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学习了“短缺”、“过剩”,这两种现象产生的原因是人为干预了价格的高低,也就是今天的主题——价格管制。
在存在价格管制的领域,人们无法使用价格这个工具来竞争,只能通过其他的分配规则来获取资源,比如,排队——按照“先到先到”的原则来竞争资源,或者配额——按照某种社会身份来获取资源,等等。在按照这些分配原则分配完之后,就遇到了“短缺”问题,
那么接下来,人们会怎么做呢?要么是抑制需求,要么是想办法合理的规避价格的管制。而人的需求、攀比是无限的,所以规避行为是必然会出现的。华人经济学家张五常最重要的经济学论文《一种价格管制理论(A Theory of Price Control,1974)》,就描述了这些规避行为。
比如,一个房子正常的市场租金是100元,可政府这时候说了,不行,太贵,我们要让市民都住上又好又便宜的房子,所以政府就出了个文件:本市房子租金不得超过60元。媒体也纷纷宣传,称赞这项普惠的民生政策制定得好。
只有少赚了40元的房东不高兴,看着门口络绎不绝的租房者,心想,钱是赚不到了,要求总可以提:家有小孩的不行,家有宠物的不行,必须一次性交齐全年房租,最好的是租客花40元把房东的旧家具买下来。如此一来,租客最终还是花了100元。
慢慢的,租客也发现,房租少了,市场上可供出租的房子也少了(“短缺”),为此,不得不找中介,中介找房子把鞋都跑破了,租客还需要给中介支付多出来的40元shoe money。加上房东提出的额外要求,这下,租客的租金上升到了140元。
回过头来,一想到自己的房子租价只能是60元,下次出租还得再费事去找旧家具,房东还是心里不爽,干脆,把房子改建成工业用房,转战另一个市场!于是,市面可供出租的房子又少了,房子的实际市场价格上升到了140元,下一个房东会要求租客付出80元来买他的旧家具,而且房子短缺造成中介这时要穿破2双鞋子才能找到房子,shoe money变成了80元。最终,租客的租金变成了220元……
于是,需要房子的人再也租不起房子了,可是年末的民生报告中,本年度得票最高的一项重大民生政策是,房子租金不得超过60元……
思考题:我们经常听人说,这个政策是个好政策,就是执行起来比较困难,你对这句话如何评价?
人们在说一个政策是个好政策时,往往是站在这个政策制定的出发点上来看的,比如,政策的初衷是为了公平、发展某个产业、促进就业等等。
但是初衷并不代表能收到良好的效果,何况,当政策倾向一种价值或一个领域时,必然会付出一定的成本,使得另一个价值或领域受损。受损的一方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不会坐以待毙,肯定会采取一定的方式来规避政策的影响,这种规避就会造成政策执行的困难。
比如,目前各大城市房价上涨迅猛,几乎所有的地方政府都出台了严厉的楼市限购政策。买不起房的市民一定会觉得这是个好政策,可是那些想买房的人和想卖房的地产商,一定会绞尽脑汁规避政策。政府规定了成交价涨幅额度,那就房价涨一点,但车位卖50万元;政府规定了以户为单位限购,那就办理离婚;政府规定限购生效时间,那就串通起来倒签合同……总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限购政策一个狠过一个,房价我自坚挺上涨。
在现实中,执行难还会一种可能,就是政府补贴力度过大,但监管力度没有跟上,缺乏对申领补贴的条件的监控,企业造假成本极低,政府内部分工缺乏制衡也形成了腐败寻租空间。比如,去年的新能源企业补贴大面积造假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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