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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室的故事】老陈的一天

【调解室的故事】老陈的一天

作者: 简书九爷 | 来源:发表于2020-12-16 23:10 被阅读0次

    大清早,老陈慢悠悠的骑着一辆公共自行车来到xx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大门口,停好车,迈步走进大院。

    大院里有一幢四层的大楼,底层是法律援助中心,设有法律援助与咨询、公证咨询、司法鉴定投诉等办公室。

    二楼以上就是诉前调解中心,老陈作为法院聘请的诉前调解员,来这里工作已经两年多了。

    刚来时,老陈听熟人说,在诉前调解中心工作的有两部分人,一是速裁法官。他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调解不成的马上出判决。二是法院聘请的诉前调解员。他们主要来自退休的法官、检察官、公职人员、教师或者律师。

    这个诉前调解中心大约有 200余名调解员,主要承办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这只是法院聘请的部分调解员。据说,每个调解员每年大约要承办200至300起案件,可见法院审理案件的工作量之巨大。

    老陈在一所高校任教三十余载,五年前退休了。他退休后,就到学校设在一家基层法院的实践教学基地做起了诉前调解工作。

    那时,老陈带着法律系的几个学生,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调解工作。接触了大量的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办案经验。

    老陈像教书时那样,分析研究遇到的法律问题,注意收集典型案例,归纳总结法官们的调解经验。同时,依据真实的案例编写故事,编写情景剧剧本,组织学生、法官拍摄普法短片,这一干就是两年多。

    老陈年纪大了,身体有些吃不消。最近这两年,他转到这里从事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这儿离他的家很近,骑车只要七、八分钟的路程。

    老陈进到调解室,刚刚收拾了一下,“滴、滴、滴”电话铃声突然响了起来。“你好,我们有个继承的事情,想到你们那里由调解员给出个调解协议……”

    自打老陈在空闲的时候接待了一位摸上门来咨询的当事人以后,类似的咨询电话与当事人便纷纷涌来。

    “闲着也是闲着,”上午没有安排当事人来谈话,老陈这样想着便对着电话解答了起来。

    有了这个开头,接下来又有几个咨询电话打了进来。之后,老李打电话与几个案子的当事人沟通,了解双方和解的情况,转眼就到了中午。

    老陈从包里掏出来在路上买来的自加热方便食品,有滋有味的吃了起来。

    饭后,老陈稍微休息了一下,便开始敲字起草下午要用到的和解协议与调解笔录。

    天气突然降温,老陈搭档的助理去医院看病了,下午才能过来上班。老陈便亲自动手准备调解用的文档。

    下午,原被告双方一起到场,经过简单的沟通交流,便开始逐一落实和解协议的条款。

    案情简单,原被告双方各自都做出了让步,所以,很快达成了和解协议。两人按照约定支付、收取了赔偿款,分别签字后便自行离去。

    他们刚走,另一拨当事人又走进了调解室。这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

    他们在与原告买房过程中,发现房龄存在差异,原告提供的房本写明楼房建成于2005年。可是,他们无意中发该楼房建成于1996年,房龄相差竟有 9 年之久。于是,交易没有继续进行下去。

    为此,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46万元。但是,被告认为因房龄有误所以终止交易,自己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老陈看到这个案子无法调解下去,提示被告应当依法提出反诉,并要求双方组织证据,为下一步法官开庭审理本案做好一切准备。

    老陈约来被告帮助他们整理证据,并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这也是诉前调解工作的一部分,案件调解不成的,应当帮助双方收集、整理证据,分析归纳案件争议焦点,要求双方围绕焦点准备答辩意见。

    这样,可以使法官在开庭审理时,能够尽快查明案情,分清责任,并及时作出判决。

    忙完了这一切,时间已经到了下午五点多,其他办公室的人陆续的下班走了。

    老陈送走当事人,简简单单的打扫了一下办公室,锁上门,转身走了。

    老陈步行回家,他说每天有机会走走路,可以锻炼锻炼身体 。

    老陈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匆匆忙忙行进的人流之中,他的心情很愉悦。按照他的说法,“今天过得很充实,只要身体不出大的状况,就要干下去,诉调这个工作挺有意思的。”

    这是诉前调解员老陈平常工作的一天,看来,他干得挺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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