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位善良的大哥写的文章,说他本不喜欢某种食物,但是带着妻子孩子特意去某一家店吃,原因就是那家店主是个见义勇为的好人,善良的人应该得到支持。同样我也认为这位大哥也是善良的人,因为他支持善良的店主,并写文章颂扬了店主见义勇为的精神。传播大爱也是一种善良的形式。
他文章里所描述的事件,是有人持刀伤害过往中学生,并砍伤了学校保安,附近商家挺身而出合力制止歹徒……由此他说:据不完全统计,我们每遇到的100个人中,有5—10人是隐形精神病人,我们避无可避。最后的结论是:正是因为避无可避,所以“远离垃圾人”是种错误言论。
我一开始以为只是我和他理解的“垃圾人”不同,所以有了如图的留言。我理解的“垃圾人”是无所事事、传递负能量的人,他把罪犯也包含在内,所以“远离垃圾人”也包括纵容犯罪。
可是当看到他回复“人人平等”时,我整个人是懵的!可能是我修行尚浅,还不具备佛祖的度量?
犯罪是什么,是冲破了法律法规啊。法律法规只是做人的底线好吧,连底线都达不到的人,自己因为种种原因受挫就报复社会,持刀伤害无辜的孩子们,恕我直言,那不是人,是畜生!人是因为有思想有道德才高级于其他动物的。
所以法律上的“人人平等”,也只是保障每个人生而为人的基本权利,但不代表我们可以仅仅贴个“人”的标签,不做人事。就像犯罪的人,法律可以给他改过的机会,但不代表受害者必须原谅!
以上,是我个人的理解,欢迎各位朋友指点迷津。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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