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次。须菩提。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1]。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2]布施。须菩提。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何以故。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须菩提。于意云何。东方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南西北方。四维[3]上下。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菩萨无住相布施。福德[4]亦复如是。不可思量。须菩提。菩萨但应如所教住。
其次,须菩提,菩萨在修学佛法时、在任何的法义上,此心应该随时随地无所住,都要念念皆空,不要有任何对象的概念,像这样子去行布施。所谓不住在色相、没有任何色相的概念和感觉而行布施,没有任何声香味触法概念和感觉而行布施。须菩提,菩萨就应该这样布施,没有任何的形相和状态的概念和感觉,一切现相不留。为什么呢?如果一切现相不留地行布施,那么他的福德有不可思量的大。须菩提,你的意思怎么说呢?东方虚空,可以思量得出有多么大不?
不可以,世尊。
须菩提,南西北方,东南、西南、东北、西北方,上方、下方的虚空可以思量得出有多么大不?
不可以,世尊。
须菩提,菩萨如果一切现相不留地布施,其福德也是这样的,不可以思量出有多么大。须菩提啊,菩萨们就是这样子去进行修学。
[1]布施:有三种,第一种财施,是外物的,像金钱财物等布施,这叫外布施;第二种法施,是精神的,如知识传授,智慧的启发,这叫内布施;第三种是无畏布施,如救苦救难等。
[2]色声香味触法:此称为“六尘”,即指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等六境。又作外尘、六贼。众生以六识(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种认识作用)缘六境而遍污六根,能昏昧真性,故称为尘。此六尘在心之外,故称外尘。此六尘犹如盗贼,能劫夺一切之善法,故称六贼。
“色”:色法在佛学里,分为有表色、无表色、极微色、极迥色。有表色:指世界上的光色,青、黄、蓝、白、黑,以及长、短、高、矮等,是可以表示出来的;无表色:属于精神方面的,是抽象的,没有办法表示;极微色:微小到几乎看不见的程度,如原子、核子等;极迥色:包括了整个宇宙中间的这一些东西。“声”:耳根所闻、耳识所了别(认识)之对象,眼不能见及,具有障碍之性质。“香”:鼻根所嗅之物,鼻识所分别之对象之一。“味”:由舌根所尝之味,亦即舌根所受用之境。“触”:指境(对象)、根(感官及其机能)、识(认识)三者和合时所产生之精神作用,亦即指主观与客观接触之感觉而言。“法”:是意识境界,是属于观念、思想、精神方面。
[3]四维:指东南、西南、西北、东北四隅。为东西南北四方之隅角。一般系以四维加四方,称为八方;若再加上、下二方,则合称十方。
[4]福德:指过去世及现在世所行之一切善行,及由于一切善行所得之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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