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老家鲁西南的那个小村子里,俊香的娘成了人们眼中最有福的老人了。享谁的福呢,享政府的福呗。“她吃着低保,拿着养老金,还有80岁以上的补贴,一个月好几百块,可不是有福吗?”村里人都这样说。
当年,在我们这些小孩子的眼里,俊香的娘是一个寡妇,黑黑的皮肤,突出的额头,算不上好看。除了俊香这个女儿,从来没见她家里有过其他人。那时候农活全凭一双手,她家里没有劳动力,孤儿寡母的,日子可想而知。俊香也没上过学,穿的又寒酸,我们这些孩子,每天呼朋引伴的一块上下学,一块做游戏,自然是不和她玩的。
俊香18岁这一年,村子里忽然来了一个高高大大的汉子,听说是俊香的爹。原来俊香的娘并不是寡妇,俊香竟然是有爹的。妈妈告诉我,俊香的娘比丈夫大好多岁,长的又丑,结婚没几年,丈夫就领了村里的一个姑娘私奔了,那时俊香还在吃奶。丈夫有了一群孩子,在新疆生活的也很苦,想带着老婆孩子回来生活,可是俊香的娘坚持不肯走,说是再嫁人,挨打受气的,到不如一个人过着舒心。她不肯走,丈夫的新老婆也没脸回来,婆婆和兄弟们也就有些嫌弃俊香的娘了。娘俩的日子越发艰难了,但俊香也慢慢的长大了。
在我们那一带,孩子多的人家,常常会给老大早早地娶一个媳妇,一般大上五六岁,这样可以帮着家里干农活,照顾年幼的弟妹,又省了工钱,这种媳妇,被称为“妻姐”。肯做“妻姐”的女人,自然是不十分漂亮的,年轻的丈夫常常不喜欢,而一代一代的人也就这么过。我的伯母就是一个“妻姐”,她也是村人眼中有福的女人之一。小她六七岁的伯父长大后当兵安排了工作,长的帅气,又识文断字的,自然不肯要家里“睁眼瞎”的黄脸婆。二爷爷家法严,伯父不敢当面说,往家里写了一封信,说要离婚,被二爷爷骂得灰头土脸,只得作罢。不幸的是,没过多久,在单位正开会的伯父忽然遭遇了地震,虽然捡回了一条命,腰部以下却没有了知觉,只得回到老家养着,从此再不提离婚的事。好在结婚早,儿子已经周岁了。
在我的记忆里,伯父独自住在两间瓦房里,门前有高大的梧桐树。伯父有文化,懂得又多,村里人结束了一天的劳作,晚上常常聚在他的房子里,听他读报纸,讲讲国家大事,谁家小孩子生了病,也来找他讨主意,邻里或者婆媳有了纠纷,也来找他评评理。伯父自然是很受人尊重了,人们找不出表达敬意的方式,就叫他“先生”,伯母也被人们称为“先生大娘”,自然是村里有头有脸的女人。他们是不住在一起的,伯母住在隔壁的四合院里,那里有年迈的公婆和幼小的儿子,弟妹们都出息了,去了远方的城市,里里外外,全靠伯母操持。伯母要下地干活,收了工,还要把饭菜端给伯父,或者推了轮椅,让伯父出来透透风,等到晚上,伯父屋子里聚集的人们都散了,伯母才帮伯父洗了脚,回到隔壁的院子里休息。妈妈说,伯父是有工资的,伯母帮公家照顾伯父,也是有工资的。他们的儿子还接了班,在城里工作,伯母算是村子里最有福的女人了。
俊香的爹在村里只待了几天就走了。听说,男人要看看女儿,俊香的娘关了大门,不肯让他进来,男人隔了窗户,扔了800块钱进去,也被俊香的娘给扔了出来。俊香后来由叔叔做主,嫁给了姑妈的儿子,这种近亲结婚,我们那里叫做“侄女随姑”,是很普遍的现象。俊香像他娘一样老实,做不了男人的主,很少接自己的娘去家里住,也不怎么来看老人,俊香的娘仍旧一个人住在老院里。
这些旧时代的女人,为婆家操劳一生,无怨无悔,无论丈夫好与不好,是生是死,她们只一味地守候着,直到皱纹爬满额头,像那两棵不知年龄的老槐树一样,守望成村里的一道风景。
她们,也曾有过青春,在那些春朝秋夕,可曾对月伤怀?漫漫长夜里,可曾偷偷地哭泣?没有人知道,在人们眼中,她们仍然是,幸福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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