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对面有家馄饨店,是一对福建夫妻经营着。
老板负责下厨,老板娘每天穿得漂漂亮亮的在店门口包着各种口味的馄饨。
因为价格便宜,口味好,尤其是馄饨皮子,口感特别有嚼劲,再加上店面干净,几年下来,这个店里人气高涨,很多街里街坊都在此用餐,哪怕经济再不景气,这家馄饨店生意倒是经久不衰。
经常错峰去用餐,我和两夫妻都熟识了。
从口味聊到菜品,再聊到生活琐事,渐渐聊到了社会现象。
老板说:你们上海有个很奇怪的现象,夫妻离婚后男人都不要孩子,在我们福建是不可能的。首先,我们老家都是奶奶带孩子,不同于上海是外婆领着第三代;其次,就算离婚了,男人都不会把孩子舍弃的。你们上海男人都不要孩子,实在是太奇怪了。
他这么一番话,我细细回味身边所看到的和听到的那些案例,好像真得如这个老板所言。
在上海,似乎男人的离婚成本很低,尤其是新的婚姻法更加保护男人的婚前财产,女性更加容易处于离婚劣势。
在日本,男人不敢离婚,因为婚姻法里规定,但凡离婚,男人的钱财绝大部分都是归于女方。
在美国,男人离婚后,必须按照自己收入比例付赡养费给前妻,直至对方再次进入婚姻。
在上海,都市女性离婚,似乎就等于处在了传统道德和法律边界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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