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黎荔

喜欢乌鸦。这是非常有力的鸟,它的线条、颜色、姿态,都那么与众不同,那么强悍。在遥远那年的一天,我曾经孤身一人在青海的荒野,等长途客车的时候,仔细地观察它们,真的是很漂亮的、黑透了的鸟。在一片茫茫的原野上,夕阳挂在天边,薄云轻飘,倦鸟西归,聚合又离散的鸟群,在天空下起起落落。乌鸦,这一群黑夜的使者,扑愣愣地拍着翅膀,铺天盖地而来,从我的头顶上快速掠过。沉浸在这苍凉而雄浑的意境中,风尘旅人的我,不觉抬头眺望,但乌鸦没有继续在上空盘旋,也没有落在那棵树冠庞大的老树上,它们径自朝南飞了,一片小黑点消失在浓稠的暮色中。
我从不认为乌鸦在田野鸣叫,扑腾在阴沉沉的天空,就是在旋转忐忑不安的风,念起忧愁的死亡咒语。当年梵高伤痛的灵魂,就这样掉进金色麦田,与恐惧的麦子一起摇摇欲坠。他笔下那一群凌乱低飞的乌鸦,在波动起伏的地平线上,以狂暴跳动的激荡笔触涂画,更增加了压迫感、反抗感和不安感。1890年7月的一天,梵高画了这幅一生中最后的写生《乌鸦群飞的麦田》。就在第二天,梵高来到这块麦田对着自己的心窝开了一枪。因此,这幅画被视为文森特•威廉•梵高自杀的预告。在满是阳光的蓝天中,飘过了久蓄心中死亡的影子,化作无尽的乌鸦,引着梵高飞向他的蓝天,追向无限光明。
乌鸦的黑色身躯,食腐的习性,以及粗厉的叫声,让人把乌鸦与巫术联系起来,无论东方还是西方,都认为看到了乌鸦,就会有倒霉的事情发生,乌鸦是不祥之鸟。其实,说乌鸦会带来厄运吗?又有什么道理呢?傍晚和清晨会出现成群结队的乌鸦,是因为每天天刚亮的时候和傍晚五六点钟,这两个时间段是乌鸦外出寻找食物的时间。乌鸦大群的盘旋、飞叫、聚集,也许不过预示着天气要变。至于死亡为什么与乌鸦有联系?有研究分析,动物死前会散发死亡讯息,这会吸引食腐的乌鸦。大多数鸟类嗅觉器官退化,乌鸦可能仍有嗅觉,因为乌鸦智商高到可怕,有说法相当于五六岁孩子的智力水平。所以,乌鸦只是嗅觉灵敏而已,科学家认为,乌鸦是少数对“死亡”有意识的物种。反正,人以为不祥的东西,我一点也不害怕和忌讳,因为我不预见命运。我习惯听天由命。
我记得我上学的时候,北大中文系的老师曾经讲到,魏晋南北朝的诗词中,描写美人最具神韵的两句,出自南朝乐府民歌《西洲曲》里的两句,“单衫杏子红,双鬓鸦雏色”。诗中描写了一个女子,站在高楼上遥望江北,阑干拍遍、思念远人的那种姿态。江水流春去欲尽,大好的春天荒废了,空等了一个春天,韶华虚度,芳华刹那。这个女孩子长什么样子呢?她的双鬓像小乌鸦的羽毛那样,黑亮黑亮的。乌鸦有多黑,黑中的黑,而且还油亮油亮的,是小乌鸦而不是老乌鸦的毛色,光泽艳艳,那是怎样的一头好头发?我们可以想见女子那一头浓郁的青丝美发,密密丛丛,全无半点纷乱,光艳可鉴,美不可言。单衫杏子红,说她穿了一件薄薄的春天的罗衫,就像杏花那样是淡红色的,充满了少女的气息和春天的韵味,关于她的眉目怎么样?不着一字,尽得风流。诗中没有从头到脚地铺写,只是突出地写了单衫和乌发两点,这两点就已经足够动情了。写得如此声情摇曳,给人一种色调鲜明而又情意微婉的感觉。我一直留了很长时间黑发、不染不烫,就是受到这两句诗的影响。
我发现,交大校园也有很多乌鸦,乌鸦很少会在距离人类居住地 5 公里以外的地方繁殖,它们是个真正适应了人类的物种。与大雁不同,冬天乌鸦是不飞走的,它会留在城市里过冬。一般来说,九月份,乌鸦开始给自己换上丰满的羽毛,10月中旬就开始往城市集中,准备过冬。秋冬之际,木叶尽脱,萧瑟的林间,乌鸦在树梢上聚集成群,起起落落,时而急速掠过上空,划出一条条粗壮的黑线。无论什么样的清晨,结霜的、下雪的、有雾的、晴明的,你都能看到乌鸦在树枝上蹦跳的身影,它们的嗓音是略带沙哑的,但又嘎嘎嘎那么响亮,像敲一面破锣。有时候,九点钟下了夜课,穿过夜色中草木葱郁的校园,槐树上、榆树上、杨树上,时常传来嘎嘎的叫声,还夹杂着拍动翅膀的声音、枯枝折断的声音……这时的鸦啼往往更雄浑有力,在夜凉如水的静谧里传出很远很远。有时候,白天在广阔草地上,也能见到一只神气活现的乌鸦,披着一角夜色,在一边沉思一边踱步,一副“心事浩茫连广宇”的样子,比名教授都更像一位名教授。
喜欢乌鸦,不需要什么理由。想起诗人于坚《对一只乌鸦的命名》一诗中的句子:
“当一只乌鸦 栖留在我内心的旷野
我要说的 不是它的象征 它的隐喻或神话
我要说的 只是一只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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