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到了这样一件事:
一所初中学校,半年内出现两起学生交通安全事故,一起是因为骑电动车上路,与汽车相撞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一起是两个初二孩子相约在凌晨骑摩托车出去,与汽车相撞后一死一伤。含苞待放的花朵就这样消失了。这些本该避免的事令人扼腕。
但更令人叹息的是学校的一些做法。正常情况下,那个骑电动车的孩子出事后,至少学校可以把这个用生命换来的血的教训作为活生生的案例,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和规则教育;悲剧发生后还需要对参与善后工作的老师和学生所在班级的同学做心理危机污染干预。
但很遗憾,学校没有做这些事,反而是遮遮掩掩,生怕别人知道似的。既没有对参与善后的老师做任何相关心理干预,也没有对相关班级同学进行心理危机污染干预。事情发生后一周左右,同学们才陆续知道他们的同学已经永远离开了他们。后来很多同学说一直不能接受同学离开的事实,有几个学生说,他们一天哭好几次,还有学生夜里做噩梦。学校心理老师居然是在大约一周后才听说这件事。
唯一令人欣慰的是,心理老师知道这件事后,及时在心理健康课上对全班同学做了一次关于生命的教育,引导同学们以合理的方式怀念同学,并由此展开对珍爱生命的思考。
这里不想做任何评价,只是客观描述一下事实,提醒一些领导真正去了解一下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基本流程和心理危机干预的组织和具体实施过程是什么样的。那样,我们的老师和孩子们会拥有更美好的学校生活。
学生出现意外是一场悲剧,而学校的做法呢?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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