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公布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将行政拘留执行年龄从16周岁降低至14周岁,相信不少遇见或遭受过熊孩子祸害的人会为此叫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连年攀升,也有低龄化的趋势,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一举措相信只是开端。
目前很多未成年人犯罪案例,都只是叫来受害者双方进行调解,批评教育一番就交还给家长严加管教。熊孩子本人除了不痛不痒被说几句,根本得不到教训,甚至会借用熊家长“孩子还小”的理由给自己开脱。所有孩子的问题,其实都是家庭的问题。孩子犯了错,不管他年龄多大,只要他能听得懂人话,就得及时纠正、教育。
人的性情大多是后天习得的,熊孩子不是一出生便熊,他们也是如同一张白纸的萌宝宝。在没有被道德约束,还没有形成是非观念的时候,当他随性做出一些“熊行为”,家长若进行制止和教育,在孩子的认知里,起码有一个权威的声音告诉他这是不对的,不能这样做。如果家长对此不以为然,纵容甚至赞许他们,长此以往,儿时的“淘气”就有可能演变为作恶。
因为孩子还小,千万不要放过他们!如果不尽早地加以干预,只会放任一个危险分子成长,造成更严重的社会危害。
小孩子的恶是单纯的,作恶的后果却是不可预知。他们作恶的动机可能仅仅是因为觉得不满想报复,或者觉得有趣想尝试,所以他们会心情不好就把小婴儿扔下楼、会将不给鸡排吃的小姐姐推下站台、会因为施工吵就把工人安全绳割断、会觉得好玩往轨道上放石头、会觉得好奇便把小刀扎进别人的身体。单纯的理由就能让他们做出让人不寒而栗的凶残行为,想想都觉得可怕!
孩子还小,千万不要放过他们教育熊孩子能指望谁呢?
靠学校吗?
学校教育往往集中火力在“教书”这件事上,“育人”一职越来越弱化了,中小学校园暴力案件逐年增加,而很多时候学校为了“家丑不外扬”还将其美化成“稍微有点过分的玩笑”。校园欺凌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理,对欺凌者不作惩戒,纵容之下欺凌离犯罪并不远。对被欺凌的同学来说,即便上报学校、家长,都不见欺负自己的人得到惩罚,也有可能走上“以暴制暴”的极端路子。
靠熊家长?
这些孩子的家长往往极端宠溺小孩,没有规则意识。熊家长本身就应该受教育,还指望他教孩子?
关键还是要靠法制。
如今小孩心智成熟比较早,降低行政拘留的年龄正好适应了大环境的变化,对未成年人犯罪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另外,我认为即便小孩年龄不足,在认定熊孩子的行为构成违法之后,监护人也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作为前提,可以设置一些协助家庭教育孩子的机构,如果小孩犯了法却不能入罪,就判处小孩和家长一起参加思想教育课程和社会服务式的劳动改造,不能只罚款了事。
这些熊孩子犯罪事件也好,这些法律条文的制定也好,希望对宠溺孩子的家庭会有所警醒,全世界不会帮你宠小孩,不遵守规则的人终究会被规则教训,不要等到遗憾发生时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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