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对食物可能都有自己的执念,有的人固执地喜欢吃什么,也有的人固执地不喜欢吃什么。我和朋友梅固执地不吃鸡爪,不管卤的,炖的,还是泡椒的,香酥的,各种做法和口味的鸡爪,我俩都不喜欢吃。
这次春节期间回老家,和梅约着一起吃饭,“大吉大利,当然吃鸡”,梅边说边带我走进一家新开的小饭馆,说这家的小鸡炖蘑菇超级棒。“并且他家的鸡爪还可以做成香酥鸡爪,很好吃的。”我一脸茫然,“拜托,咱俩都不吃鸡爪的!”我对梅说。相识十几年,我们都知道彼此不喜欢吃鸡爪啊。
落座,点了小份的小鸡炖蘑菇,然后梅就兴冲冲地点了两只香酥鸡爪。服务员走后,梅一脸贱贱地跟我说,“知道你不吃鸡爪,所以没给你点。”“可是你以前也不吃的呀,你背叛了自己的信仰呀?”我调侃梅。在我们吃货眼里,不吃什么吃什么都是一种信仰。“知道我之前为什么不吃鸡爪吗?”梅问我。我摇摇头,好奇却不敢妄加推测。想起自己不吃鸡爪的原因,小时候家里亲戚跟我开玩笑,说小孩子吃爪子长爪子,吃鸡爪就会像鸡一样长出爪子,我信了,从此就不吃鸡爪。长大后见到鸡爪就会想起被骗了多年,所以对鸡爪没胃口。而梅不吃鸡爪的原因我不知道。
看着我的一脸茫然,梅神秘一笑,“说来你可能不信,我小时候最爱吃鸡爪,一口撕开,多有嚼劲儿,好吃的很。”说完一脸沉醉。“那你这么多年怎么忍过来的?”我好奇。“还不是因为一个男人。”
梅说的那个男人就是她的初恋Y,我们共同的初中同学。当年梅和我一样,成绩好,是老师眼里的乖学生,可是梅心里喜欢着Y。用她的话说,就是见到他第一眼就喜欢了。Y是一个高大帅气、不爱学习、有点任性的男生。梅就是喜欢他,初中三年,高中三年,梅默默地给Y讲习题,帮他写作业,看着他在操场上打篮球,把自己仅有的一点点零食留给他。Y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梅对他的好,经常去调戏一下其他女同学,偶尔嫌弃梅的热情,偶尔也会对梅有一点点好。高考后的暑假,他们顺其自然地谈了恋爱。一个多月后,梅告诉我,他们分手了,Y爱上了别人。“分手前,最后一次一起吃饭,他对我说,‘我想吃个鸡爪’,恰好我也想吃,然后我就出去满大街找,想买只鸡爪,结果没有买到,我垂头丧气地回来,他一脸不高兴。”梅顿了顿,“后来我恨死了鸡爪,一看见鸡爪就会想起我那卑微的初恋经历,就更别提吃鸡爪了。”就这样,梅跟她原本喜欢的鸡爪较了几年的劲儿。“当时我恨死了Y,他又不傻,我对他那么好,他竟然背叛我,所以我一气之下去外地读书了。”后来Y几次通过其他同学找梅的联系方式,我们都不愿意给,因为梅嘱咐过我们,与他死生不复往来。后来Y结婚了,婚后一直不怎么幸福,于是他又想起梅的好,找到梅的联系方式,一次酒后给梅打电话道歉,说了一句“错过你是我此生最大的遗憾……真好,看到你现在过得好。”梅说,时间真的很神奇,听到Y的话她很平静,但积压了几年的怨恨终于放下了。
然后她开开心心地享受每一只美味的鸡爪了。面前那两只香酥鸡爪,她吃得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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