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最大的美学原则就是要像个女人。但随着社会的不断进化,“像个女人”的标准却有些松懈,近乎于退化了。譬如先前我们总是偏见的以为“头发长,见识短”代表了女人的一种通病,至少是代表着某一个层面上的女人的流行病吧。可是现在,大概出于对这种偏见的苟同,甚或是更深意义上的反叛也未可知,女孩子的猎猎长发,竟有相当一部分被剪成了短发,而且短到了从背影上几乎辨不清性别来的地步。这倒使我想起打土豪分田地的大革命时期,挣脱封建锁链的家庭妇女们纷纷梳起了剪发头,从头发上首先与过去的旧势力一刀两断,表现出革命的决心及义无返顾。现在的时髦女性,再度掀起了短发风潮,并且似乎比她们奶奶辈的革命热情更高涨些,头发短到连头皮都快要暴露了。鉴于同老一辈的区分,我们不妨称之为“头发上的二次革命”。与此相呼应的是,男人的头发倒是越来长了,长到耳朵已几乎看不见,脖颈亦不甚分明,再套上一件花衣裳,嘿嘿,“安能辨我是雌雄”?据说,这便是艺术家的风范,男不像男,女不像女,人类竟有如此异化的倾向。
不过,本篇并不愿扭住两性问题上的“异端”不放,那是未来学家专攻的课题,现实的主体仍然存乎于传统的女性审美趣味中。这里所谓的传统,既可以是自古以来的传统,也可以说是现在的传统,两者是难以从根本上割裂开的,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因为纵使拿着当今最苛刻的审美标准去评价,古代的四大美女也依旧是最美的。女人要像个女人,看似一句废话,却反映着传统美学原则中最精髓的部分——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愿意不愿意,多少年来大家都如此沿袭着,传教着。当然,像龙应台女士那样有勇气地提出来“呸!不像个女人又怎么样”?虽不能言之大逆,也只能权作一时的感情冲动了。女人的可爱之处首先即在于她像个女人,假如她并不想惹人生爱,招人待见,而一味地按着“我愿像个女人就像,不愿像谁又能把我怎么着”的原则行事,我们除了不去爱她,或者从心里上讨厌她,也的确奈何她不得了。但据我所知,有些女人明知道乱七八槽的化妆品抹在脸上有损皮肤,割双眼皮纹冒毛要忍受一时之痛,却并不知难而退,目的就是为了招人欢喜,看了舒眼,确有点大公无私、奋不顾身的牺性精冲。与此相比,那些孤僻到不思为别人所爱的女性,毕竟要让人匪夷所思的。
什么样的女人才像是女人呢?见仁见智,各人的看法未尽相同,也没有现成的模子去套,所以只好综合一下众人的眼光,浅浅地说个大概了。窃以为首推的一条,就是她要有一个美的扮相,因为两个人初一相识,第一个映入眼帘的即是她的外观,而轮到回忆的时候,脑海中浮现的也仍然是她的外在形象。美的扮相倒不一定非要天生丽质,而关键在于她能否根据自身短长,去芜存精,合理地突出自己最美的一面。通常我们在电影电视里所看到的各色明星佳丽,衣冠锦绣,光彩照人,一旦卸了妆现了原形,才发现质量不过如此,尚不如我们身边的胡美美、贾丽丽漂亮。再美的女人,也是需要修饰的,仿佛内质极好的商品,若没有上乘的包装,同样有卖不出好价钱的危险,甚至因粗陋的包装而导致无人问津。长相平淡的女子,倘若妆束得体,衬出独特的气质别样的魅力,一样能脱颖而出,受人青睐。得体的服饰之外,女人的表情也极能衬托她的品位。客观地说,无人不言其丑的东施效顰,其实也是出于对美的追求美的向往,她看到西施皱皱眉都那么迷人,所以也拿来仿效,孰料因本身质地太差,画虎不成反类狗,遗下一世笑柄。但我觉得,她对美那种孜孜以求的精神并不值得讨厌,只是硬套生搬不足取,犯了机械主义的错误。
女人的美学原则 陈勇在女人的诸般表情中,害羞之色要算其中最称美的一种了。切莫以为我是在倡导女性将害羞视为本色,因为这毕竟不是在指导某种演出,我也不愿端着一副道学先生的面孔摇头晃脑地针砭什么,那会被人骂作迁腐,更会引来摩登女士的一片嘘声。但坦率地评价,自女权运动发生以来,妇女于“害羞”二字上所体现的诸般功夫是越来越差了。你想,在可以大胆公开后背与大腿的时代,女人的个性解放及袒露,最直观的表现首先是从肉体开始的。她不必再像先人那样忍受裹脚之苦,不必为“楚王好细腰”之类外因而饿得瘦弱憔悴,并且随着隆胸术的诞生与日渐嚣张,束胸亦大可不必了,而大多数女性对此的向往又颇似于吹泡泡糖的比赛,不嫌大,只恨小—这与某些男人所谓“在同一类中我喜欢大的”之类嗜好倒颇为投合。肉体之美既然可以无约束地展露,害羞之色的应运退化便为必然,这是文明必须付出的代价。在个性张扬的招牌之下,女人的表情只仿佛私家的店铺,随意怎么张罗摆设了。她可以当众打一个肆无忌惮的呵欠,而不必用手帕去掩饰;吃饭时可以勇敢地发出“巴嗒巴嗒”的嚼声,用牙签公开地剔牙,把智齿上虫蛀的黑洞顺便供别人瞻仰;走路只管大步流星就是了,又不是去交租上税非要磨磨蹭蹭,除非踩着八寸高跟鞋,为免崴脚而不得不莲步轻移。至于什么“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不过是男人对花的主张,与她并无一丝关碍的。也许有一天女人真的不需要害羞了,她还会像以前那么美吗?我不敢对此妄下断论。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害羞不再是女人的本色,那么要让她在与男人打交道时采取被动,于情理上便有些悖谬,而且十分的勉强。先前的女子,她若看上了李家的二狗她可以哪天漫不经心地在他面前掉下一块香喷喷的手帕,引诱二狗来追求,但从外表上看她水远是被动的。现代的新潮女性,大约与时代的快节奏相顺应的原因吧,一旦有所喜爱,便有些坐不住阵脚,垂香饵以诱的那番光景都已嫌复杂,索兴将香饵直接送到人家嘴里了。她若看上了李家二狗,绝不会虚见一招地丢什么手帕,她会主动打道奔他府上去,虽不见得口头上表示出来,但从她格外积极地帮二狗洗衣服缝裤子,任何人也能看出其中的名堂。实际上,对于女人的主动,男人至今也仍然是抱着一种不适应的态度的。比如说二狗本来想请胡美美一道上公园去划船,没想到胡美美竟自个儿找上门来,他反而有点不大情愿了。在很多事情的处理上,女人一旦采取了主动,就好比再好看的时装,过了季就要掉价一样,总不大为人看重。男人大多还是比较喜欢腼腆羞涩些的女孩,想象那腼腆之后竟含蕴着无数的美,挑动他去追求,去探索。反过来,一个女人见了自己心动的男子,望一眼就赶紧把目光垂到脚尖上,双颊先自红了,怎不招人怜爱?而那般羞涩,分明也是女人“诱敌深入”的重要法宝,在自古以来的香艳故事里,早已是屡试不爽了。
有了一副动人的仪表,再加上害羞与被动,她就很有点女人味了。但是还不够,她还得比男性来得柔弱,最好是小鸟依人状。女人都愿意找身高体壮肩头宽的男士为伴,至少也要比自己大一号,从心理上是想寻求一种保护,取得一种安全感。有对夫妻身材各方面都差不多,问谁个子高一点,答案是谁穿高跟鞋谁就高。在大家眼里,这样的丈夫能否给太太带来安全感,显然就成了疑问。女人的柔弱,是要不断地刺激男人的保护意识,激发他作为英雄好汉的潜质。英雄救美人的故事之所以为广大女性喜闻乐见,即在于她的柔弱不仅造就了英雄,同时又俘虏了英雄。柔弱竟是一张伸缩自如、撒之即获的渔网。与男人相比,除了体质上要娇小一点外,女人的柔弱还表现在胆小上。无意中脚踩了一只死耗子,她会惊叫半天;看见张家门口那耷拉着长舌的大狗,她的腿肚子便要抽筋。这种时候倘若她身旁的相公比她跑得更快,婚事多半便要泡汤。另外,女人要时不时地显示出自己的幼稚,有时甚至是笨,这么一来就能够较为充分地给予男人炫耀的机会,并且同样地使他感到了一种安全感,一种仿佛骗术不被揭穿的安全感。不管怎么说,女人柔弱的美感效应,大抵要通过男人的反应来产生的。女人柔弱得像个女人,男人才好确证自己像个男人。如同我们分辨一堆鸡蛋,先要把受了精的蛋拿去孵了,剩下的自然就可以拿去煎了吃。
通常,当女人说“别再来缠我”的时候,你最好不要轻信,除非你们真已有了很深的积怨。你当真不去找她,她便会深陷于一种失落。自相矛盾或表里不一,应当算作女人编外的美学原则,尽管她们并不自知,或不愿承认。但了解这一点对男人却至关重要,甚至于前面所有的论题加起来,也未必比这一条更让人击节叹赏,好比看惯了正史的人,对稗官野史更多出一重兴趣一样。表里不一的人是最交不得的,自相矛盾也并非褒辞,然而加在“女人”的前面作定语的话,倒不妨理解为女性处事的一种公用手段,因为并不具太大的危险性,有时本质上还是好意,所以在并不令人讨厌的同时,往往也最易被人忽略,竟至默默地习惯成自然了。譬如说,女人未嫁前,总希望男人又豪爽又慷慨,等到嫁给他以后,就希望他越小气越好,最好一次客也不请,把钱都交给她;女人全部的教育无非是教她们意志坚强,抵抗外界的诱惑—但是她们却耗费毕生的精力去挑拨外界的诱惑;女人对男人说:“你若爱我,你不要性急。”若男人真不性急了,她又说:“你不爱我了?!”女人都喜欢憨厚的男人,可又动不动就骂他们是傻蛋;你若太亲近一个女人,她就要抓你,你若不注意她,她就要围着你转—女人有时像是属猫的。不便于再罗列下去了,难道还不足以说明问题么?
要说起女人味的细质内涵来,用罄竹难书来形容怕也不过分,但我无意于举出几件仿佛是标准似的东西,去定一个模子套子,让人比着做参照,我既没有这个能力,更觉没有必要。现在毕竟是讲究个性的时代,一切陈俗的老套子也应该寿终正寝的时候了,只是鉴于男女之间传统的审美趣味不可能从内容上根本打破,大都不过在形式上变变花样,周转斡旋一下,故而我在此忝叙一番,或者也并不就算十分的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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