”可能是第三百零五次。
泡面,还有老麦的薯条,你遇到一把外脆内绵,温温热热,咸度好得舍不得沾番茄酱的薯条,又会遇到像蒸熟了石头一样扎心的薯条,是外卖,还是堂食,是薯条出油的第几秒叫餐的,都有可能让你遇到不一样的薯条。
很多对食物想法都是在“超想吃的”和“再也不吃”的曲线之间循环往复,一如欲望的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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