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念大一那年,看到身边有很多学长拉着学姐的手,一起逛街,一起吃饭,一起散步,一起游荡在爱的方寸之间,而我自己又常常一个人,再加上每天会读一些情感鸡汤,听到很多人说喜欢一个人就该勇敢表白的道理。某天,我终于按捺不住自己的心事,开始每天主动找她聊QQ。
那时候,QQ这种东西挺解闷,又挺划算,因为说说话就可以拉近彼此的感情。而不像现在,我再打开QQ,虽然有成千上万个好友,却没有几个好友让我记忆深刻,特别冲动。也只有她,那个能让我痴迷,能让我的心脏忽上忽下,被我暗恋很长一段时间的女孩。
我记得满地桐花渲染了城市的每个角落时。她问我喜不喜欢春天,我说喜欢。她说,春天是她最想恋爱的季节,因为有风,风可以卷起满地的桐花,人便可以乘坐在桐花铺成的小船上,能去她想去的地方。
她是一位喜欢读书,看上去文艺范十足的女孩。而我又恰恰喜欢写诗,我每写完一篇诗歌就会给她看,然后等她给我评价。她说的每一个字几乎能左右我的情绪。
但有天她却把我拉黑了,她在我的QQ里留言说:“虽然你很会写诗,但我不喜欢你。”
原来最后一首诗是我写给她的情书。
那天,我喝多了点酒,一不小心对她讲了出来。可她很不喜欢,她讨厌我破坏了我和她之间的友谊。我不记得当时我看完那句话后有没有落泪,反正我感觉自己好像被烈酒灌醉了,不省人事。
我在QQ里失恋了。和大多数人一样,为此,我也要花上很长一段时间不登Q,即使后来有了工作需要聊Q,我还是会在第一时间隐身。偶尔百般无聊时,将一个个好友翻上倒下,直到又看见她,便又马上发起愣来。
我找来两个酒杯,斟满酒,我干了其中一杯,另一杯却始终没人开口。
直到多年以后,我搬离了那座城市,又遇到几乎和她长得差不多的人时,才忽然发觉,你甘愿付出什么也只是自己的事,别人愿不愿意接受,那也只是别人的事。再回想起自己当年为她做过的事,猛然惊醒,很多事,其实只是为了自己,为了那颗孤独的心。你也只不过是斟满了两杯酒,跟她说声,我干了,你随意。
是啊!生命中的每个人都只是过客,有人走进你,陪你走完一段旅程,然后落幕,转身离开。有的人放弃了你,却不会忘记你的样子;有的人离开你,却不会离开你的生活;有的人离开后,需要的时候就能够找的回来;但有的人,删除了所有关于你的东西,就真的彻彻底底的消失了。
当然,未来你难免还是会因为爱上谁,被谁放弃了而有伤心难过的时候,到时候估计你还是会一个人跑到酒吧大哭或是大醉一场,这都没有关系。
因为如果爱一个人或是难以忘记一个人真的好像喝酒,那么我惟愿纯真如你,善良如你,早日从某场宿醉中清醒,然后重新出发,带上你的勇气和决心,同在下个路口遇见的另外一个人,轰轰烈烈,清清楚楚地大爱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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