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了红玫瑰, 久而久之 ,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 白玫瑰还是 “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 ,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 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
今天在蜗牛上看完这本书,心里不知道什么滋味。依我看来,这本书就是为振保写的,他就是唯一的主人公。在我眼里,他不是爱情小说,写的却是人性。写出了振保的退缩,懦弱、自私。王娇蕊很好,可以为爱情破釜沉舟,然而振保却为了自己将她抛弃,甚至说她俩之间只是朋友的爱。他对世俗妥协,对未来妥协,娶了白玫瑰烟鹂,然而白玫瑰的思想很保守,只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男人。久而久之,振保失去了生活的激情,也对她的一成不变厌倦了。
几年之后,再见红玫瑰,振保心中会有波澜,错失了红玫瑰,也厌倦了白玫瑰。张爱玲笔下,演尽了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生活有时候不也就是这样吗?比这更现实,更冷酷也更苍凉。
似乎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正如“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其实不然。你向往你的“床前明月光”,你仰慕你的“心口朱砂痣”,但说不定真正在一起了,你就会发现她远不如你所谓的“蚊子血”、“白饭粒”。其实我认为,现实中大多数人最后还是会选择红玫瑰吧。
每个人都一样,得不到的比得到的更成了心里最难磨灭的记忆。梦寐以求的,未必有那么好,有了就知道了;从前看不起的不要的,未必有那么差,没了就知道了。
不管怎样,抛开一切,我们还是要努力爱吧,相信这个世界还是很美好的。
虽然我是男生,但这篇小说,男人就是喜欢乖的,还拒绝不了骚的。呵呵。
个人己见,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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