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部名曰《国学》的书籍,在介绍国学大师陈寅恪时有这样一句话:“他先是眼盲,晚年又膑足”。
“膑足"弄雅成拙,是一处极为明显用词不当!
“膑",形声字,从月宾声,有两个义项:
①膝盖骨。《史记·秦本记》:“王与孟说举鼎,绝膑。"
②古代肉刑之一,剔去膝盖骨。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孙子膑脚。"
显而易见,“膑足"与“膑脚"同义,指古代剔去人膝盖骨的一种酷刑。
众所周知,陈寅恪晚年因为洗澡滑到而导致跛脚拄杖,根本没有而且绝无可能遭受被剔去膝盖骨的酷刑;所以,“膑脚"用词极为不当,应改为“跛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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