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乐”的作用

作者: 93bd497780ed | 来源:发表于2020-06-07 08:19 被阅读0次

    中国古代“乐”的作用

    朱光潜先生在《谈美》中指出美的第一个特性就是实用性。音乐,作为艺术,美也是其要素,所以实用性也是音乐的特质。那要谈古代的音乐,就离不开古乐的实用性。

    在引子的第1页的第四段,第4页的第一段、第二段,在本书第10页的第三段也都讲述了古乐是在生活、劳动中诞生的。比如骨哨的作用,“天上的飞鸟,地上的走兽,常常被空中忽如其来的声音诱骗”,这样最初的乐器就诞生了。“舞阳贾湖的先民,就这样以似鸟似鹿的古龠,招引飞禽走兽。”还有就是劳动号子,“原始的伴奏是击石拊石”,这样新的乐器又诞生了。

    在中国古代,音乐不仅仅是用来欣赏的,更兼有治国理政的作用。孔子说的周朝末年“礼崩乐坏” 是导致国家动乱的主要原因。可见古人把乐和礼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就是说用“礼”即典章制度、等级规范等来了控制人民,而用“乐”来调和、统一舆论监督,这样就做到政通人和了。

    古代不同的级别使用的音乐是不同的。封建时代有所谓燕乐与俗乐之分,以表示等级观念及贵贱身份。这种现象在商周时代就已经已存在了。特别是在周朝,完善的礼乐制度逐步形成。礼分成不同等级,乐自然也就表现这一制度及观念,礼乐相合,共同维护着已经建立起来的、象征华夏文明进步的那种严格的等级制度。

    就音乐表演来看,与一整套复杂礼仪相匹配的音乐可以反映出那严格有序的等级制度。在不同场合,适用于不同身份和地位的人。譬如《周礼·春官》记载,在祭祀仪式上,祭天神要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祀地抵要奏太簇,歌应钟,舞《咸池》。大雅《文王》歌表示两个君主相见,小雅《鹿鸣》、《四牡》、《皇皇者华》表示诸侯设宴招待他国使臣。春秋战国时代,乐之等级观念为士大夫阶层所严格遵守,奉之为纲,孔子对此大力倡导,他曾经批评本国(鲁国)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三贵族不守此道,因为后者祭祀时用了天子祭祖用的音乐《雍颂》,孔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 同样,关于乐队歌舞之排列编制,自然亦有严格规定:天子的乐队排列东西南北四面,诸侯只可列三面,卿大夫二面,士阶层只可一面。“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也。”说的也是这个意思。

    《礼记﹒乐记》中说:“移风易俗莫过于乐”就足以说明音乐的重要作用。而孔子认为教育的最高境界就是移风易俗,可见音乐也承担着教育的作用。孔子当时制定的教育内容“六艺”礼、月、射、御、书、数就包含乐。操琴成了孔子要求他的学生必学的“六艺”之一,它是文人提高自身修养的必备的武器。中国的文人抚琴,目的不仅仅是单纯将音乐呈现出来而已,其中蕴含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天人合一的宇宙观、生命观与道德观。听一个人弹琴,如同在读一个人的心,琴彷佛像一面镜子,将人内心世界映照出来,借着琴音的传达、抚琴的姿态与神韵,能了解这个人的性情。孔子为了研究音乐,就曾经有过“三月不知肉滋味”的感觉。蔡邕的《琴操》记载:“昔伏羲作琴,以御邪僻,防心淫,以修身理性,反其天真。”《宋史乐志》:“伏羲作琴有五弦,神农氏为琴七弦。”汉代扬雄在《琴清英》中也说:“昔神农造琴,以定神禁淫嬖去邪,欲反其真。舜弹五弦琴而天下治。”可见伏羲氏 、神农氏作琴,如同周公制礼作乐、孔圣人以“德”教化人民一样,都是以乐教化人心的。 所以在那个时代,人们禁淫声、过声、凶声、慢声,追求不尖不利、不促不急、抑扬顿挫、和谐中节。

    音乐既然有如此重要的作用,那么演奏音乐的乐器也成为音乐中的重要内容。中国的古典乐器以其独特的器型、工艺、音色等吸引着广大的音乐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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