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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漠得近乎无情”

“冷漠得近乎无情”

作者: 油茶花先生 | 来源:发表于2018-06-10 09:57 被阅读66次

    昨夜凌晨,喝醉的了大四毕业生,从窗外传来了他们的吵闹声、歌声。我睡得很死,没有听见;但室友被吵醒,再睡不着。早上起来,看到室友发了一个说说。大意是既感慨自己即将青春逝去(我们也快毕业了),又埋怨这些感伤离别、醉酒而歌的毕业生:你们把我吵醒了,这才四点,我他妈还睡不睡了?

    若说室友是真生气,我看未必。不过也无所谓,并不谈他。只是他的这个说说,让我想起鲁迅的那段话来。

    “楼下一个男人病得要死,那间壁的一家唱着留声机;对面是弄孩子。楼上有两人狂笑;还有打牌声。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着她死去的母亲。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

    冷漠得近乎无情了。

    我也渐渐得觉得自己冷漠得近乎无情了。这不是假装,装得仿佛超然世外一样,而是真真切切的、甚至自己都有点担心这种“冷漠得近乎无情”。

    譬如说,假使此刻有人找到我,想要倾诉。或许失恋,或许和朋友发生了矛盾,或许和父母互相不理解。他的痛苦,在我的心里起不了什么波澜,反而只盼着他不要说太多,我会没有耐心的。以前我并不如此。偶尔有人——常常是女孩子——跟我诉说她们所感到的痛苦,多半是恋爱上的事情。我会仔细地听她讲(其实不是讲,而是打字,几乎没有谁当面向我倾诉),仔细地弄清楚每个细节,然后尽我所能地去帮她客观、冷静地分析。那时的我是一个合格的倾听者。可是现在我不那样了。我以为,痛苦么,人人都有的,感到痛苦了就去诉说、倾吐,把一个人的痛苦变成两个人的痛苦,这恐怕该算一件缺德事。如果你不告诉我,那么痛苦的是你;如果你告诉了我,而我又不是完全丧失了内心感情的人,自然也会同情你的痛苦,于是我自己也感到痛苦了。那么,痛苦就成了两份。本来我正过着自己的生活,有开心的时候,也有不开心的时候,但你跟我倾诉后,把我的不开心增加了,不也算是伤害了我么?西方有句古谚:有人分享,快乐加倍;有人分担,痛苦减半。你向我倒苦水,你的痛苦减半了,然而我却平白无故受了你另一半痛苦,我是不是有点冤枉呢?

    有这样的自私的念头,我可能是没有“良心”了,也没有“同情心”了,冷漠得近乎无情。但我仍要为自己辩解。我觉得,人呢,着实熬不下去的时候,可以倾诉的。一味强撑、硬憋,心里会出内伤;但这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你先要自己“熬”。当你竭尽全力了,最终还是战胜不了你的痛苦,那么你就可以选择倾诉,去把你的痛苦减半。千万不要一遇到痛苦,就叫嚷起来:哎呀呀我好痛苦,谁来安慰安慰我呀。若是这样的话,你岂不成了货真价实的懦夫或者懦妇了吗?

    再譬如说,有一天我在家乡政府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看到一则消息,说我们那里的一个水库,有人溺死了。我见到这个推文,没有点进去,只看着封面,我就笑了。我把手机拿给朋友看。他说:人都死了,你怎么还笑得出来?我一时回答不上来,只是笑。现在我理清思路了。这个不幸溺死的人,对于他的死,我不感到悲伤,也不感到高兴,就如鲁迅所说“我只觉得他们吵闹”,我也不过只是觉得好笑而已。这个水库的旁边,有一个隔离出来的泳池。以前暑假的时候,我和初中的老同学去里面游过泳。就在这个我游过泳的地方,如今溺死了人。我只能想到两个字:命运。我之所以笑,便是觉得命运好笑。大概朋友以为我是在幸灾乐祸。其实,别人的幸和不幸,我一点都不关心。看到他们幸,我不会祝福,不会诅咒;看到他们不幸,我不会轻易就泛滥我的同情心,更不会幸灾乐祸。仅此而已。

    那么,这应该是算我冷漠得近乎无情了吧?对于此事,我倒不知道如何为自己辩解,但我可以讲一个故事。

    有一位叫做卡特的南非记者拍了一张照片,凭借这张照片他获得了美国普利策新闻奖。但两个月后卡特自杀身亡,因为他受不了漫天而来的指责。这张照片叫做《秃鹫与小孩》。一个瘦骨嶙峋的小孩蜷缩在地上,旁边不远处是一只黑色的秃鹫,它在等待小孩死去。每次看到这张照片,多看上几秒,我的眼睛就控制不住地湿润了。

    我想着,看到这张照片时,我眼睛里比平时多出了一些温热的液体,这大概可以证明我的心不那么铁,依旧是肉做的。

    我自己写过一句话:见闻苦难流泪,该了断时残忍。前半句,什么是苦难呢?流离失所,妻离子散,民不聊生,视人命如草菅的自然灾害。所以见闻苦难流泪,是因为我觉得人要有同情心;后半句,就是纯粹的感情上的事,当断不断必受其乱,这就不多言了。

    说到这里,我想起一门课的作业来。老师要求我们选择一个主题,查阅文献资料,制作PPT,然后上台作报告。我被分配到的主题,是有关校园欺凌的。校园欺凌呢,大家也都知道的,严重得很。轮番打耳光的,虐待的,猥亵、强奸的,打成残疾的;无恶不作,应有尽有。每次从新闻上得知哪里哪里又发生了校园欺凌,我就十分气愤,恨不得把施暴者像捏蚂蚁一样一个个捏死。到了作报告的前一天,和同学谈及此事。我说,我要在PPT上写出来,建议把校园欺凌的施暴者全部处以死刑。同学就叨咕我,大概意思是说我无情、缺乏理性,还说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施暴者还只是孩子,要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我没有反驳他。

    我觉得正是那一句“他们还只是孩子”,最为可怕。是啊,他们只是孩子,就干出了这种伤天害理的事。这真是可怕极了。他们还只是孩子啊。

    同学说我无情,是因为我想要把施暴者处以死刑;气头上的时候,我的确巴不得他们死个精光,而且还要死得万分痛苦。但我所说的死,是一种象征性的说法,我的本意,是希望能够严惩这些施暴者,绝不能因为他们是孩子就心慈手软。古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说:此种伤天害理之恶行,敢为者寡,想为者众,容忍者悉数也。如果对施暴者采取宽容的态度,那么恐怕对校园欺凌这种恶行的阻止,就不能那么立竿见影地有效了。杀鸡儆猴,杀一儆百,不必真的杀,把刀架在鸡脖子上,划拉出不足以致死的血来,就可以起到警告的作用了。况且,恕我直言,有的欺凌行为,施暴者真是罪大恶极,死有余辜。要知道,他们只是孩子啊。

    我之所以认为自己冷漠得近乎无情,是因为我尝试着用天真的思维来看待这个世界。欺骗是不好的,然而处处都是骗局;虚伪是不好的,但真诚已经比“熊猫血”还要稀少;贿赂是不好的,可贪官污吏代代相传;愚昧无知是不好的,然而蠢货满街乱晃;在这样天真的思维下,我发现这世界是如此糟糕,根本不值得我爱,因而发生在这个烂世界里的事,我都选择冷眼旁观。我想当局外人,但我永远也逃不出去。于是我冷漠了,于是我近乎无情了。

    在我的冷漠和近乎无情的背后,是一点点残存的希望。我恨透了一切,恰恰是因为我希望一切都快快变得好起来。

                               

                                18.6.10  凌晨

                                窗外没有毕业生的吵闹声和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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