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爱中,我知晓她叫梦如。当然,她也知晓我的名讳,她是有备而来。离开时,她叫我不要再来找她,来了也不会再见到她。说是需要的话她自然会出现在我面前。因此被夺去了主动权,完全变成了对方的需求工具。就像高高在上的女皇帝,偶尔需要一些男宠,在寂寞的时候慰藉自己。只不过她不是女皇帝,在我心里,她有一个名讳,贱人。
再次见到她,是在一周后。她出现在我租住的房门前,一手掐着纤细的腰,一手担在墙面。房间不算大,一张床,两把古朴背椅,书桌上摆着一盏台灯,不免有几本书籍摞在下面。对于我来说,这些也就足够了。
这次我占据了主动,将她放倒在床上,她没有反抗,也不想反抗。她说,我知道男人第一次过后有段时间会很饥渴,像是染上了毒瘾,而她就是那有毒的海洛因。确实,这一周的时间,饥渴难耐。
这次的谈话很顺利,她让我戴上金丝眼睛,说这样更刺激,从没有和戴眼镜的文化人做过。后来总感觉我们用身体谈话比用言语谈话感情增进的多。我想,这大概是她计划的第二步。
当晚她留在了我这,她告诉我,说是青城市刚成立了反扒小组,要清理街道。我不以为然,反扒小组成立过多次,每次都以失败告终。她说,这次不同,反扒小组的组长是这一带扒手熊大建,不知给了多少好处。熊大建的名讳我倒是听说过,扒手里面算是个狠角色。
梦茹换了住址,始终不告诉我新地址。走的时候仍然甩给我一句话,我或者你需要的时候我就会出现在你眼前了。我不知道她是有多么了解男人,或许她和很多男人上过床,才总结出来的经验。
借着梦茹的消息,我便关注了所谓的“扒手组长”,熊大建仗着反扒小组的势力作威作福,抓了很多扒手(我心里唤做绿林好汉),包括我。我们呆在一间宽敞的隔离室里面,周围是几英尺厚的墙壁,只有一扇带窗的门。相比之下,我还是觉得监狱那种铁架子墙壁要好一些,至少不会憋死人。众人被一一带出去审讯交代。交代最近的犯罪行为,同时灌输洗心革面,金盆洗手的想法,熊大建拿自身做举例。最终被放出去的人都缴纳了保证金,我想这也是熊大建抓我们的初衷。
反扒所里面的情况复杂,印象中有几件事足以证明熊大建混蛋,臭名昭著,我想他的敌人远比收到的金钱多。这件事我也是听说,说是熊大建审讯一名犯人时拿自身举例。犯人反问,你知道什么叫狗改不了吃屎吗?雏鸡焉能变凤凰,披着狼皮的贼还想去做皇帝,做梦!原话传到我耳朵里时,我挺佩服他的英勇。我并没有加上牺牲俩字,牺牲代表死亡,而他并没有死亡。熊大家下不来台面,扔掉嘴里的烟头,就是一记直拳轰在了犯人脑门。鼻尖被刮,淌了血。牺牲还有一层意思,便是成了炮灰,领头羊。
我很庆幸,梦茹没有被抓到。如果被抓到,我敢保证,熊大建会将她带到床边,兴许会有一个小崽子,然后打掉。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梦茹早已和熊大建睡过,并且是要了她第一次,确切地说是再她不愿意的情况下。再后来,我同一位律师朋友讲,他说这叫做强奸,违背妇女意志,可以获刑。
这些事当然也是由当事人亲口告诉我的,才得知原来熊大建还是名强奸犯。尽管那时我们都不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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