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字大概是我迟迟未读这本书的原因,之前,我一直傻乎乎的坚信这是一本膜拜大佬比尔盖茨的成功学式的“畅销书”,不知道哪里来的这么深的偏见,要是某个菲茨杰拉德粉看到了,可能要把我锤死,捂脸!
把我从这种偏见里带出来的老哥叫村上春树,读他的散文的时候,发现他是菲茨杰拉德狂热粉丝,他觉得《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小说百读不厌,甚至还翻译了这本著作。
因此,受到召唤和为了缓解内心的尴尬,我就来拜读这书啦,今天就来说说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故事。
前小半段对我来说还挺无趣的,时代的脱节,语言的差异都是困难之处,我个人更喜欢带点俗语和生活气息的文字,所以为了方便阅阅读:
嘿嘿嘿~嗯,大概就是这样,有没有觉得一目了然哈哈哈哈哈。
01
也许这就是个穷小子爱上富家千金的故事。
最初展现在我面前的盖茨比神秘而特别,他挥霍无度讲究排场,在不同的人口中拥有不同的故事,谈及身世时他支支吾吾,只强调自己是牛津毕业的。
这样的盖茨比也没什么特别之处,只是不明白他为什么在夜深人静时望着对面的绿灯,不明白身为主人的他为何与宴会格格不入。
直到他百般周折的打听黛西的下落时,才知道之所以买下那座房子,就是为了住在海对面的黛西。
世界上只有两种人:被追求着与追求者,忙碌的人与疲倦的人。
盖茨比当然是追求者,与黛西重逢前,他手足无措,笨拙的不会说话,似乎一夜未睡好,脸色苍白,眼圈也黑黑的,整个人都心神不宁。过了那么多年,他依然紧张的像个孩子。
“我们已经多年不见了。”黛西尽量用波澜不惊的语气说。
“到十一月就整整五年了。”
他带黛西参观他富丽堂皇的豪宅,五年来最渴望的事情莫过于此,也许他想说,看呐,现在我已经不是那个穷小子了,你一定会更爱我的是不是?
可是五年,时间可以让一个一无所有毛头小子摇身一变成为富翁,也可以让一个小姑娘为人妇为人母。
当汤姆气急败坏的质疑突然出现的盖茨比时,盖茨比固执的坚信,黛西从未爱过汤姆,之所以结婚,也仅仅是因为自己当时很穷,他相信黛西爱他,就像五年来他只爱黛西一样。
可是傻小子,真的是这样吗?
盖茨比的故事注定一个悲剧,飞蛾之所以愿意扑火,不是因为飞蛾有多天真多英勇,而是飞蛾心中,那份光亮实在勾勒的太美好了,它放大了火的美好与浪漫,爱上了自己幻想中的火花。
他的幻梦甚至超越了她,超越了一切。盖茨比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这场幻梦,并且不断添枝加叶,再用一根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点缀和装饰。
02
黛西作为这本书的核心,是梦想与欲望的代表物。
书中不只一遍地提到,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
她出身富贵,爱慕虚荣,也矫揉做作,可她偶尔也会讥嘲自己“饱经世故,天呐,我已经饱经世故了。”
她知道汤姆在外有情妇,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够永远天真的当个美丽的傻瓜,可是另一面,她又不愿放弃上流社会的生活。
黛西本身或许就是矛盾的,又或许是想得到的太多了。
因此要在盖茨比和汤姆之间做个选择,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从前她爱盖茨比,久等无果后,她又爱上了汤姆。为何非要选出个最爱呢,两个人都是她曾经爱过的人。
也许,她最爱的,是自己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 就像穷追一个梦03
三角恋情的最后一位,汤姆,不折不扣的“上流人”代表。
他迂腐古板,明明一无所知却喜欢摆弄自己,到处跟别人讲道理,身上充满着优越感。
他习惯把自己放到很高的位置,喜欢自以为是的嘲笑别人,很像现在生活中的一部分人是不是?
当妻子身边出现昔日恋人,情妇的老公察觉他妻子背着他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时,两个人似乎都将从他的控制下溜走,他那愚蠢的脑袋开始恐慌起来,他心虚恐慌,嫉妒的发狂。
在他心中,她们应该永远不会溜走,他想要寻求刺激,就去找情妇,累了倦了,回家也应该有妻子不变的陪伴。
人呐,是不是每个人都这么贪心不足?
不可一世的自傲,赤裸的占有欲,怕事的懦弱,都在汤姆身上显现了。
我该相信他拥有爱人的能力吗?
汤姆和黛西,他们是粗心大意的人——他们砸碎了东西,毁灭了人,随后就退缩到自己的金钱或者麻木不仁或不管什么使他们留在一起的东西之中,让别人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
04
《了不起的盖茨比》形象地刻画了一个纵情享乐,纸醉金迷的上流社会,而事实上,菲茨杰拉德本人也是“爵士时代”参与者。
作者年轻时也只是个穷小子,他曾经在聚会上爱上一个富家小姐,却被她父亲嘲讽“穷小子休想娶上富家千金”。
书中对灯红酒绿的场面,富丽堂皇的豪宅,爱慕虚荣的女人描述的入木三分,若非亲身经历体验,应该不会写的那样细致。
他和他妻子喜欢纵情享乐,一度挥金如土,后来妻子得了精神病,女儿需要上学,他不得和好莱坞打交道。
电影可以给他提供丰厚的报酬,但他却不能忍受作品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删改。
可笑吗?
再牛逼的人也没办法不在现实面前低头。
上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让人清醒的机会。
菲茨杰拉德05
《了不起的盖茨比》作为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几乎奠定了他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
书中运用的大量象征手法,把这本书从狭隘的爱情故事里解救出来,成为文学史上一颗明珠,也难怪受到村上春树,海明威等那么多人的喜爱。
因此,把它单纯的描述为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让我觉得有点对不起这本书。
在我看来,爱情,金钱与梦想是它的主旋律。很多人的爱情其实并没有败给世俗,败给外界强大的压力,也没有败给时间和距离。一定是败给了自己,不甘寂寞,不甘平庸,不愿持续付出下去。
归根结底,是自己不愿付出,不愿努力,自私自利罢了,任由别的因素掩盖自己,找个借口,搪塞过去。
所以盖茨比的了不起就在于,他的爱情就是他的梦想,他爱黛西是超过了自己的,他的爱情英勇而炽热,目的强烈而纯粹。而盖茨本人,作为一个穷苦青年,从小就会制定每天的计划,追求上进,即便以不正当的方式(贩卖私酒)成为上流社会的人,他确是凭借自己的努力做到的。他尽力把自己伪装成一位受过良好教育,家境优渥的贵公子,而出手阔绰,礼貌大方,比起汤姆,他的确更符合一个上流人的样子,自始至终他都在向梦想靠近。
可惜他的梦想本身就是个泡影,他过度崇拜黛西,却逐渐发现黛西的物质和不完美,自己精心的伪装被汤姆拆穿,而他坚信的黛西对他的爱也动摇了,黛西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爱他。
他因怀抱着一个梦想太久而付出了昂贵的代价。他一定曾经因为透过可怕的树叶仰视一片完全陌生的天空而感到过毛骨悚然,同时他会发现玫瑰花原本是如此丑恶的东西,至于阳光照在那刚探出脑袋的小草上,这又是何其的残酷。
车祸之后,盖茨比依旧心心念念黛西,担心她的状况,担心汤姆为难黛西,一直在房前站到四点。盖茨比目睹着他们交谈,而第二天,汤姆却和黛西不见了,原来是在商量逃跑,多讽刺。
而盖茨比死后,参加葬礼者寥寥无几,跟以前门庭若市的聚会相比很是滑稽。
个人利益至上的时代,谁会爱谁,谁会铭记谁?
而故事中的“我”,从最开始不甘心一直待在西部来到繁华热闹的东部,见识了了一场闹剧之后还是离开了。
大城市精彩纷呈,一个落幕就有一个新开演,川流不息的人群看似热闹,却更容易抹杀个体,更易孤独。人们匆匆忙忙的追求金钱,追求名利,追求光鲜亮丽的东西,可越绚丽的东西,往往越不真实。
我们就在这虚无的世界中追求虚无的理想。
像盖茨比信奉那盏绿灯一样相信极乐的未来。它就在我们眼前,可怎么也抓不住,我们拼命奔跑,拼命追赶,相信总有那么一天,有那么一天……会够到。
菲茨杰拉德的墓志铭上,刻着《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最后一句话:
我们拼命地向前划着,然而却陷在逆流而上的小舟里,不停地倒退,不停地倒退,回到了过去。《了不起的盖茨比》| 就像穷追一个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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