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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去上班的路上,经过所在单位大厦的门口时,看到卖糖球的大姐又来了,就走了过去和大姐打了声招呼,要三支。
大姐边做着糖球边说:“你自己拿,拿右面这一些。”
“ 好来。”挑了两支装在纸袋里,又拿在手上一支,跟大姐挥手告别。一边慢悠悠地走着,一边美滋滋地吃着。就两字,得劲。
现在这一幕,是我之前很讨厌的一种行为。以前看到别人边走路边吃东西,都会暗自腹诽一番他们素质低。如今,素质是个啥东东?我走路吃东西碍着谁了吗?
看着眼前不断经过的靓女帅哥们,我旁若无人的吃着,一点羞耻的感觉都没有。看着别人偶尔扫过来的目光,这嘴里的糖球感觉更甜了。
一路溜溜达达上了电梯,到了大厦17层媳妇的单位,没见着人。问旁边一美女,她说董姐出去了,我就乘坐电梯去了25楼的单位签到打卡。
到了单位大厅以后,六七个同事在站着聊天,看我拿着糖球走了进来,脸上纷纷带了几丝询问和期盼。前几天我已经给她们买过几次了,这次我是特意给媳妇留着的,所以就一路无视了她们。
就要走到我办公室的时候,同事小丽突然把手伸了过来:“南哥,这次你是给我买的啊!太谢谢了!”
我轻轻向旁边一躲,淡定地开口:“这不是给你的。” “ 啊?是我自作多情了! ”。我没理她,走进了办公室,把糖球放进了冰吧里面。想了一下,我觉得有必要和她解释一句,刚才好像让她有点小尴尬。
“小丽,这是给你嫂子买的,我今天提前和她说好的,所以你别见怪昂,明天我请你吃。” “ 大哥!没事,我跟你开个玩笑呢,你还特意来解释这事,大哥你做事确实太认真了。”小丽边说边伸了个大拇指。
认真吗?没感觉出来,我只是觉得小误会就要说清楚。虽然我不在意别人的看法或者观点,但为这些小事造成别人误会不合适。把事说开了,起码我心里舒服。
下午又去了媳妇单位,她又不在。我跟她的同事说你们吃了吧。她们纷纷表示不要,好吧,我留下糖球就回了自己的单位。
第二天,我买了六支,我自己又吃了一支,给了小丽两支,其余的送给别的同事分着吃了。
第三天,我又买了六支,又去分了一圈。好了,雨露均沾,皆大欢喜。
第四天,我只买了一支,边走边吃边看,吃完就把竹签扔到了垃圾桶,OK,上班,美美的一天开始了。
第五天,没买,跟糖球大姐打了个招呼就走了。
第六天,没买。中午,半个月没和我说话的小徒弟,主动问我中午吃什么?“ 你买什么我就吃什么。”
“ 好,那就玉米粥和烧饼加两盒菜吧。”小徒弟急匆匆地跑去买饭了。
下午忙完了,就和几个同事们坐在一起喝茶闲聊。不过大多数时间我都是玩着手机,不太想搭理她们。
“ 南哥,我们想吃糖球了 ”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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