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吃过狗肉的。应该是两次。
味道如何?吃狗肉的人多且源源不断,说明狗肉还是很好吃的。我的感觉是,狗肉确实很香,而且肉质也很好,不过狗皮很坚韧很难吃,我都去掉,留给父辈们。也许父辈们也觉得狗皮难吃,且狗皮下的油脂太厚,第二只狗就被剥皮之后才下锅,感觉第二次的狗肉的确比第一只的要好吃很多。要我说具体的,我也没法。因为如果没记错的话,我很可能把狗肉与羊肉的记忆混合了。所以吃狗肉才说“应该是两次”。
吃狗肉不算是件值得宣扬的事,尤其是狗还是自家养的。可若说吃狗肉是件不道德的事,那倒不至于,尤其在农村。在诸如城市或者在一些国家,狗是宠物甚至被认为是家庭的一员。在农村,至少在我们村里,狗这类动物属于工具类,养来是要干活的,狗要看家护院,猫要捉老鼠,鸡要下蛋,这是自然的事。一句话,在这里狗之类的要服务于人,而在被当成宠物对待的地方则是人服务于动物。
虽同是动物,既然是作为工具类,根据用处的大小动物也分成三六九等。
第一尊贵的毫无疑问是牛。即便是农村人,若是未亲身下地干过农活是不知其中的艰辛。要是有头牛,对于干农活的人来说下地干活简直是在度假,比城里人玩农家乐还轻松。牛是很贵的,通常是两三家人合伙买一头牛,轮流饲养,也轮流使用。牛吃的食物是特别煮的,不是狗或猫那种吃人剩下来的饭菜。这样尊贵的牛自然是爱护有加,岂会轻易借给别人。要借牛,你得跟牛的主人交情很好,这里的很好是真的极好极好,不是那种客套交情。通常是借不到的,主人会一脸的难为情说牛才刚刚帮我家干活很累,上次借给某某家牛,不知珍惜,害我被合伙人骂了。若是借到了,主人会千叮咛万嘱咐只能干多长时间的活,要吃怎样的草,水一定要干净,不可以偷借给别人。借到的人自然不敢怠慢。到现在,农村还是不会买牛肉,有牛肉比猪肉贵的原因,还有农村对牛的尊敬。比如母亲还会说宰牛的人灵魂肮脏,罪孽深重之类。也有许多的传奇附着在牛身上,比如从前有个屠夫要宰牛,母牛前脚跪地,双眼流泪,杀了之后发现母牛腹中原来有只小牛。牛大多是善终的,主人会让其终老,就算老死了也不会吃它的肉,而是入土为安,完全是人的待遇。
鸭、猪、鸡这类地位最低下,属于养胖里面就杀,单单纯纯的肉。吃、住、结局也是最恶劣的。母鸡因为会下蛋,命活得长一些。母鸡每天下一个蛋,就被拿走,第二天再下个蛋再被拿走,然后周而复始。要知道这都是它的孩子,若是它有人一样的意识和情感,想象一下,一位母亲每天重复失去孩子的悲伤。
狗与猫的地位就属于中等,狗稍微受欢迎一点。之所以会这样,还是跟实用性有关。猫能抓老鼠是没错,但现在的生活又有多少老鼠可抓呢?况且猫是很懒的,在大多数时候它是在晒太阳,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所以,养猫的人家大多比较闲富,只要养猫就没有期待它能有什么用的奢望,接近于当作宠物。狗则不同,它能看家,见谁就冲谁狂吠,稍有动静就先叫几声再说。人会嫌狗神经质,太吵,可在狗的时不时叫两声的深夜又会觉得很踏实。狗对人拥有无限的忠诚,让人又被人需要、依赖的满足感。狗的忠诚是不讲道德与名利的,它不知道也不在意主人在道德上是高尚或是卑劣,也不在乎是否富有、社会地位的高低。任何人只要养得起狗,如果亲自养就更好,就会得到其无限的忠诚。以功利的角度来算,养狗是件暴利的事。
我们家的第一只狗应该是我很小的时候来我家。那天晚上,我被叫到隔壁爷爷奶奶的房子。看见父亲,还有一个纸箱子,里面躺着一只狗。大人很兴奋地谈着狗。这是我对父亲的第一次记忆。以前是空的。连有没有父亲这事也是没想到。现在想来父亲应该是常年在外地打工,没回家。父亲说狗是晕车,才不动。以后我们家陆陆续续有许多狗,但都叫一个名字就是这只狗的名字,如果我没翻译错的话,普通话是叫狗崽。狗崽是母的,在往后的日子里其生了许多胎,没胎都有还几只的幼崽。可惜它的子女不是送人,就是被偷,还有被吃了,还不如它的命好。狗崽生的幼崽有一种是全身黑,但是四脚脚尾以及尾巴末端是白色的,母亲说不吉利,要砍掉那段白色的尾巴。我年纪小,但也知道这又不是城市能打麻醉药,不搭后语的劝阻,那只狗最后送人了。狗是以全黑最为尊贵,白色次之,黄色次之,杂色最低。狗崽是全黑。我们看狗的好坏还有一个风俗,就是看狗下巴的胡须有多少根。有句顺口溜“一龙二虎三偷吃四没(老)婆”。一根胡须的自然是像龙一样,但我从没看见过只有一根毛的狗,绝大多数是三根毛的。
小时候邻居有一只大型黄色的狗,绑住的。要说一下,狗要是被绑住养,会变得很凶恶,会咬人的就是这种狗。反倒是不绑任其在村子了乱逛,反而很温和怕人。又一次,突然那只狗扑向我,吓呆了,邻居的人连忙连打带骂弄退狗。他们掀开我衣服,胸口有伤口是几道划痕,不知是被咬还是被狗爪子抓伤。那时候不知道疫苗,就算有也不会有意识去打,还是穷的问题。以后,看到疯狗病百分百致死率,而且会潜伏十几年,就想到胸口的伤痕隐隐恐惧。
狗崽所生的幼崽大多是送了人。有次在村里一个哥哥同辈人家里,还是少年,他的妈妈是村里的干部。坐在新房子的柔软沙发上,普通人家哪有沙发,装修一新,真的是明亮。他兴奋地逗着一只小巧玲珑的小黑狗,我也是高兴地抚摸狗的头。他说我妈妈欠了他的妈妈的钱,这只狗抵两百块。我面部变色,又坐了一会儿就找了个借口离开。
也许是狗会去菜地乱玩,破坏了别人的地。有一年,周围几家包括我们家的狗啊猫啊都被毒死了。恶毒的菜地主人把参有毒药的食物投在菜地了。我们这些小孩自然是聚在一起破口大骂菜地主人,到最后也没看见菜地主人的面容。不解气,我们在菜地用脚乱划,糟蹋下完菜籽的地。
狗崽在生孩子之前会很忙。它会寻找疏松的土,有建筑剩下来的沙堆就更好,挖一个半包围的土洞, 准备当产房。但这些最后都没用,还是在家里生更好。一般都是在深夜生,所以都是第二天母亲告诉我才知道,然后去看。生产后,狗崽是不会离开幼崽们的,所以我们得把食物放在它旁边。不能想象如果没有人的帮忙,母狗的生产会有多辛苦,它宁愿挨饿也不会离开它的孩子们。
狗崽是怎么死的呢?应该是老死的,算是善终。有一次,我从学校回家,发现狗崽不在。父辈们说它死了。其实到了后面,家里其他人去外地,我去学校读书,家里就剩狗崽。
有一次家里一只小狗死了。我没见尸首,只有一些狗毛。母亲在跟别人聊时说狗死了,她准备宰了免得浪费,刚刮完毛就头痛,就没有在做下去。我和哥哥两人自然伤心,想安葬小狗,现在只剩狗毛。但两人陷入微妙的情境,我们都喜欢小狗,但又觉得安葬小狗太像书里写的,不现实,有点肉麻,犹如琼瑶的煽情。再则我们也别想让对方看到或知道脆弱的一面。所以一个人说你去挖坑,另一个人则找推辞,但都不点破。推来推去,没有结果,最后还是挖坑埋了这些狗毛。第二天,下着蒙蒙细雨,我去看院子里的狗墓。狗墓插着一块薄木片,上面有黑色的字“我家小狗之墓”。是我哥写的。
我的爷爷家养猫。我们两家是比邻而居,相距三步。也不能说养猫,因为爷爷倒食物时,猫回来吃。其它时间,猫是乱逛,不属于哪一家,像是留职度假。有时候,还会带只小猫咪回来,也就是它的孩子。由于猫与其孩子都是纯白,到最后都分不清哪只才是元老,甚至第一只母猫死了没,现在来家里的是不是原来的猫或其后代。我是不喜欢猫的,因为它很聪明会偷吃。有时候炒好的鱼啊肉啊,它会爬窗户进来偷吃,这时会很难办很生气,如果吃这些食物会担心脏会有细菌在上面,不吃又会觉得浪费毕竟是少有的肉、鱼,经济是拮据的。所以会有罩子罩着菜,但有时候猫会掀开罩子,当然不是完好无缺,饭菜通常被打翻,狼藉一片,看到此景心里真的是直冒火。之后,奶奶病逝,爷爷病逝,婶婶自杀,这些猫早已是无主之猫,彻底成为野猫。
人多说猫有九条命,以猫从楼上摔下来都没事为例。猫染上神秘色彩,当猫死了之后,是不会扔到溪流,也不会挖个坑埋掉。而是包着金纸就是烧香拜佛的那种纸,装在袋子里,绑到山里的树上。到现在如果路过山,沿着山路会看到很多书上挂着袋子,里面都是死猫。
由于上面所说的原因,再加上认为如果喜欢猫会对不起家里的狗,而且在网络里似乎猫更受欢迎,基于同情弱者,更不能喜欢猫了。可是看到猫的照片确实很漂亮,就会纠结起来:心里觉得漂亮,嘴上说不漂亮是说瞎话,干脆不说话,也不在照片底下做评论。以此保持内外的统一性,不至于呈现分裂。
狗是人来疯,整天保持兴奋的状态,可以视为天生带有兴奋剂被动。猫则是安静的,不与人亲近,但这种静是在保留基本警惕的,稍有动静,猫立即竖起耳朵,闭眼也睁开一条缝。缺乏安全感,缺乏被人需要的人,会喜欢养狗;写作的人更喜欢猫,安静而警惕。
狗与猫一见面就吵架。据说是因为狗和猫的语言、动作所表达的意义完全相反。一见猫,狗就追,猫就跑。不过要是真打架,狗反倒怕毛,猫的爪子是很锋利的,猫知道狗的鼻子很脆弱,专冲鼻子乱舞,狗不敢开战,只能向猫狂叫。事实,狗也追不上猫,因为它们的速度不一致,猫的弹跳力高,而且猫会爬树爬墙。关于猫会爬树还个故事。老虎拜猫为师,老虎学完本事,就要杀猫。猫就爬上了树。原来猫留了一手,没有教老虎爬树,老虎只能在树下干瞪眼。现在猫和老虎还是敌人。
猫是很邪乎的动物。西方人就不喜欢黑猫,埃及也把猫与地狱联系在一起。其他动物怕蛇,唯独猫不怕,不但不怕还会玩蛇,等玩厌了再杀。所以蛇见猫就得跑。猫似乎在食物链很上端,时不时咬死麻雀、壁虎之类,而且它并不吃,更为让人颇有微词的是猫通常会玩弄猎物很久以后才咬死。在这点,狗则很讨人喜。
回到我吃的那两只狗。第一只,父亲与爷爷把狗装在袋子里,扛到池塘,淹死。在水里,狗似乎比人还脆弱,一会儿就死了。之后就是,烧开热水,烫,狗毛很容易被刮掉。没有屠户专业的刀具,刮毛、开膛破肚之类的全是用家里的菜刀。锅是大铁锅,灶则是早期的那种土灶,下面用木材大火烧,许久才熟。用这种方法,煮出来的东西明显比用煤气的味道更好。第二只,有了上次的经验,不用去池塘那么麻烦。把狗装在袋子了,扔进装满水的水桶里,袋子动了一会儿就安静下来了。热水已经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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