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合理的快乐》一书,发现个有趣的观点:
在西方文化中,“一个人的快乐要取决于机遇、喜事、是否有好的结果。”这种定义反映出西方文化认为快乐是无法掌控的、受环境影响的。
梵文和巴利文则用“愉悦、自在和享乐”来描述快乐,是生命的存在衍生出来的喜乐。
而中文里和快乐相当的字,比如说“喜、欢、快、乐、笑”都和人的活动或笑脸,或者是乐器有关。所以,对华人而言,快乐是与身体和声音相关的。
作者说“懂得快乐,也就懂得了人、懂得了生命。”
从语源看,还是东方文化,掌握了快乐的源头。身心合一,同频共振,这时我们所体会的舒畅感受,就是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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