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很“苦恼”。单位给白眼穿小鞋,各种手段逼迫主动离职,可是丢了工作没收入,再就业基本没戏,还要缴纳社保。只能忍!
公司很"委屈"。你入职半年怀孕生孩子哺乳要一年多,干不了活还特别脆弱,三天要请假两天,我一个小公司哪负担得起?全面放开二孩,你生完一个回来再生第二个怎么“破”?
这时候,劳动法是如何规定的就显得尤为重要。知道底线在哪里,就能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权益!
案例:小张2016年1月1日入职某公司,合同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职位是前台,每月工资5000元。2016年10月1日,小张怀孕。
1.单位对小张进行调岗降薪,怎么办?
因小张经常要请假进行产检等原因,单位将小张的岗位调至为办公室文员,每月工资降为3000元。小张反对调岗降薪。
“调岗降薪”的本质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应当协商一致,且采取书面形式。因此,单位的行为违约。
这时候,小张当然可以采取相应的向劳动监察投诉或劳动仲裁等维权措施,要求足额支付工资。但是,若小张出于社保、再就业困难等现实因素,希望保留工作,那么最好的方法还是暂时不要和单位“撕破脸”,等哺乳假结束或离职时,再一并提出要求。
2. 2016年12月31日,单位提出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怎么办?
如果单位以为再“坚持“两个月,不续签劳动合同,就能摆脱孕妇的负担,那就大错特错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也就是说,假设小张2018年7月30日哺乳期满,此时劳动合同才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后,如果单位不愿意与小张续签劳动合同,也需要支付小张经济补偿金,此时小张入职时间达2年8个月,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15000元(5000元*3个月)。
因此,小张可以提出抗辩要求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当然,如果小张同意终止,由于是单位提出不愿意续签,小张可以得到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5000元。
3. 小张最多可以向单位请多久的病假,单位需要支付工资吗?
孕妇同样也适用关于医疗期的规定,小张入职不到一年,医疗期为三个月,按六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五十。
只要小张可以出具正规医院的病假单,她半年内可以请三个月的病假,可连续请,也可断断续续。假设小张连续请假一个月,当月的工资就是2500元。如请假几天,那么,小张的日工资是229.89元(5000元÷21.75),所以每天的病假工资是114.95元,根据病假工资来得出相应的工资。
4.满三个月后,小张继续请病假,单位可以不批准吗?可以不付工资吗?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身体的健康的是最重要的。如果小张确有需要继续请病假,单位应当批准。但是,超出医疗期的病假,单位已经没有支付工资的责任了。
但是,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以“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答案是不能,因为第四十二条同样做出了孕妇属于例外的情况。
因此,即便孕妇长期请病假,单位只能不付工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5.什么情况下,单位可以与小张解除劳动关系,而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和赔偿?
小张连续3天没有来上班,也未请假。单位的《员工手册》规定:员工连续旷工三日,属于严重违纪,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小张在《员工手册》上签字。那么,单位就可以“高高兴兴”地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了,除了该结的工资和当月的社保,一分钱都不用多付给小张!
这要提醒职场孕妇:不要以为单位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开除孕妇!哪怕请假,也要履行手续!如果与单位已经有矛盾产生了,更应当注意做到位!不要轻易违纪!
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录用条件”,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这一条,同样适用于孕妇。
写在最后的建议:
1.小张
想保留工作,又尽量不想上班。可以请病假,只要有医院正规的假条,不在乎工资的,请满三个月后可以继续请。但是,一定要履行请假手续!不要以为是孕妇就可以无视公司的制度,应当更重视,单位正盯着你呢!
要与单位进行进行良性的沟通。不要以为单位不可以开除孕妇就“为所欲为”。且不说严重违章单位可以开除,如果单位抓不住你的把柄宁可违法也要把你给开了呢?
2.公司
如果不考虑企业文化建设,员工忠诚度等问题,仅针对小张这个特殊的案例,最省钱的办法就是:违法解除!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需要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那么,因小张入职不满一年半年以上,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10000元(5000元*2倍)。比起近一年的工资和社保,单位开除小张更“合算”。
这并不是鼓励公司开除孕妇!这明显不符合立法精神,伦理道德和社会和谐。从企业角度而言,也不利于整个企业的文化建设,可能打击在职的员工积极性和忠诚度。
要注意,小张的案例中,她入职不满一年,所以赔偿金额不高。如果是一个老员工,或者工资比较高,那么单位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承担的违法成本会非常的高!
不要轻易地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除非能做到“完美”的解除!证据、理由、事实都非常地清楚。解除前要征求专业人士,做到慎重再慎重,保证万无一失。因为在诉讼中,依据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关系,对单位的举证要求非常高,普通员工尚且如此,何况孕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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