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讲的是富兰克林一生中为把事情做好的而培养的第四项美德——“决心”。他对“决心的定义是:决心去做该做的事情,做就做到心想事成。
富兰克林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认为一旦把“决心”变成习惯,随后的所有美德就将会坚定不移地努力获取。因此只要他发现自己有技不如人的地方,就会想方设法去弥补,努力做到最好。有关决心让他成就的事情非常之多。最直接的例子就是他决心养成美德的故事。
他从十七岁起被迫离开家乡独自一人闯荡。因为不在父亲身边,所以缺乏教导,再加上以往不懂规矩,太爱惹事的坏习惯经常作祟。导致他离开家乡后反倒吃了些苦头。随着生活对他的历练,他就越来越觉得要改变自己的陋习是一件超出想象的难事。因为一旦留心提防这里出错,那么在别处又让习惯占了上风。这就好像按下葫芦浮起瓢,各项陋习轮番上阵。最后,他得出了“必须破除陋习,树立良风”的结论。解决的办法就是让自己形成对一种沉稳一贯的正直行为的依赖。于是,富兰克林把自己读书时遇到的各项有关美德的名目和概念收集起来。形成了自己的遵循的信条。在培养这些习惯时坚定地做到一次专注于一项,等这一项掌握了,再去试下一项,就这样循序渐进,直到把十三项统统做到的为止。
富兰克林一直坚持把这项美德用于他想要成就的事情上面。最终,他所决心养成的这十三项美德给他带来的好处包括上年纪时的一副好身板,在学术界赢得的声誉,在逆境中的脾气平和,谈笑风生和好人缘,以及被后世子孙奉为不断学习和敬仰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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