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梦想渺小而能实现,那时一便士便能带来甜蜜,那时上帝是只兔子。
以友誼及親情為主題的《那时上帝是只兔子》,是莎拉·韦曼的第一部小说,一出版便倍受好评,并荣获英国 2011 年度最佳小说新人及各大書店的年度选书。
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主角埃莉的周围,充满了奇幻、伤痛、惊喜、异常以及英式的黑色幽默。大她五岁的哥哥,爸爸、妈妈以及南希姑妈,构成她的奇葩家庭。
作者用一个“书立”,把埃莉的生活自1968到1995,从两头紧紧夹住二十多年的成长经历。这当中,一个一个人物走进她的生活,有80岁的戈兰先生,有她视为一辈子的好友,却在这段期间消失二十多年的詹妮·潘妮,有哥哥的至爱查理,亦师亦友的阿瑟,艾伦、金吉....发生在这些人身上的故事,交织成埃莉成长历程的喜怒哀乐,当然,还有那只叫“上帝”的兔子。
莎拉·韦曼令人佩服的笔触,以简短的对话,娓娓道来震撼人心的内容。書中有許多值得关注的议题,包括性侵、家暴、同性恋、罹癌、失忆,作者却能用轻盈又浅显的描述方式,透过发生在这些人身上的经历,没有批判也没有控诉,把不同的事件摆在读者面前,任由读者自己去感受、去连想、去结论。
莫非老师《在永世里抛掷一个身影》一书,其中一篇文章《阅读有没有技巧》提到,作者创作时,可能置入了10个苹果,供读者品尝,但每个读者会採頡到的苹果不同,数量也有多有少,有的读者甚至还可能会帮作者增加几个苹果,就看读者的生活底蕴和阅读经历。因为读者不同的生活底蕴和阅读经历,从书中获取的信息也因人而异。
我依自己的经历,归纳出几个作者带给我的体会。
自由的教育风格
书中埃莉的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方式,给予他们极大的自由,不用自己的认知去限制孩子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反而顺着孩子的思维,诱导孩子自我认同而不因师长的否定抹煞信心。
埃莉在主日学里说耶稣的出生也许就是一个错误,令牧师暴怒甚至驱赶她,母亲却安慰她,认为她的降生和耶稣一样是一个奇迹,更是母亲一生最好的奇迹。
在学校里话剧表演,埃莉跳出剧本台词,加入自己想像力,为约瑟夫和玛丽在旅店安排一个有电视和迷你吧台的双人房间,令两千年来的基督故事遭到挑战。埃莉的父母却支持小埃莉的表现,不用传统的教导去纠正孩子。
埃莉在学校里找不到认同,也找不到朋友, 后来经常逃学。她想学习,但是不想去学校。父母也不坚持非要她学习,反而因为阿瑟的出现,找到了可以在知识上带领埃莉成长的导师。
我曾经有机会到英国求学,有过和英国人生活相处的机会,对于英国尊重个人自由独立思维,却又注重朋友之间真诚互动的文化十分神迷。再加上从小父母对于我的开明教导,因此阅读本书时,我能够对于埃莉父母的自由放任态度,毫无违和地欣然接受。
英国式的黑色幽默
作者在书中往往用淡淡的笔调,不着痕迹地描绘出英国式幽默呈现的独特喜感。
例如埃莉的祖父母在奥地利旅游时因意外事故双双亡故,她描述这个意外对母亲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却以轻松的幽默代替悲痛情绪。
这次事故只有一位幸存者,一名德国导游。他当时正试戴一顶新的滑雪防护头盔——显然那玩意救了他。他躺在维也纳一家医院的病床上,望着摄像镜头,同时正用着另一剂吗啡,他说,尽管这是一场凄惨的事故,但所幸当时大家刚刚饱食,也算走得安详。
埃莉的学校里话剧表演,她也能独树一格地挑战传统的思维,呈现脱序的想像力。
是的,”我说,“有一间风景宜人且价格合适的房间,请跟我来。”我用白手杖轻敲地面,引领着玛丽(她正在哭)和约瑟夫来到一间带有电视与迷你吧台的双人房。两千年来的基督教立即遭遇到挑战。
埃莉认识新朋友詹妮时,也是以英国人惯用嘲讽女王的方式,介绍这位朋友的独特之处。
詹妮曾写过一封信给女王,表示想要跟女王同住, 当埃莉问她觉得女王会答应吗?詹妮回答“不太懂为什么不能。”
她们一家人搬到名为“树屋”的新家,却因为树木太多造成的潮湿令埃莉的母亲脑火,她轻描淡写地就把母亲的怒气与父亲的妥协描绘地入木三分。
在一次午餐时间,我们到这儿的五个星期之后,母亲恼火地下了最后通牒:我们要么移动房子,要么移动森林。在这样不常有的时刻,父亲下了决心,出门给自己买了一把斧头。
她们经营的民宿来了一对夫妇,埃莉不喜搭理他们,故意装成聋子和他们相处。
“埃莉,为什么卡特先生跟你讲话时又慢又大声?”有一天早上我帮母亲洗餐具时,她问我。“他以为我是个聋子。”我说。
类似的种种幽默笔法,不时贯穿在全书,只不过对于不了解英国文化的读者,恐怕比较不容易捕捉到笑点。书中大量引用流行文化的电影、流行音乐、歌手、影星,若不是在那个年代成长的读者,怕是也不容易掌握作者所传递的文化图像。
当代流行文化的带入
书中的主角埃莉成长的年代,与我有许多重叠之处,书中处处旁徵博引的西方流行文化,勾起我青春岁月的回忆,心里的触动牵引着非常高的带入感。中学时代我从媒体大量吸收了西方流行文化,因此每每读到作者描述的电影明星或流行歌手,电影的画面,歌曲的音乐便不禁油然呈现脑海。
埃莉的姑姑南希是一名演员,这也使得书中提到许多当时知名的明星像是凯瑟琳·赫本、丽莎·明妮丽。卡朋特乐队的歌曲«昨日重现»;皇后乐队的«波希米亚狂想曲»;阿巴乐团的«舞蹈皇后»,都是我信手捻来就能朗朗上口的歌曲。法兰克·辛那屈、大卫·鲍伊、猫王、约翰·蓝侬,都是那个年代的代表性流行歌手。
埃莉的哥哥到机场接她时,手举着“莎朗·斯通”的牌子,引起不少人的侧目,读到此处我不觉会心一笑,想像着一干人看到莎朗现身时失望的表情。
罹癌的金吉去世之后,作者写道:
她在戴安娜王妃去世前的一个月走了。 “那样就不会抢走她的风头了。”我们都说。
浅浅的一句话,道尽她心中金吉的分量,不着痕迹地把当时人们关注的社会事件植入情节之中。 作者高明之处,就是如此地擅用轻描淡写的笔触,一句话勾勒出直击人心的画面,同时表达出深刻的人物情绪。而一本脍炙人口的畅销小说,能够引起广大读者回响与共鸣,想必与其平易近人又感同身受的氛围营造有关。
吸引读者的创作元素
每个读者因为个人阅历的不同,受到触动的关注点也各异。«那时上帝是只兔子»一书值得探讨的问题包含多元,但是本文并不著墨于对性侵、家暴或同性恋议题的探讨,主要侧重于作者诙谐幽默的叙述手法,以及作者在书中大量使用的流行文化元素,如何牵动着读者的心。
《文案力》的作者卢建彰曾说,“故事有爱,人就会爱这个故事。”这本引人入胜的小说,吸引人之处,就在它没有说教的意味,用show的方式,生动有趣地带领读者一起经历埃莉生命中的喜怒哀乐,以及兄妹、朋友、亲人之间爱的故事。
莫非老师在“普通读者文学随笔”课程里强调“开卷作者心,下笔读者意”。她提到,“做为一名称职的读者,是给作者一个机会来铺陈他的想法,给自己一个深思的过程,来理解作者的观点和想法。”
莎拉·韦曼为这本书命名为《那时上帝是只兔子》,的确为读者打开了深思的一道门,要读者在她的故事中寻找上帝的踪影,却没有一句信仰的大道理。
我看到莎拉·韦曼别具新裁的诠释风格,在英国式的幽默中深情浅露,娓娓诉说笑中含泪,情感交错的故事。她创造了耐人寻味的故事,古怪谬奇的角色,而兔子为什不能叫做“上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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