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后,和一个朋友一起入职,成为了同事,开始还惺惺相惜的两人,不知不觉有了利益牵扯,这一牵扯,表面一片祥和的两人便渐行渐远了。
我待人宗旨,想陌生人最大的恶,念朋友最大的善。把陌生人想得坏一分,我的警惕心就高一度,独自一人的我就多了一点保障,而把朋友想得善一些,我们的友谊则是更深一步,有利于维持友好关系。
可是在一起入职半年后,因为猜忌和种种不合理得合理化,让我一度对那个朋友抱有最大的猜忌,将她的种种行为都“曲解”化,之所以将曲解二字加引号,是因为至今我仍不知道她是否真得在和我较劲,不知道我是否在冤枉她。可是,这些都不再重要了。因为后来她离职了,再后来我也离职了。
我俩在离职后不再有生活和工作方面的交集,只是偶尔会分享一些令人震惊的娱乐八卦,然后两人一起甜甜吃瓜。
我对两人关系的定义,由始至终都是浮在表面,不能深交。实在是彼此不能像其他闺蜜一般走到对方心里,我们对彼此总是抱有一丝疏远,两分尊重,包括感情方面,八卦的我对于她的态度,从来都是她不说,我素来不问,她对待我亦然。
可是啊,人就是如此,明明并不十分要好的人,却总能在自己的生活中留下一抹影子,让你知道,原来,她的存在对你来说,并没有你想象的那样微不足道。
她爱唱歌,并且唱的很好听,会唱的歌曲自然而然也比较多,以至于后来,我听到别人唱相同的歌曲,第一反应是,她也唱过,嗯,还是她唱的好听。
我是个五音不全的人,不喜唱歌,也不会唱歌。所以很多歌曲都没听过,记忆一般的我却能记住她唱过的歌,当熟悉的旋律想起时,我的反应是——她唱过。这让我知道,原来这位朋友在我内心深处没有那么得不重要。
也许,她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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