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大雨滂沱的清晨走,不管小路是怎样的泥泞,不管秋风是怎样的萧瑟,更别管旁人异样的眼光。
走,在烈日中天的中午走,在空无一人的公园走,在人迹罕至的村路走,无惧无畏,就只是走,走,走!
在旁人眼里,王华是一个怪人。他喜欢走路。他走路,不挑时辰,不挑地点。所以大中午的太阳下,你可以看到你他走的大汗淋淋。狂风急雨中,你也可能会看到被吹得东倒西歪的他在急走。但熟悉他的人都习以为常,司空见惯了。
别人走路,要么是散步,喜欢邀约上三五朋友,走走停停,看看风景,唠唠嗑。要么是为着一个目的地往前奔赴。王华走路时从来都只是一个人,健步如飞,从不中途停留半刻,也从来没有目的地。王华的脚就是专为走路而生,王华走路就只是走路。
王华原本是个大学毕业生,毕业的时候和女朋友一起分到粮站工作。这在八十年代的小镇掀起了不小的风波:郎才女貌,金童玉女,出入成双,高颜值高学历。人生美好的画卷至此展开。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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