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容型互联网产品的一些思考

作者: 岳山丘 | 来源:发表于2015-09-29 16:56 被阅读68次

    对于内容型的互联网产品来说,让用户快速准确地发现内容非常重要。

    用户快速发现内容的常见途径和最容易理解的途径有三种:推荐、分类和搜索。推荐这种途径又常常包括:个性化推荐、专题推荐、热门推荐等。

    用户准确地发现内容则取决于推荐算法的精妙(知道什么是多数用户感兴趣的,知道什么是当前这个用户感兴趣的)、分类的合理性和专业化,和搜索的精准度。

    当然,还有标签、订阅、排行榜等发现内容的途径。但这些方法更像是分类或搜索或推荐的变形体。比如,订阅可以订阅分类下内容,也可以订阅某个关键词。而标签,跟分类的相似度就更高了。

    因此,如果是一款内容型app,信息架构的核心框架多数为推荐(精选)、分类、搜索、我四大块。而多数app有这四块也就足够了。

    对于内容型互联网产品来说,内容产生的方式主要为两种:UGC、PGC。

    无论是UGC还是PGC,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核心问题:

    1. 产生内容的核心目的是什么?即内容产生后怎么办,拿来干什么?

    2. 一条合格内容的基本构成是什么?即一条内容由哪些基本或核心部分组成?

    3. 如何激励内容生产者主动按照产品设计者的要求来生产内容?

    4. 如何让内容生产者轻松方便地生产内容?

    5.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或方法让内容达成核心目的?

    6.如何对产生的标准化或半标准化内容进行重新组织或再构,以形成新的截然不同、更有趣味或更有深度的内容?

    多数内容型互联网产品能够做到前五点,但做到第六点的才能与众不同和拥有自己的亮点。

    要做到第六点,必须在一开始就对内容的基本构成有明确的设计,以方便后期对内容的组织和再构。同时,产品设计者还必须有深厚的内容组织和再构能力,进而研发出优秀或独具一格的内容组织方法,并最终大批量产出优秀或合格的新内容。

    整个过程犹如搭积木,生产出高质量的积木块自然让人心生欢喜,但搭出优秀的作品更令人充满成就感。

    只是,好像很少有人能做到第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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