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每个年过弱冠的人都会有一段令自己回味余生的时光吧,即使平时表现的再怎么“狼心狗肺”的人也都曾因被岁月亲吻过而心生余悸。
时光回溯到08年,那一年,留在我脑海里的不只有北京奥运会与汶川大地震,还有那个梳着马尾,手握亿百荧光笔,嘴角常驻小酒窝的那个少女。与现下青春校园剧里的俗套剧情不同的是,她的淳朴油黑的马尾是真的,她手拿荧光笔写字时的场景是真的,她那散发人性最质朴光辉的笑更是真的。就像是一场梦一样,以至于每当我想起时都觉得太不真实,有时自己竟会蓦地怀疑起来,难道这是我面对当下这个不如意的社会所捏造的“偶像”么?那么她是切近的还是渺远的呢?
记得那一年我还在读小学六年级,本该是去到我们那个镇上读书的,后因家境困难,父母不得已背井离乡去到遥远的广州打工,徒留我一十一二岁的孩子在家着实不太放心,遂等我念完六年级上册后把我转入了隔壁县的镇上继续念下册。从大人们的眼光来看,我这应该算是右迁了,因为无论从学校面积、环境、人数还是教学质量上来看都比原学校好一大截。不过,我的心里大抵无此觉悟,只是心里莫名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又好像一切都会如旧,只不过是换了一件新衣服或者新鞋子,穿着穿着就习惯了。也许是当时的年纪还小,没有太多的离愁别绪,我并没有对我的伙伴们说上一句告别之类的话,我想他们也不会因为我的悄然离开而茶饭不思吧。我真的爱死了那个没心没肺的年代!
在那短暂的一学期里,我们每周都会换一次座位,是只换位子不换人的那种。也幸好是这样,我才能够与她一起坐在老旧的长条板凳上,静载一段时光。虽然我和她坐在一起的时光不过匆匆百日,也几乎把教室里的每个理论上可以调到的位子都坐了一遍,但令我最难忘怀的却只有两个:一个是中间的倒数第二排,一个是最右边中间靠窗户的地方。我对她的大部分记忆都来源于这两个位子。
第一个位子是我来这所学校的第一天所坐的位子。作为一个又穷又土又内向的“他乡客”,似乎对于我的到来,班里的同学并没有太多的“热枕”,当然,也谈不让歧视或者冷漠,只是出于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自然本能。最终,我也出于我自己的自然本能,选择了或者叫做被接受了和她坐在了一起。在这里,还是要再一次的感谢那个年代,准确的说是那个年纪,因为在当时那个年纪的学生看来主动或被动的和异性坐在一起是一件很值得害羞的事情。我想我真的很幸运,因为她是那么的美,而且还是那么的善良。美丽一词常和善良连用,用于夸赞世间一切能够带给人们视觉和心灵上震撼的事物,而我如此形容她,是因为能够形容她的词我大约只能够找到这两个了。“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以前只是单纯的觉得徐志摩的这句诗写得好,神形兼备,然而现实中又没有这样一个合乎诗意的人儿来检验。如今读来,若不是诗句在前她在后,我甚至怀疑就是以她为原型创作的。如若要我来说说的话:她应该是没有那样的娇羞的,虽然她真的很好,她温柔而不失坚强,善良而不乏聪慧。说她温柔,是因为我和她从来没有吵过架,连激烈一点的言辞都没有,她说话的声音不大不小,不轻柔也不刺耳,这很合乎她这个人;说她坚强,是因为虽然她的成绩差,但很诚实,从来不会抄袭于他人,不论作业多繁,她都会自己亲手做,不论试卷多难,她都自己想,不论老师的批评多犀利,她也自己扛,印象中她是没有掉过眼泪的;说她善良,是因为她自己的作业可能都没时间做完,而我只要让她帮我写并附上一句“你的字写得比我好”,她都不会拒绝;说她聪慧,是因为她心灵手巧,特别喜欢折千纸鹤和小星星,哪怕是上课。有时候我看着看着也会生出兴趣,求教于她,她也很耐心的给我演示。而我呢,初始学会,而后模糊,最终忘记,不过这与我对她的记忆刚好相反。
第二个位子是她真正进入我心里的位子。记得那是一个微风和煦的下午,教室里的我们正在学习一篇课文——《匆匆》。这是一篇字数很少的散文,少到可以使我不吝惜自己宝贵的时间和耐性去仔细品读一下。也不知怎的,对语文向来不太感冒的我却被它深深的吸引了,以至于那天下午,我一直坐在那里,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这篇课文。从来没有一篇文章能够直叩我的心扉,我只觉得朱自清写得是那么的贴近我的生活。我默默的望着窗外随风轻摇的柳树,心里不自觉的想到:我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一样的痕迹呢?我的时间也是这样默默的流逝的,而我每天也只好像芸芸众生一样,周而复始的过着既定的生活,若干年后,我还会记得起现在的我吗?人不都还有个所谓的七年之痒吗……就这样我为着一些不知名的缘由进行着一场“头脑风暴”。可渐渐的我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起,眼前苍绿的柳条变得又细又密,而且隐约中就连颜色也变成了黑色,这使我惊觉起来。我猛地回过神来,才发现,原来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放学了,而教室里只有我们两人,我在沉思的时候,她正在低着头写作业,而她左耳上的发丝不知什么时候散落了下来,正好与窗外的柳条重合在一起,这对于刚才入神的我来说,可不就是“万条垂下绿丝绦”吗?我不禁笑出声来,而她仿佛意识到我在看她,本能的将头发又轻扶上去,然后没有理会我,继续着她的作业,只是她微微泛红的耳朵显示着她的内心并没有表面上那么平静。我再一次的弯起嘴角,不过这次我并没有发出声响。
我想我终究是要淹没在洪荒的世界中的,以后的我也肯定和如今不同,未来的我是什么样子的,不是我能够决定的,就像马克思说的那样: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我生时一张白纸,上面留下的痕迹是我所经历的一切,白纸大小早已固定,经历的越多,留下的痕迹也越多,而我只希望在记录着我与她相处岁月的狭小地方能够不被其他事物所闯入,最好被这个世界所遗忘,只留下米粒一样的光芒独自闪烁。就像河蚌一样,生活在污浊的河床,久而久之自己也散发着恶臭,却还忍着痛拥有着珍珠。
如今,十二载过去了,在无事可做的空隙,在久不能寐的夜晚,我花上了老大的力气努力去回想过往的一切,在一个孤僻的角落里重拾了这段记忆。尽管有些事情我已记不清楚,甚至连她的相貌我都记不真切,可那种美好的感觉,我却无论如何都忘不了。好在我又洋洋洒洒的编排出一些文字,也算是对得住和我一起度过那段岁月的那个她了。
写在文尾的话: 这是本人第一次在公众号上写文,工科男一枚,虽然文笔不怎么样,但这是我个人的亲身经历。我现在都在懊恼,08年的我要是有QQ号该多好,也不至于一别便是一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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