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力量的正义是一场虚妄

作者: 青树湖樱 | 来源:发表于2018-08-15 10:11 被阅读227次

    之前很早就想写,想介绍的一部电影,终于下定决心写出来。这部电影根据东野圭吾的小说《徬徨之刃》改编而成,电影名称和小说名称一样。

    电影情节很虐心,男主是个单亲爸爸,独自抚养着一个宝贝女儿。父女的生活也不错,日子本来会平淡而幸福地继续下去。有一天,女儿和朋友去看烟花,独自回家的途中被三个少年流氓绑架。给她下药之后,轮流奸污了她。女孩不堪其辱,因药物导致肾衰竭死去。

    男主久等女儿不归,感觉不妙,连忙去警局报案。几天之后,见到的不是自己的心肝宝贝,是一具没有明显外伤的冰冷尸体。

    父亲在警局认尸

    男主当场崩溃,痛哭流涕。回到家之后如同行尸走肉。直到某天,一份无名的快递寄到家中,里面是女儿被凌虐致死的录像带。

    根据录像带里面的信息,男主很快锁定了杀害并且强暴女儿的三个少年,摸清少年们的住址,暗中埋伏向他们复仇,为女儿伸张正义。

    父亲为女儿复仇

    与此同时,少年被害引起警方的高度关注,警察也查到是男主在为女儿复仇。最后,在向最后一个少年复仇的时候,警察也赶到了。

    男主死在警察枪下,少年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小说当中的结局和电影不一样,男主完成了复仇的同时,警察也开枪了。

    这部电影展现的情节很虐心,最后一个场面更是令无数观众潸然泪下。

    男主怀着无限悲痛,眼含热泪,一面控诉着少年的暴行,一面拿着猎枪瞄准少年。警察为了伸张正义而来,拿着枪对着同样为女儿伸张正义的父亲!

    父亲控诉少年罪行

    尼采曾经说过,没有正义的力量和没有力量的正义都是不合理的。

    日本的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少年犯不能判死刑。日本更是取消了死刑。

    很多法律人士都认为取消死刑是司法的进步,剥夺他人生命终究是不人道的。我的观点不一样,如果取消了死刑不足以震慑犯罪,那么取消死刑就使得正义没那么有力量,还能算是司法的进步吗?

    日本取消死刑之后有一起著名的案件,凶手同样是个少年犯大月孝行,他奸杀了邻居的妻子,连襁褓中的婴儿也没放过。手段残忍到令人发指,日本全国上下一片哗然。

    大月孝行的辩护律师无所不用其极地为他辩护,他本人也在法庭上道歉。最后被判了无期徒刑。实际上不到十年他就可以出狱。(日本的法律很看重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方面,如果认罪态度良好可以轻判)

    邻居在检察官的帮助下坚持上诉,拿到新证据证明其毫无悔意,九年后法院改判大月孝行死刑。

    在中国湖南省宜章县有一起案件,男子送自己难产的妻子去医院,路上碰见送葬的队伍,送葬的人堵塞交通,男子狂按喇叭提醒他们让路,没有一个人理会。男子的妻子因此延误治疗死在车上,母子俱亡,一尸两命。男子当场踩下油门撞向送葬的队伍,死伤十几人。

    一审判了男子死刑,二审改判无期徒刑。

    电影里的情节和这两个案例提出了法律必须面对的问题——法律要实现正义,而正义的力量在哪里呢?

    电影里三个少年流氓和大月孝行一样因为是未成年可以免于死刑,假惺惺地道个歉就能坐个几年牢出狱。中国宜章的那个男人,同时经历丧子丧妻双重打击,丧失理智撞死撞伤送葬者十几人一审被判死刑。

    笔者认为,正义决不能是一句大而无当的口号。老百姓想要的正义不是名义上的,而是实质正义。最浅显的理解实质正义,就是该被惩罚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任何一个国家,司法是作为国家机器,占据着强势地位。而公民在国家机器面前往往是弱势的一方。假设我们的法官按着法条照本宣科地判案,不考虑现实因素,正义就不具有力量,也就成了一场虚妄。

    大月孝行行凶时根据日本的法律,确实是未成年人。只看法条的话,轻判一点没问题。但是其犯罪手段凶残,并且杀死被害人之后还进行奸尸。狱中写给友人的信里,对自己的行为毫无悔意,对受害人满是轻蔑。他根本就不是一个少年,是一个内心充满邪恶欲望的魔鬼!

    一个彻彻底底的魔鬼怎能让他重返社会,放虎归山呢?不判处他死刑,怎么对得起惨死的母子呢?怎么对得起坚持讨回公道,上诉九年的受害者家属呢?

    男子故意撞死撞伤十几个人,对上法条,故意杀人没跑的,判死刑好像都便宜他了。然而,这个男人因为包括那十几个人的送葬队伍阻塞交通,一天之内丧妻丧子。他要为受害者的死伤负责,难道受害者就不用为他妻儿的死亡负责吗?

    最终二审的时候,法官认定男子当时完全丧失理智,没有辨别和判断的能力,属于激情杀人。受害者阻塞交通,不理会男子狂按喇叭的提醒行为,导致男子妻子延误治疗难产而死,一尸两命的结果具有间接因果关系,受害方有相当的过错。

    因此,男子由死刑改判无期徒刑。既给了男子应有的制裁,也没有忽略受害者自身的过错。

    上面两个极端的案例中,法官除了依法判案,他们同样看见了受害人和加害人的痛苦与绝望。

    年少不是为所欲为的借口,送葬也不能阻塞交通。当法律和保护的法益产生实质性的冲突,司法人员不能装聋作哑,必须肩负起重任,调整冲突,讲究实际地运用法律保护百姓的合法权益。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司法人员应该具备同理心,能够体会到双方的难处和痛苦,倾听不同的声音,而不是高高在上的官老爷一样。

    罪当其刑,罚当其罪。正义的力量体现在这八个字上面。学习法律的人大概都知道有句玩笑话,“用我三年监禁换你一生阴影。”

    曾经闹得很凶的三原色事件,使儿童受到侵犯的事实暴露在大众视线里,激起轩然大波。猥亵妇女儿童罪,少则六个月,多则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很想知道,加害者坐了几年牢就可以出狱,可是孩子心里的阴影却很可能伴随一生,这样真的公平吗?

    澳大利亚的监狱里面所有的犯人几乎都不会放过对儿童进行犯罪的犯人,尤其是有恋童癖的。轻则孤立,重则虐打。连狱警对此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很多对儿童犯罪的犯人落下终身残疾或者重伤死亡。那些犯人他们很多也为人父母,不想自己的孩子将来遭受侵犯。

    韩国对此有新方法,凡是性犯罪者都必须戴一个脚环,一旦离开指定区域,脚环就会自动报警。警局可以根据脚环上的定位装置确定每一个出狱的犯人的位置。普通老百姓一看见脚环就知道谁是性犯罪者。这个脚环他们必须戴一辈子,到死为止。

    性犯罪通常给受害人造成一生阴影,加害者一辈子背负犯罪的标志,何尝不是一种公平呢?何尝不是正义的力量的体现呢?正义落到实处才有力量,没有力量的正义不过是一场虚妄。

    《徬徨之刃》中警长和同伴的对话暗示了寄给父亲录像带的是警局内部人士。如果法律不能实现正义,那么就用别的方式讨还公道。父亲为女儿伸张正义,那位司法人员在向死板的法律挑战。

    正因为有良知有同理心的司法人员存在,他们让法律不再冰冷,所以罪大恶极的少年犯大月孝行被判处死刑,成为日本取消死刑之后唯一被判死刑的少年犯;所以中国宜章县为妻儿复仇的男子被认定激情杀人改判无期徒刑。

    罪当其刑,罚当其罪。正义有了力量,就不会是一场虚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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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摆渡的风筝:现象级电影,与现实相关,法大于情,情大于法,一直就是争论的话题,写的很棒👏👏👏
        青树湖樱:@派southpaw 谢谢,这也是我一直思索的问题
      • 土包进城:我也去看看👍
      • a62f8ba1a601:日本的文学和电影现实
        青树湖樱:@伊人情感华哥 我们的编剧脑洞不够大
      • a62f8ba1a601:你写到了痛点,佩服
        a62f8ba1a601:@青树湖樱 这样的啊?你接触的事情很多了,你有很多材料的,当然,痛心的事情也看多了
        青树湖樱:@伊人情感华哥 谢谢~我自己本身就是法律专业,对法律的无力深感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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